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省上报国家发改委的《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方案(送审稿)》明确了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片区是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主体,松山湖科学城跃升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态势基本形成。松山湖科学城建设纳入了中科院与东莞市共建协议,院市逐渐形了成全方位、长期稳定、有固定框架指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完成了山湖科学城更名工作,范围优化调整至90.52平方公里,新的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但是与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和先行启动区目标相比,目前科学城建设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科学城建设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镇村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由松山湖管委会中子科学城管理局主导的统筹机制有待完善;三是由东莞市地方财政为主要投资的建设模式相对单一;四是规划范围内建成区体量大、权属关系复杂、历史包袱重,土地统筹和整备工作推进困难;五是道路交通、城市品质等城市配套环境还不够完善。
  
建    议:
  一、进一步完善松山湖科学城统筹与管理机制,各方形成建设合力。要进一步明确松山湖管理机构职责及其运行机制,解决目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发改、科技、国土等部门等主责部门较重视,非主责部门不够重视,个别镇村配合不积极甚至抵触的状况。要做实做强科学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专班,压实专班责任,切实履行好专班职能,并逐步完善统筹运作机制,形成推动科学城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争取得到国家和省更大支持。要充分利用散裂中子源国家大科学装置条件,积极争取将松山湖科学城建设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为科学城未来发展奠定基础。要进一步夯实与中科院更科学、高效的合作机制,积极与省政府、中科院对接,争取将松山湖科学城列为省、院、市共建平台,形成省、院、市全面战略合作框架。
  三、尽快完成松山湖科学城规划编制,全面推进科学城落地建设。要进一步明确科学城发展空间边界和园镇统筹协同发展机制,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基础。要尽快完成松山湖科学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编制科学功能规划和空间规划提供依据。要尽快编制完成松山湖科学城科学功能规划,为推进下一步工作提供方向性的指导。要结合大科学装置集群综合服务功能完善需求,尽快推进近期重点开发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四、加快推进大科学装置集聚发展,构建研发产业化高地。要争取将南方光源预研和测试平台项目列入省政府与中科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南方光源项目进入实质运作阶段。要进一步加强与中科院物理所沟通对接,明确建设需求、功能设想、用地布局等内容,加快推进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要更强力推进散裂中子源用户谱仪二期建设,不断提升散裂中子源的创新应用能力。
  五、完善土地统筹模式,破解用地收储难题。要启动松山湖科学城用地调查工作,摸清规划范围内用地情况,作为后续征地拆迁补偿、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合法依据。要立足园镇统筹联动发展的原则,探索建设园镇土地开发利益共享机制。要继续严抓“两违”行为,固定现有合法建筑拆迁面积,为科学城后续开发建设预留足够的承载空间。
  六、推进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要推进区域轨道网络建设,并尽快落实到深莞两地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中,强化与深圳有关部门对接,推进东莞和深圳全面启动松山湖科学城—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通道建设。要与中子科学中心、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进行充分对接,推进科普服务单元启动区建设,推进松山湖复合城市中心单元首批配套项目建设。要进一步解决制约科学城和松山湖吸引人才的学生入学、医疗配套和城市复合商业中心等短板问题。

提案者: 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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