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海湾新区规划建设1500亩的滨海湾青创城,按照“站城一体、产城一体”理念,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区,计划 2025 年容纳 3000 名、2035 年容纳 3 万名青年人才。
一、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大湾区发展共识有待进一步凝聚
第一,港澳青年对内地整体发展认识不足。第二,港澳青年对大湾区内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多。
(二)就业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1. 薪酬待遇仍需更具竞争力。通过比较可以得出,香港本科生平均月薪约为深圳的1.82 倍、广州的 2 倍、珠海的 2.26 倍、东莞的 3.5 倍。
2.行业岗位仍需更匹配。
3. 职业资格互认仍需更贯通。
(三)公共配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1. 教育方面。一是国际学校收费高。二是国内课程不可衔接。三是港人子弟学校(班)深圳独有。四是港澳子弟学校国内审批严格。
2. 医疗方面。粤港澳公营医疗系统差异大,粤港澳医疗保险制度互通难,粤港澳执业和用药分属不同体系。
(四)跨境生活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
广深港高铁费用偏高。虎门站至香港西九龙站单程票价人民币 178 元,若一周往返 2 次,一年按 52 周计算,费用总计人民币 37024 元(178 元/次×4 次/周×52 周), 折合港币约为 42108 元。
建 议:
二、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政策构建与实施建议
(一)以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为支撑,打造创新人才集聚地
1. 建立港澳创新创业联动孵化平台。参照香港数码港和横琴合作模式,发起成立“港澳青年创业基金”, 以资金入股的方式,与香港数码港、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 设立港澳台专业服务中心。结合港澳台青年创业就业特点和需求,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搭建具有港澳台特色的专业服务平台。
3. 出台人才引进优惠配套政策。在就业方面,按照不同学历给予一次性资助。在全省选拔公务员考试中安排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内地全日制高校毕业的港澳学生招录。在创业方面,在创业启动期,提供场地免租、融资补贴、孵化资助;在企业发展期,提供运营资助、活动交流;在企业成熟期,提供重点项目立项、上市奖励等。
4. 提升区域版权服务平台辐射效应。建议新区以版权服务为核心,辐射带动一批港澳法律、会计、金融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来新区就业创业。
(二)以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为先导,打造安居乐业试验田
1. 住房方面。建议以建设“莞港澳金融合作发展先导区”为契机,针对在新区购买住房的港澳台青年,实现港澳台居民购房、享受港澳台利率。
2. 教育方面。开设港澳子弟班,筹建港澳子弟学校,同步推动课程、师资、学历与港澳实现三地互认。
3. 医疗方面。简化港澳台医师设立私人执业诊所手续,成立“湾区医疗公益基金”,便利港澳台医师在内地行医核准,提供用药政策支持,试点建设港澳保险(寿险)服务中心。
(三)以湾区文化融合发展为抓手,打造深度融合示范区
1. 建设港澳台流行文化展览馆。借鉴香港文化博物馆、“金庸主题馆”的做法,建议利用现代立体展品、3D 工艺、VR 体验、互动交流等多种手段,打造一所具有港澳台元素的流行文化主题馆。
2. 建设海上丝绸之路非遗文化游径。交椅湾港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之一,建议新区以《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建设工作方案》为契机,增进构建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同宗同源、文化相通的价值认同感。
3. 整合“文化+”历史文化资源。建议利用“文化+旅游”方式,盘活沙角炮台、虎门销烟、威远炮台等文化遗址,利用“文化+科技”等手段,将醒狮等文化 IP 以现代的方式呈现,引起“两岸四 地”青年的文化认同感和文化共鸣。
市人社局
滨海湾新区:
王赐豪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的建议》收悉。提案中提到“以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为支撑,打造创新人才集聚地”。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决策部署,积极优化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和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建设,为港澳青年来莞就业创业搭建舞台,营造开放共融的政策环境。
一、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一)出台顶层方案,将滨海湾青创城纳入规划。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东莞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函〔2019〕56号),明确了我市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即突出产业特色,坚持错位发展,以东莞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龙头,在东莞滨海湾新区、常平、水乡功能区、莞城等建设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我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1+N”的空间布局。同时,还密切结合我市当前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实际情况,从构建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打造产业服务链、优化宜居宜业环境、建立促进粤港澳青年深度交流融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
(二)推进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平台建设。一是推进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引进专业港澳项目转化服务团队,按照“一中心多站点”模式,统筹建设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目前,已吸引59个港澳青年项目、86名港澳人才。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做好沟通对接和政策推介。二是加大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的支持。在松山湖、莞城、虎门、东城、南城、厚街、长安、塘厦、常平等9个镇街(园区),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镇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资金。三是推动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向港澳人员开放。依托全市1家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40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吸引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同等享受创业扶持。
(三)提供良好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港澳人员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同等享受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岗位推荐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设置“湾区青创荟莞港”专栏,方便港澳青年了解我市为其提供的各项鼓励创新创业政策。
二、制定落实优惠政策
(一)破除就业创业制度壁垒。一是取消就业许可。按照国家的要求,已全面放开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不需要审批和许可,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创业。二是放开行业准入。根据国家对职业资格清理的相关政策,我市取消了一大批行业准入证书。如在烹饪、美容美发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取消了行业准入,港澳人员可按照市场导向自由择业。
(二)推动政策覆盖均等化。一是启动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建筑、机电、化工等8个工程领域和医药行业的中初级职称评审,面向港澳人员开放。二是纳入社保覆盖范围。将在我市就业、居住、个体工商经营(已注册有雇工)的港澳人员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落实港澳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以及“减免延缓”社保费政策,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4601名港澳人员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4763名港澳人员参加工伤保险、4567名港澳人员参加失业保险。三是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在莞创业的港澳青年可享受小额创业贷款、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等政策。比如,将小额创业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30万元,由财政全额贴息。同时,在制定“2.0版促进就业九条”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港澳青年的需求,同等享受政策。
(三)大力引进港澳专业人才。把港澳人才纳入人才政策的重点引进培养对象。一是搭建特色人才政策体系。符合相关条件的港澳人才可享受对应的资助待遇,包括配套资助、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住房补贴、税收奖励、社保补助、医疗健康、引才奖励、生活待遇等。二是实施产业创新人才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纳入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按当年度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三是实施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和个税财政补贴政策。对港澳台居民等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我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四是实施博士后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进站博士后港澳人才提供每年15万元资助(为期2年),对出站后在我市工作且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 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港澳人才分5 年给予接收单位50 万元出站资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结合长期、短期推进港澳青年来莞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及时更新港澳青年赴莞就业创业“十环”服务内容、岗位信息等,继续加强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为来莞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高效服务。
(二)进一步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先行区建设。继续指导支持全市9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建设,落实专项经费的拨付,整合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就业创业资源,下半年根据省文件指引,认定一批条件成熟、发展前景良好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形成“1+N”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格局。
市台港澳事务局
滨海湾新区管委会: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58号提案《关于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办工作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的沟通联系,了解其建设“滨海湾青创城”的存在困难与政策需求,配合新区向省台办、省港澳办等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先行先试,提升“滨海湾青创城”综合竞争力。
二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我市加博会、漫博会、智博会、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型活动,配合各主办部门借机做好我市营商环境、市场规模、优惠政策等方面的集约宣传。充分借助我市港台资企业多,在莞台商台胞多、港籍乡亲多、港澳地区莞籍社团多的资源优势,推动台港澳青年关注滨海湾新区及“滨海湾青创城”的规划发展和资源优势,做好精准宣传。
滨海湾新区
尊敬的王赐豪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有关部门意见,结合滨海湾新区实际,现答复如下:
与香港合作开发建设滨海湾新区,是《粤港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赋予新区的重要使命。您就滨海湾新区规划建设滨海湾青创城、支持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为推动新区与台港澳合作提供了较好借鉴。近年来,滨海湾新区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坚持港澳所需、新区所能、湾区所向,优化台港澳青年创新服务方式,建设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空间载体,出台创新创业系列政策,为台港澳青年在新区就业创业搭建舞台。
一、开展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顶层设计
(一)将滨海湾青创城纳入市级规划。市级层面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东莞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函〔2019〕56号),明确了东莞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将滨海湾青创城等纳入市级总体规划,力争搭建全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1+N”空间布局。
(二)开展与台港澳合作策略研究。利用外部智库资源,积极开展与台港澳特别是与香港合作的策略研究。与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暨南大学等智库机构合作,从产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合作、制度对接等领域,开展若干策略研究。尤其是开展了《东莞滨海湾新区支持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政策研究》,按近远结合、难易结合的思路,提出了支持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近、中、远期政策清单及实施路径,为构建良好的政策体系提供支撑。
(三)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东莞市在全市范围内建设9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镇街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积极推动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向港澳人员开放,搭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凭条,为港澳人员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市人社局官网设置“湾区青创荟莞港”政策专栏,方便港澳青年了解东莞各项双创政策。
二、抓好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一)规划建设滨海湾青创城。在新区城市中轴线规划1500亩建设滨海湾青创城,依托滨海湾站TOD都市区,结合高铁枢纽核心功能,把城市CBD和青创空间一体建设,布局国际化城市综合功能,全力构建吸引青年人才的全方位软性发展环境和国际化硬件综合区,致力打造“滨海湾新区城市CBD核心区”、“粤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综合实验区”,远期可容纳3万名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目前,项目正在开展前期服务商相关工作。
(二)推进湾区1号招商运营。在湾区中心建设11.8万平方米的“湾区1号·海创湾”,布局海荟中心、海创中心、海融中心、海尚中心四大中心,重点集聚现代产业和创新创业资源,为台港澳在内的青年人才打造低成本产业空间,着力构建“政-商-科-金”于一体的湾区地标中心。项目正在开展全球招商,现进驻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德思勤、华润置地等一批银行机构和产业企业。
(三)积极谋划大学科技园。以湾区大学规划建设为契机,提前谋划大学科技园,开展大学科技园发展策略研究,明确空间范围、建设思路、发展目标、建设步骤、开发模式等重点内容。落实国家、省大学科技园部署要求,重点开展与湾区大学科技、人才等资源对接,深入链接大学前端创新和后端产业化腹地,开展与包括台港澳在内的国内外一流地区产业、科技、教育、人才等资源合作,集聚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协同发展五大功能,着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枢纽。
三、强化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政策支撑
(一)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争取上级支持,制定《关于支持东莞与香港合作开发建设滨海湾新区的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在投资、贸易、金融、税收、监管等方面提出拟争取省支持的若干政策,全力支持港澳青年来新区创业创新,目前政策文件已上报省大湾区办。同时,积极申报省级高新区,纳入东莞市省级5G产业园布局,开展东莞市5G综合创新示范区建设,以试点示范为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二)制定市级优惠政策。一是破除就业创业制度壁垒。落实国家政策,取消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取消如烹饪、美容美发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行业准入,进一步便利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创业。二是推动政策覆盖均等化。启动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将在东莞就业、居住、个体工商经营(已注册有雇工)的港澳人员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落实港澳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以及“减免延缓”社保费政策,享受相应社保待遇。将在莞创业的港澳青年纳入创业帮扶范围,可享受小额创业贷款、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等政策,如将小额创业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30万元,由财政全额贴息。三是引进港澳专业人才。搭建特色人才政策体系,实施产业创新人才奖励政策,实施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和个税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台港澳居民等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15%个税政策,实施博士后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提供每年15万元资助(为期2年),切实把澳人才纳入全市重点引进培养对象。
(三)搭建新区特色政策体系。聚焦产业发展和人才招引,搭建新区特色政策体系,首批出台总部经济、利用资本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基建”等6个10条扶持政策,针对企业落户、经营贡献、研发创新、办公用房、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企业生命全周期均设奖补,台港澳企业和人才可享同等政策优惠。深化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合作,揭牌运营滨海湾版权产业服务中心,构建以滨海湾新区为核心的,辐射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地区,集版权登记、版权贸易、版权金融、版权法律服务和知识培训为一体的版权服务高地。
四、深化与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资源对接
深化资源对接,强化宣传推介,畅通台港澳青年来新区创新创业通道。近年来,新区与香港“一带一路”总商会、香港资讯科技联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创新科技中心、澳门城市大学、澳门青年峰会、台湾工业总会、台湾青年创业总会、海峡交流基金会等签订了一系列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与台港澳协会商会、政府机构、教育机构、科研机构较好合作联系。同时,积极参加香港创智营商博览会、莞港现代服务业对接交流会等活动并作专题推介,努力提升新区在台港澳的知名度。
接下来,滨海湾新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推进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为重点,全面深化与台港澳合作交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全力打造低成本空间载体,进一步深化资源对接,为包括台港澳在内的全球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打造一流的政策环境。一是强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省对新区与香港合作政策支持,以政策红利支持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全力争取纳入省级高新区,用好东莞市省级5G产业园优势,以创新创业为切入点,全面深化与台港澳的合作交流。加强与省市台港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以滨海湾青创城等项目为载体,争取在与台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港澳保险(寿险)服务中心、港澳居民购房(租房)、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与港澳接轨等方面开展一批试点示范,为台港澳青年人才提供优质服务。重点谋划以湾区文化融合为抓手,推进滨海湾特色历史文化资源与台港澳文化元素有机融合,谋划一批有湾区特色的文旅项目和文化品牌。同时,加强市级政策宣传,市级层面适时更新港澳青年赴莞就业创业“十条”服务内容,加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双创载体打造。加快推进滨海湾青创城前期服务商工作,提前储备一批合作资源,加快推动项目早日开工、早日运营;深入推进湾区1号招商运营,出台一批优惠招商政策,全力打造低成本双创空间;积极建设滨海湾港澳青年之家创新创业基地,为台港澳青年来新区创新创业发展打造开放式、全链条、贴心式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加快谋划大学科技园,进一步完善策略研究,争取与湾区大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市级层面进一步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先行区建设,按省要求积极认定一批条件成熟、发展前景好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三是强化资源对接。进一步落实香港“一带一路”总商会、香港资讯科技联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创新科技中心、澳门城市大学、澳门青年峰会、台湾工业总会、台湾青年创业总会、海峡交流基金会等台港澳机构合作协议,争取推进落实一批实质性合作举措。同时,利用东莞加博会、漫博会、智博会、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型活动,借助东莞港台资企业多,在莞台商台胞多、港籍乡亲多、港澳地区莞籍社团多的资源优势,推动台港澳青年积极赴新区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