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环保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全市将投入500亿元用于环境治理,其中用于水污染防治达到338亿元。目标在2018年底前,全市新增截污管网约1800公里,15个镇街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2020年底前,全市再新增约1000公里截污管网。
据了解,我市自2004年起建设首批水污染防治工程以来,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5家,主干管网1138.62公里。其中主干管网通水长度1128.32公里,验收工作仍在进行。目前正在建设的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合同计划建设3914.59公里,已建成2446.21公里。投资额度方面,水生态建设项目五期工程拟新建截污管网1606.56公里,计划总投资113亿元,至于其余区段的投资规模却没有系统的数据统计。
水污染防治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此类工程经济效益不明显,社会效益又难以量化,无法精确评定建设完成效果。水污染防治工程工期紧迫,在决策、审批等环节都开设绿色通道,如此短时间内,如何保证设计质量、施工质量。投入如此巨额资金进行工程建设,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能否长治久安,能否取得群众的支持。这都是政府在主导水污染防治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 议:
通过效果评价,对工程建设和运营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和评价,既有助于反馈建设实施情况,又能鞭策项目实施运营主体的管理水平,又有助于群众从多方面理解水污染防治工程,消除疑惑和误解。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程已全面铺开,陆陆续续完工并交付使用,但是对于工程建设的投资、建成后运行的费用和效果等情况,目前都没有进行详细的分析。因此建议我市应尽快完善水污染防治工程效果评价工作,建立高效、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具体如下:
1、建立水污染防治设施信息管理系统
建议全面排查地下污水管道的建设情况,加快推进已完工程的验收和移交运营工作,建立水污染防治设施信息管理系统,统筹管理,实时更新和监督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状况,提高管理效率。
2、建立水污染防治工程效果评价的相关制度
效果评价工作应贯穿于从项目策划到运营的全寿命周期,建议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各个关联主体的管理和制度要求,分阶段进行项目效果评价,及时总结和分析,提高项目综合效率。
3、完善水污染防治工程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建议进一步细化效果评价的评价指标和要求,从财务评价(投资额、经济指标)、建设评价(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指标)、运营评价(运营费用、治理效果)等多个角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价。
4、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水污染防治工程各方关注的重点都放在建设环节,要充分发挥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作用,关键在于运营阶段。建议制定关于水污染防治设施营运阶段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项目营运效率。
5、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水污染防治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的建设将惠及我们的子孙后代。但是庞大的资金投入加重了地方的财政负担,项目的施工建设对群众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政府应该更多的听取群众的意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提案者: 兰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