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6年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以来,充分发挥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优势,积极创新“医养结合”模式,我市已初步构建机构——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网络。目前,全市设立护理院(养护院)8家,对重度失能失智老人开展机构医养服务;全市45家养老机构中,有16家养老机构内设有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有合作服务,开展机构医养服务。截至2019年11月,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开放床位数939张,共收住患者1352人次,目前在院老人数639人,平均床位占用率68.05%。
目前,我市医养结合服务网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医养结合社会需求巨大,医养结合服务供不应求。截至2018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32.06万人,东莞户籍人口中失能老人1.3万人,而我市目前护理院医养结合床位仅939张。二是医养结合单位覆盖面不广,难以满足群众需求。我市现有医养结合单位8家,仍有26个镇街(园区)群众居住地周边并无医养结合单位覆盖。三是社保拨付金额低于社保记账金额,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日常医疗费用。四是受薪酬待遇等因素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护、康复师、社工师、养老护理员等医养结合人才短缺。
建 议:
一、扩大医养结合试点范围。根据现有区域医疗资源布局、机构转型意向,进一步扩大医养结合试点范围,选定有意向参与医养结合工作的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作为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将黄江康湖护理院、康怡护理院、桥头医院、虎门医院、大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等12家机构纳入我市第二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以满足更多失能老人住院治疗需求。
二、提高医养结合机构医保报销额度。2019年社保物价收费标准和参保人待遇有较大幅度提高,医养结合机构实际社保记账金额明显上升,且上升幅度大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今年的社保每床日定额标准提升幅度。建议探索在医保资金许可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报销额度,特别是提高社保每床日费用限额。(据东坑医院护理院初步测算,2019年每床日费用需增加至202.16元。)
三、打造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根据不同群体老年人对于医疗养老需求的差异,逐步构建区分健康老年人、半失能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等多层次服务体系,打造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四、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议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养老医疗护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服务于养老的医疗机构,可向社保部门申请,按照基本医疗保障的有关规定,将符合规定的老年人医疗、护理等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养老护理经济负担,缓解医疗资源压力。同时,建议引入长期照料和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机制,加大“长照服务”的保障力度。
市人社局
市卫生健康局:
民进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助力品质东莞建设的建议》,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建议第二点“提高医养结合机构医保报销额度”,我局严格按照《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东社保〔2018〕59号)(以下简称《结算办法》)第十七条:“床日定额标准每年度核定,其计算公式为:床日定额标准=上年度同类型定点医疗机构的床日基本医疗费用×上年度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床日定额标准同比增幅在上年度本市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增幅范围内确定。”的规定计算定点护理院床日定额标准,并按照《结算办法》与定点护理院进行结算。
建议在我市前期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如准入标准、评价制度、收费标准等,使我市医养结合服务更加健康运行。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医养结合服务相关的医保经办工作。
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局:
现将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00150号提案《关于加快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助力品质东莞建设的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为创新发展我市医养结合模式,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优势,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目前,我市已初步构建机构——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网,全市已投入运营的46家养老机构均内设有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有合作服务,其中,有8家养老机构取得卫健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共有备案床位1116张,对重度失能失智老人开展机构医养服务。主要做法和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政策法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要抓手,将“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纳入《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各级政府将养老事业列入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我市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布局、目标任务和政策保障,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加大试点机构保障力度,促进医养融合持续发展
自2016年以来,我市以履行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任务为契机,通过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机构新建或转建养老机构、新办医养结合机构等措施,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2018年,出台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养老机构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床位,按每张床位补贴1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的机构,按每张床位补贴18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的老人和在东莞领取养老金的非莞籍的入住老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床位运营补贴。同时,我市医养结合试点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已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重度或中度失能的参保人在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定点护理院)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核付,减轻参保人个人负担,每年平均近1400人次在定点护理院享受医保报销共700多万元。
三、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市着力打造高水平养老人才教育体系,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健康养老专业。目前,全市共有2所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招收学生225人,其中,东莞市技师学院从2017年起增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养老方向),并与东坑医院养护中心、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等多个养老机构建立校企合作机制。我局按照省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邀请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专家学者到莞开设专题培训课程,主要包括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和护理人员技能提高班。将“养老护理员”项目纳入个人自主参训补贴,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750元至1850元的培训补贴,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到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范围内,初、中级补贴1600 元,高级补贴2200元,技师、高级技师补贴2500元。目前,我局累计组织共12期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班,累计培训1881人次,有效提高了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水平,助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坚持把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市场参与,建立市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工作力量,合力推进医养融合深度发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我市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我局职能,现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50号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 大力支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近年我局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一方面,按照相关职能、工作任务,将试点单位(如东坑护理院、福星女儿家等)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同时,为保证医养结合试点单位顺利开展相关医保服务,出台了与护理院以及“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特点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方式,并从业务培训指导、费用结算等方面积极支持“医养结合”试点定点护理院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医保管理,促进护理院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并进一步优化医保支付方式及标准,腾出费用“空间”来提供更多、更适宜的护理服务。同时,在医保基金承受范围内合理确定床日定额标准,引导试点单位加强管理、控制成本,缓解目前护理院“账面上”医保费用超支的情况,促进其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关于探索长期护理保障工作
在前期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基础上,我们结合国家和省深化医改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国内长期护理保险先行地区的主要做法及实际经验,为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充分准备,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和指导。2019年年底,梁维东书记带队向国家医保局汇报我市前期医养结合试点经验以及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探索情况。根据国家医保局意见精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进。
市卫生健康局
民进市委会:
《关于加快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助力品质东莞建设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1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为创新发展我市医养结合模式,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优势,以满足老年群体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37号),选定2家公立医院和1家公立养老院、1家民办养老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通过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紧密对接和资源整合,切实提高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卫生健康、民政、社保、财政等多部门联动推进,先后研究、制定了《东莞市护理院收治对象规范》《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莞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第一批)及收付费方案(试行)》。
二、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情况
1.统筹布局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鼓励公办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其中:东坑医院护理院(养护中心)已于2017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共设置床位300张,开展医疗康复、健康养老、疾病风险预警、功能康复训练等特色服务,截至2020年7月底,入院老人达481人次;洪梅医院护理院于2018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设置96张床位,首期建设开放床位48张,入院老人达75人次。
2.探索多种医养结合模式。一是鼓励发展民营医养结合机构。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黄江康湖护理院、仁康医院护理院、康怡医院护理院、常安医院护理院、东莞市金慈老年人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均已通过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注册验收,目前已正式营业。其中我市万江福星女儿家护理院由苏州福星医养集团进行投资,设置床位272张,目前入住老人187名;二是支持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我市樟木头镇于2013年在敬老院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康复中心,自老年康复中心进驻敬老院以来,院内老人住院率从之前的32.6%下降至目前的17%;患病率从76.2%下降至65%;人均医疗费从365.7元下降为目前的83.36元,报销后仅21.38元。三是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签订长期医疗合作协议。目前我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有46对,由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和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四是以家庭医生为载体做实老龄健康管理。我市家庭医生自2014年试点,2015年全面铺开,经过3年的努力探索,实现从传统服务模式向契约式、主动式服务的转变。2019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64.76%。有力推动我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全面开展。
三、加强医养结合护理队伍建设情况
市人民医院、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等19所综合医院设立了老年病科,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均设置有中医科、康复科或相近科。由东莞市人民医院牵头成立“东莞地区老年护理专科联盟”,形成“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护理服务网络,建设东莞老年疾病护理、居家护理、慢病管理等相关护理健康服务平台,实现优质资源辐射与共享,协助联盟成员单位提升老年护理专业服务能力。我局于2018年11月建立了市级老年护理培训基地,推动我市老年护理标准化、医养结合实践及老年护理人才培养的发展。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培训医护人员,将健康老龄化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列入家庭医生常规培训内容,打造一支高效、优质、用心服务的健康老龄化服务队伍。
四、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自2019年3月1日起,我局和各镇街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高龄老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的合同,为我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购买了国寿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如老人意外受伤入院,将可享受每天90元的住院津贴,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且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从而减轻老人负担。
下来,我们将认真借鉴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市场参与,整合已有的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合作,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才培训制度,尽快出台医养护理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才培训工作,合力推进医养融合深度发展,为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衷心感谢您为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一如继往支持和关注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