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住房安全以及城市建筑综合治理,近年来,中央城市会议、国家住建部对城市历史遗留建筑安全和治理高度重视,2016年广东省住建厅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存量违建提出了5年完成治理的指示,我市还出台了《东莞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方案》。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摸底,建立信息数据库和台账;探索实施分类处理,逐步消化存量违法建筑。我市2018-2019年积极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已初见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存在的问题

  1、主管部门之间信息衔接不到位

  我市违法建筑普查摸底主要由几个部门分步联合开展。首先是城市综合管理局安排普查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测量建筑物的地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结构,对建筑现状拍照留档。第二步由住建局安排普查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对建立数据库和台账的建筑进行安全状况检查。但是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内容又重复第一步工作(记录建筑物的地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某些镇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不愿意配合提供数据,导致该部分数据需重新调查录入,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开销,浪费资源。

  2、安全普查经费来源不明确

  部分镇区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完成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安全检查工作,但是资金来源未明确,导致开展具体工作时基层干部不配合,村干部担心由村民出资,检查费收不上来,民众担心检查后要出钱而拒绝排查工作。

  3、工作人员政策宣传失真

  工作人员为了让村民积极配合房屋普查工作,主动上报和登记房屋信息,宣传过程中有所夸大其词,村民为利益驱使,将一些本不属于安全普查范围内的临时建筑,构筑物或空地都一并登记,导致安全检查工作量增大,却发现毫无意义。

  4、数据收集手段现代化程度不高

  目前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安全检查采用纸质版资料手写登记,拍照,然后导入电脑整理电子版,然后打印纸质版资料存档。只针对于危房才上传管理系统。在目前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这类数据收集和整理方法,不利于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在调用和查阅数据上效率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建    议:
  1、各镇国土、住建、城管、公安部门联合办公,选派人员成立“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治理小组”,做到部门之间关于治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如:国土部门提供房屋的地理信息位置(航拍图)、住建部门提供房屋的结构形式及安全状况(安全检查表),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能提供地址与房屋实际匹配的相关信息(普查编号公示图),公安部门提供房屋门牌地址确认无误)信息紧密衔接,不做重复工作,节约资源,提高办事效率。

  2、设立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安全检查专项资金,或者明确安全检查费用来源,消除群众疑虑。由住建部门出台《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各工作流程、部门职能等相关问题。

  3、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统一宣传口径,切勿以拆迁赔偿登记为由骗取村民积极登记房屋信息,登记普查信息时按照工作方案的标准进行筛选,做到有的放矢。

  4、由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发东莞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手机客户端。手机客户端可分部门、分类采集和录入信息。客户端以普查编号为区分,有定位功能、编写录入、拍照上传等。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设定的权限操作后台,对数据进行归类,整理,跟踪调查、实时动态监控。并且可将信息制作成二维码,随门牌号打印出来。拥有不同权限的可查阅到不同等级的信息。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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