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东莞市水污染防治防治目标责任书》及《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在2020年达到“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基本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其他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的治水目标进行攻坚克难、积极有序推进河湖水环境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黑臭水体的成因之一是河湖本身存在受污染的底泥,属于河湖水体的内源性污染,且底泥的淤积给河湖防洪也带来安全隐患。因此,河湖水环境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任务之一是将受污染及淤积的底泥进行清除。据初步统计,我市2022年底前将要进行的河道(河涌)及水库治理项目清淤疏浚底泥约3338万立方米(水下方量)。按污染程度来分,其中重度污染河道(河涌)及水库清淤疏浚底泥量约1834万立方米,轻度污染底泥约1504万立方米。按清淤疏浚目的来分,其中河道(河涌)及水库防洪清淤疏浚底泥量约2676万立方米,环保清淤疏浚底泥量约662万立方米。东莞市清淤疏浚的底泥量巨大,如何将底泥进行安全、合理、有效地处置成为治水的关键工作之一。
目前我市河道(河涌)及水库清淤疏浚后的底泥处置方式主要为简单脱水固化后就近填埋、外运填海及进行烧结砖等,因此存在以下问题:
一、无法提供足够范围的填埋场地。底泥简单脱水固化后,体积削减在30%左右,就近填埋需要足够大的场地,一些河湖周边并无足够范围的填埋场地,在东莞市目前用地紧张的情况下,政府也无法协调区域内足够范围的场地进行堆填。
二、处置成本过高及带来环保风险。脱水固化后的底泥外运填海,运输距离较长,运输费用及弃置费较高。受污染的底泥给海域环境会带来二次污染,污染转移形成环保风险。
三、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及环保效益不佳。底泥仅进行简单脱水处理,无法作为资源化产品的原材料加以利用,大部分只能进行堆填处置。烧结砖在烧制过程中会消耗能源,且排放废气,给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建 议:
一、制定并提高河湖底泥处理处置标准
目前国家、东莞市及相关行业对底泥处理和处置并无明确的规范和验收标准,东莞市现有河道(河涌)及水库治理项目的底泥处理和处置大多数采用传统处理工艺,具有粗放式及低标准的特点,存在一些不足及环保安全风险,不能满足粤港澳大湾区低碳、绿色、环保的高标准发展要求。因此,应制定河湖底泥处理和处置的相关地方和行业标准,并提高处理过程中各产出物的物理及环保指标,提高底泥处置的资源化利用率,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及建设无废城市的需要。
二、加强对河湖底泥创新处置技术的研究
传统的底泥处理及处置方式已无法满足东莞市现阶段治水的高标准要求,需要在处置技术上进行创新,以突破底泥处置受空间和环境的限制。底泥创新处置应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新的目标。无害化即对污染物超标的底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达到相关环保标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减量化即将底泥进行深度脱水及颗粒精准分离,使底泥最终处置的体积缩减量达60%以上;资源化即将底泥中的可利用材料进行分离,达到变废为用,同时将最终的尾泥作为环保免烧砖、海绵介质土、路基稳定层、护坡砌块、种植土、堤防回填土等资源化产品的原材料。
三、积极推广和应用河湖底泥创新处置技术
石马河支流清溪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子项目—清溪水底泥处置项目,该项目从“技术创新、生态循环、高效减量、再生利用”的理念出发,集成“零排放、精准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底泥处置技术,在理念、技术、工艺和应用上进行了创新,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值得积极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