中小学生由于自身发展阶段的特点,容易冲动、叛逆,且其自身防范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更容易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如中毒、中暑、溺水、实验课的突发伤害、运动损伤、心脑血管意外、异物卡喉及猝死等个案事件。2019年7月,国务院正式公布的《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要求学校要按照师生1∶50的比例对中小学教职人员进行急救员公益培训。我市中小学教职人员在急救知识掌握和培训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教职人员急救知识匮乏
  据我们所做的1525份问卷(珠三角教师占85%)显示,仅17%的教职人员对急救知识有所了解,不到25%的教职人员懂得海姆立克急救法(异物卡喉急救),53%的教师表示在学校没有接受过急救知识的教育培训,教师们了解急救知识更多的是通过网络等新媒体及自媒体。
  二、对教职人员急救知识的培训欠缺制度保证
  我市目前没有把应急救护培训纳入教职人员岗位培训的培训体系内。现阶段教育部门对教职人员急救培训没有统一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哪类或哪些教师需参加急救员取证培训,或新入职老师纳入岗前培训等,都没有统一规划和要求。
  三、针对教职人员急救知识培训的机构不仅少且不方便
  我市红十字会负责急救知识培训现有工作人员20多名,全市注册红十字志愿者总数1500多人。镇级大多没有红十字会组织,我市红十字会的固定培训基地红——十字会生命安全体验馆设在市区,而中小学校全市遍布,教师课时分散,很难在红十字会正常工作时间段开班,因此自愿参加急救知识培训的人很少。
  四、医疗急救设备在中小学配备是相当不齐全的。据调查问卷及了解到我市部分镇街的情况来说,大部分的学校虽然都配备了医药箱,但真正救命的设备如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只有极个别学校配备了,更尴尬的是,即使配备了这些设备,也几乎无人会用。费用相对低廉的人体心肺复苏模型配备的学校也是寥寥无几。

  
建    议:
  一、教育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教职人员急救知识培训工作机制、考核机制。按照师生1∶50的比例目标为导向,做好统一规划,由教育部门牵头,市红十字会配合,建立中小学教职人员急救知识普及的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将急救培训纳入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规划,将在职人员急救培训纳入继续教育计划。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普及的时间表,共同推广全市中小学教职人员急救知识普及教育。可考虑先从学校的医务人员、体育老师、班主任培训开始,再到(以上三类教职人员统称重点教师),再到普通教师和学生。对于学生,可考虑分年龄培训,10-12岁,懂得拨打急救电话,12-14岁,学会基本检查,14岁以上的则增加对口通气及心肺复苏等难度较高的急救知识。

  二、市红十字会应该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市红十字会优先在大中专医学院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等单位建立固定培训基地;逐步将培训场所延伸至社康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小学教育基地等,开设临时培训课室。

  三、财政部门要对培训场所设备、培训经费、急救器材购置等加大投入。可以考虑先从学校开设试点,每个学校配备至少一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慢慢对体育馆、大型购物中心等人流密集场所实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全覆盖。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四、学校要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引导和培训,做好宣传工作。在学校网站建立专业急救知识板块,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基础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宣传等。鼓励非重点教师自行申报考核,考取急救的资格证书。学校通过在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急救知识培训课件,组织教职人员集中观看学习,并请有急救技能培训资质导师辅导。

  


提案者: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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