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但对照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对照省打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湾区”及我市“品质东莞、湾区都市”的目标定位,我市村居环境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民参与度低,卫生习惯较差。二是镇村对保洁公司和“门前三包”政策的执行监管不够。三是新村、旧村环境差别较大。四是商铺、市场环境相对较差。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突出示范作用。在加强媒体宣传教育的同时,组建由在职领导干部、工青妇群团组织、退休老干部、优秀基层干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的新时代文明宣讲队伍,开展走村入户,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园区企业,持续深入开展提升村居环境品质、建设美丽乡村宣讲活动。由市、镇领导和村两委干部带头示范,带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是完善村规民约。完善村民议事协调制度,发动村民共同决策,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积极开展最美乡村、最美庭院、最美家庭等活动,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把环卫管理工作与社区党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环卫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形成共建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抓好重点领域整治。持续开展“行走东莞”、“洁净城市”、“村庄清洁”及“三清三拆三整治”回头看等活动,对前期基础整治工作进行补缺补漏。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组织对村庄房前屋后、公路两旁、田间地头和街头巷尾开展彻底清理,组织对清理出来的空地进行美化、绿化、亮化工作。要特别注重抓好旧村、商铺、饮食店、农贸市场、流动摊档、建筑场所周边等容易出现“脏、乱、差”的地方整治和保洁工作,还市民干净整洁的生活生产环境。
四是完善环卫统筹政策。完善市、镇、村三级监管责任,特别是要给予村(社区)对保洁公司和环卫作业管理的权限及责任。健全考核和奖惩手段,完善退出机制,对缺人、缺设备、清扫频次少、效果不达标倒的,坚决撤销保洁合同,倒逼保洁公司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提升保洁效果。鼓励采取市场化以外的多元化管理方式,当地镇村可以采取适合当地实际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镇村管理的主动权。例如,镇村可采取自行购置设备、聘请工人实施环卫清扫保洁工作,也可采取政府直管与市场承包相结合的方式,将环卫、清扫、洒水、收集、运输等分拆实施独立招标,或者政府组建机动队伍解决环境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等。
五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政策。针对我市商户企业多、外来人口多的特点,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宣传。明确市民、商铺、企业等的责任范围,确保责任范围内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垃圾、杂物,无乱倒乱排污水、乱停乱放车辆、乱贴乱挂物品、广告,无乱搭乱建棚舍现象。结合网格化管理,定期组织卫生检查等,对不履行门前“三包”义务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是严格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市、镇、村(社区)三级监管力度,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对垃圾乱丢弃、乱堆放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及时纠正市民不良习惯。通过当地媒体、村社区公示栏等渠道,坚决曝光反面典型,遏制损害村居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