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节水减排工作,全市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在19亿立方米左右,全市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逐年下降。但与国内外节水先进城市相比,我市节水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

  (一)节水定额标准不完善,约束标准不严。目前我市尚未制定地方的用水定额标准,主要参考标准是2015年省质检部门印发的《广东省用水定额》,从我市实际应用情况看,该通用值的标准体系存在覆盖不全、指标宽松、约束作用有限等问题。

  (二)节水管理信息化滞后,影响节水管理水平提升。目前我市节水信息化水平处于起步阶段,系统应用功能单一,未能实现用水数据共享化,导致基层镇街对用水计划指标分配缺乏数据支撑,造成有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水指标富余,而一些高科技、高附加值、绿色清洁的企业却缺少用水指标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三)奖惩机制未完善,节水减排内生动力不足。目前我市节水奖惩机制的主要存在问题是水价相对偏低和节水成本相对较高,即使实施了非居民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水费支出在生产总成本中的占比较低,节水经济效益不突出,且目前我市节水奖励机制尚未完善,现时的节水改造奖励补助“杯水车薪”,企业主动开展工艺改造,积极节水减排的积极性不高。

  (四)再生水利用程度较低,节水开源不足。目前我市乃至全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再生水利用的定价机制,以及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相关规定,都缺乏相关法律条文的指引,全市目前再生水利用缺乏对象用户,整体利用程度较低,再生利用率仅为3.4%。

  (五)供水管网漏损率偏高,管网改造工程缓慢。一些城市供水管网因跑、冒、滴、漏等原因造成的水资源浪费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建    议:
  结合当前节水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上述薄弱环节,提出几点具体建议:

  (一)加快制定东莞市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体系。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督局深入分析我市用水结构,按照严于国家和省定额的原则,用3-5年的时间分批完善我市重点用水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并建立动态修订机制,以适应我市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变化的动态变化。

  (二)加快开展节加约用水管理系统项目改造建设。由市水务局会同市政数局加快推动节约用水管理系统项目建设,互联全市供水企业营收系统,实现市、区、计划用水户三级管理平台的用水数据共享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完成全市用水计划的编制、下达、考核和调整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节水“节奖超罚”机制。市发改局开展我市水价评估研究,加快建立反映市场供求、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水价体系。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加强节水奖励力度,对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小区等载体,予以适当节水投入补贴和政策上的支持。对居民购买使用节水器具的,予以用户一定的补贴。同时,建议市工信局从节能奖励资金中设置一部分为节水奖励或把节水评价纳入节能奖励考核的标准中。

  (四)加快推广再生水利用,提升用水效率。一是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快研究制定《东莞市再生水管理办法》,对再生水利用工程的规划、建设、利用、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等关键性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推进谢岗镇华能热电联产项目、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等再生水利用项目上马,以点带面,示范推动。三是由市财政局、水务局研究设立再生水利用相关补贴或奖励专项资金,并对在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镇街,予以在河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加分。

  (五)加快推动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各镇街的供水部门加快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任务,对运行使用年限较旧、以及老城区中严重老化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在规定期限内改造完毕,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提案者: 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工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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