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欺凌屡见不鲜,多见于7-15岁青少年(中小学阶段),而防范校园欺凌一事并没有得到校方及社会的广泛重视。
校园欺凌对学生的身体易造成直接伤害,情节严重的甚至导致重伤或者死亡;对学生的心理易造成不同程度的创伤,情节严重的会出现精神疾病,无法继续接受学校教育,心理阴影伴随一生;对校园的环境易造成恶劣影响及对其它学生造成不良示范,而对于欺凌者本身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在欺凌行为被曝光后本人及家族成员受到社会谴责,因此被贴上“坏学生”“犯罪者”的标签,承受巨大心理压力,无法正常学习,生活。
2017年由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综合治理方案》中要求各学校应及时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有效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
建 议:
一、公检法机关在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案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指派民警或者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开设法制教育课,对校内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及时出面制止潜在校园欺凌案件。在治案情况比较复杂及问题较多的学校周围设置警务室,加强对重点时段、路段的防控。
二、教育和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编写“反对和防范校园欺凌”的培训教材、开发能帮助家长了解和发现欺凌的培训手册等。定期组织进行校园欺凌预防的校园评估。
三、学校可面向学生开设培养学生积极处理人际关系和解决矛盾纷争能力的相关课程,面向教师开设防范欺凌教育,及时对学生的欺凌行为进行及时制止,以改变学生对期凌行为的认识,降低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
四、推荐校内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及社工机构,配备心理辅导人员,并联合教育部门、妇联等组建“防范校园欺凌政策信息网站”定期对校园文化环境进行调查引导,杜绝边缘学生群体受到排斥,倡导更公平和谐的校园环境。
五、成立校园欺凌防范治理委员会,校园欺凌防范治理委员会的结构组成建议由学校法制副校长牵头、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针对高中)、社会工作者、法律专家、教育专家、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并独立负责对欺凌行为的调查、认定。
公安局
市教育局:
2020年度市政协提案第20200149号《关于加强防范校园欺凌,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贵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学校师生法制教育、校园欺凌防范治理,并组织警力强化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维护。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常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
按照“一校一警”的标准,选聘责任心强、熟悉法律知识、热心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善于开展校园工作的民警担任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组织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同时,通过设立校园内的治安预警专栏,创建含法制副校长、安全主任、德育主任在内的微信群等方式,及时通报校园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情况,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师生预防人身、财产侵害。此外,积极会同消防部门对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毒品预防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反恐防范疏散演练。
二、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排查整治
(一)压实学校预防欺凌主体责任。联合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预防欺凌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二)强化联防联动应急处置。会同教育部门、学校建立健全联防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梳理分析和共享互通各种涉校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处置,有效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打击整治及教育惩戒。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排查整治有关部署,在我市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统筹组织下,会同我市教育部门结合“护校安园”工作,全面排查涉中小学生欺凌情况,对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督促学校、家长加强监管教育、落实惩戒措施,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进行心理疏导等,坚决遏制学生欺凌情况的发生。同时,按照“打教并举,惩戒到位”的原则,严厉打击在校园和校园周边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侮辱、殴打、恐吓等学生欺凌违法犯罪,依法处置、侦查办理相关案件。
三、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维护
统筹各警种、派出所、警务室警力,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在学校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校门50米范围内有专门巡逻警力,并完善以公安民警为主导,辅警、学校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好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此外,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会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各类旅馆、出租屋、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及时查处违法经营场所和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民政局
市教育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49号提案《关于加强防范校园欺凌,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我市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基本情况
自2009年我市开展社会工作以来,教育部门共设有学校社工服务岗位20个,分别设在市高级中学、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初中部等10所学校,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业社工驻校服务。目前,市镇两级教育系统社工共有79名,我市教育系统社工队伍力量不断壮大。社工的服务内容主要是:结合市内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在求学过程中面临的困惑,包括学业、社交、情绪、人格等方面,还有老师及家长处理学生求学的压力,通过运用个案、小组、活动等工作手法,帮助服务对象获得更健康的发展,有效地补充各系统的服务力量,探索服务的新思路、新领域、新模式,推动东莞市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
二、关于引入专业社工服务防范校园欺凌的问题
一是继续通过购买社工服务形式,开展社工进校园项目。社工主要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在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原则指引下,协助学生面对可能妨碍他们学业、社交、情绪或个人成长的困难,帮助提升学生面对、解决困难的能力。同时,尊重学校实际情况,遵循学生阶段性心理规律,结合学校素质教育方向,协助学生培养健康人格成长,提升综合素质。此外,社工还在完成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立足本土、开拓创新,融入学校工作氛围,引入发达国家和地区学校社会工作的先进理念及技巧,为学校、教师及学生提供更优质更全方位的服务。
二是加强社工在防范校园欺凌方面的培训与宣传。组织开设针对校园欺凌行为,加强心理健康辅导的培训课程,提升社工的服务能力。依托学校,联合老师、心理咨询师等开设“防范校园欺凌信息平台”,及时发现欺凌行为、受欺凌对象、受排挤学生等情况,为其提供情绪疏导、心理调适等服务,杜绝校园欺凌行为。同时在校园内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的相关宣传活动,加强学生对帮助同伴、保护自己的意识,倡导更公平和谐的校园环境。
市妇联
市教育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49号提案《关于加强防范校园欺凌,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的建议》收悉。根据我会职能,经深入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加强家庭文明创建,消除滋生校园欺凌的土壤
持续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开展家庭文明创建行动。开展常态化寻找“最美家庭”、“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家教家风实践基地创建命名等活动,通过先进家庭的感人事迹带动全市家庭争做“最美家庭”,激发广大家庭“学最美、做最美”的热情和动力,以书香浸润广大家庭成员崇德向善、明礼诚信的品质,用生动的家教家风实践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落地,引导家长和学生重视树立优良家教家风。开展家庭文明建设试点创建活动,指导基层村(社区)和单位完善家庭文明活动场地设施,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家风家训,弘扬良好家教家风,以家庭文明创建促进校园文明建设,促使更多的家庭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增强做好反对校园欺凌实际行动的自觉性。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消除校园欺凌的社会氛围
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工作。结合禁毒、儿童安全等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妇女和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持续推进楼盘小区妇联和“妇女之家”建设,将楼盘小区妇联和“妇女之家”打造成服务妇女群众的法治宣传阵地,将法治宣传教育送进社区和家庭,将法律咨询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妇联组织的服务,落细落小落实到妇女儿童、家庭身边,打通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联合教育部门深入学校开展防校园欺凌等儿童安全公益课, 教给孩子们安全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增强孩子们应对校园安全的能力。
三、加强心理咨询服务,关爱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
加强心理咨询服务阵地建设,先后在常平、大岭山、麻涌、凤岗等镇街建立的4间“舒心驿站”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服务实现阵地化发展。积极链接社会资源,构建“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咨询服务团队,满足包括儿童在内的广大群众从日常心理疏导服务到专业心理咨询的多层次服务需求。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通过发布心理健康知识推文、线上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微课答疑等形式,为孩子们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对于发生在校园的欺凌行为,根据教育部门的通报和受害学生家庭的求助,积极介入,链接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其服务,防止其产生严重心理问题,损害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