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五年”直接入户政策于2017年10月正式实施以来,我市新入户的高中以下学龄人口数量增长迅猛,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办学校学位面临严峻的供需矛盾,社会对此反响很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两年来制定了大量强有力的措施,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方式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2019年就增加公办学位3.15万个。2020年,全市力争完成学校建设项目29个,增加学位3.36万个。
增加公办学校学位的一个难点是找不到合适土地建设学校。
2018年出台的《东莞市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东府〔2018〕67 号)就落实教育用地提出多项措施,其中提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由园区、镇(街)通过协议有偿使用,办成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但近两年只有东坑等极少数镇有采用这种方式建设学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土地建设学校有偿出租给镇(街)或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给镇(街)建设学校,由镇(街)兴办公立学校。这既可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又可缓解公办学校不足,实现双赢发展。
一、排查适合用于建设公办学校的集体土地。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一定量位于工业红线范围外的集体产权小型工业园、厂房或闲置地,很多是位于居民区旁,适合用于兴建公办学校。
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建设公办学校的集体土地。“三旧”改造一般往“工改工”、“工改商”、“工改居”方向走,很少考虑“工改教”。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工改商”、“工改居”短期收益比较高,但规划可能不允许,而“工改工”则可能没有“工改教”收益稳定,并且“工改教”后学校没有污染,还方便村民小孩上学。建议集体土地用于建设公办学校的租赁价格应高过工业用途的租赁价格。
三、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有资金建设公办学校。2019年底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达648亿元,其中活期存款270亿元,定期存款271亿元,购买理财产品107亿元。货币资金中仍有很大一部分收益较低。建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有资金建设或委托建设公办学校,镇(街)以合理的价格租赁,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收益率。
四、将补助专项资金补助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8年市出台总额10亿元的公办学校建设项目补助专项,这些资金是补助镇(街)建设公办学校的。建议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公办学校纳入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