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虽然宗教工作在各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着墨不多,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却从来没有被忽视,一方面,宗教人士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被充分地肯定。但另一方面,因宗教乱象而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也不少。由此可见,我市宗教工作的好坏,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的和谐安定有着直接的影响。
去年,我市宗教部门如火如荼地开展了全面的宗教整改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很多存在的宗教乱象都得到了整治,这成果来之不易。因此,我们要倍感珍惜,也要提防乱象的死灰复燃。要防止宗教乱象的再次出现,政府应加快东莞市宗教活动场所合理布局,积极引导我市的宗教健康有序地发展。
建 议:
一、尽快落实各镇街的城乡规划中对宗教场所方面的规划。最新的《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年之(五)已明确规定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要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然而现在我市各镇街在城乡规划上,基本上都没有将宗教用地(或宗教场所设立区域)考虑进去,这事必会影响到我市今后贯切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的成效,不利于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市仍有很多镇街存在着有宗教信徒,有宗教活动,但没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这往往让宗教乱象有了滋生的土壤。因此,需要尽快落实各镇街的城乡规划中对宗教场所的规划,使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布局更加合理。
二、发挥宗教团体的职能和作用。在《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中明确地提出:宗教团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公民的桥梁和纽带。目前,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等四个宗教均已在我市依法成立了宗教团体,而这些宗教团体在过去一直都在我市的宗教工作平稳发展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所以,我市宗教工作部门可以与各深教团体加强沟通磋商,透过他们掌握更加精准的数据,制定拟新增场所的时间表、申请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从而让我市宗教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文明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