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东莞加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人们对东莞污染河道水域急需治理问题越来越关注。东莞市以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动环境治理的成效初显,但部分河道被乱填乱占、淤塞、污水偷排等问题依然存在,水环境治理工作还任重道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治理主体单一。调研显示,很多时候是政府在干、企业在赚、百姓在看,社会大众缺乏机会参与到这一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中。水环境治理工程在国家媒体报道上一直都被关注,但越是重大的治理工程,其社会性和外溢效果就越显著,越需要全民的广泛协同参与。
       二是河道行政控制管理不到位。由于相关处罚力度不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导致河道被乱填乱占,排污口众多、设置不规范。

       三是水环境治理规划统筹研究不够细致。近年,由于中央环保督查压力,导致地方为完成相关指标任务,不考虑合理的工程摸底时限,工程就急匆匆上马,导致付出大量资金却达不到合理的治理效果。


建    议:
       一是正确处理环境治理与产业转型的关系。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源头在岸上,根子在产业。水环境治理涉及大量企业的关停并转,部分地区还涉及支柱产业能否存续的问题。产业的背后则关系地方经济发展、百姓收入等诸多问题。
某些污染较重的产业有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在水环境治理过程中,既要坚定原则,又要充分考虑公众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必须采取有效手段引导重污染区域产业转型,避免“一关了之”的现象。
       二是促进全民共治共享。水环境治理最终必然是“共同体治理”,协同治理不仅需要不同政府部门合作,还要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普通公众等多方力量。通过移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大幅降低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门槛。实践表明,信息化、智能化可以助推水环境治理。例如,杭州推出的“五水共治”移动网络应用系统,让每个市民都成为治理的参与者。通过阳光网曝光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众随时可以拍下水质差、污染严重的河道,并上传图片和具体位置,“零门槛”参与到治水监督中。公众投诉可以直接提交到相关负责人员,由河长领办,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处理。这一制度创新突破了“有治理,无监督”的困境。通过线上线下双向互动,实现共同监督,共同治理。
       三是划定河道控制范围。就像人体的血脉,河道最怕的是被堵塞,河道必须从法律层级制定控制范围。河道可以依其在地域上的作用划定级数,级数越高其控制范围米数层级就大。例如:一条水源保护区的重要河道规定其河道两岸外围50米不得有公用设施以外的建筑及生产设施等规定。这些规定要作为法律制度明确下来,一旦有了法律条文,地方行政机构就有法可依,对违法的设施进行依法拆除。
       四是排污口集中统一设置及处理。建议河道两岸设定排水管理控制区域,在控制范围沿河铺设排污管道,按距离约1公里区域集中设置排水口,集中排水监测管理,排水口的污水入河前采取生态修复处理或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是加大对河道侵害行为的处罚及入刑力度。过去对沿河违填违占及乱排放的问题,总是一罚了之,处罚费用顶格也只有10万。由于处罚程序复杂,每宗案例都必需走完复杂程序之后才能做最轻的处罚。处罚相对所得利益不值一提,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遏制。为此,建议加大对河道侵害行为的处罚及入刑力度,从法律层面遏制对河道的侵害行为。

提案者: 沙田镇政协小组

市生态环境局
沙田镇政协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水环境治理的建议》(第20200138号)收悉,经综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东莞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任务,深入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在肯定近年来整治实效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提案中反映的水环境治理规划统筹研究不够细致、河道排污口众多且设置不规范、污水偷排等问题,在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系统、科学、精准”的原则,巩固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促进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1-7月,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对比去年总体改善,其中石龙南河、石龙北河断面达到Ⅱ类水质目标,角尾村断面达到Ⅲ类水质目标;沙田泗盛断面水质为Ⅲ类,共和村、旗岭断面水质为Ⅳ类,樟村断面水质为Ⅴ类,均达到消除劣V类目标。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顶层设计
  坚持以“十三五”规划纲要为总领,《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为具体带动,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建设美丽东莞的目标,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制订实施《关于全面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行水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水污染治理1+N政策体系,并围绕国省考断面达标攻坚,印发实施1-4号攻坚令,提升流域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治水攻坚
  一是完善治污基础设施。攻坚战以来,全市新增建成截污次支管网超5000公里,累计建成截污管网约6614公里;新增建成污水处理项目17项(处理规模113万吨/日),累计建成污水处理项目59项(其中1项停产),总设计规模达370万吨/日;35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投产;新建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41座(处理规模2.83万吨/日)。二是强化污染河涌整治。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达到“初见成效”,正在落实长制久清;累计完成内河涌整治达300条,其中今年新增完成89条。三是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清理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结合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整改等工程,对入河排污口实施“一口一策”分类处理并销号管理,根据市水污染防治挂图作战平台数据,全市累计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16091个,占总数的89%。
  (三)坚持绿色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提升污染行业集约发展水平,根据环境功能定位、环境容量以及生态承载力等因素,实施建设项目实行分区控制,严控重点污染企业准入,加快推动涉水污染行业集聚发展,工业集聚区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工业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市重大项目及食品、医药加工制造行业除外),以环境要素助推产业布局优化。二是抓好产业统筹布局。制定我市相关产业规划,统筹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完善产业要素配套,推动环境与产业和谐发展新局面。并组织松山湖、水乡按照国家要求申报创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通过创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工作,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培育形成绿色产业发展新动能,倒逼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三是强化企业转型升级,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带动制造企业实现智能制造升级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进企业“倍增计划”,通过科技创新、发展总部经济、推进兼并重组、开展服务型制造、加强产业链整合、强化资本运作等六大路径推动一批企业就地转型升级。
  (四)坚持依法监管,规范源头排水行为
  一是全面推行排水许可证制度,2020年已印发实施《东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持证排水、无证不得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并于5月组织召开排水许可证核发工作的线下+线上宣讲会,指导镇街及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二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茅州河流域驻点督导、重点流域跨市联合执法检查、四大国考断面专项检查等多项环保执法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四大国考断面流域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17669人次,检查涉水企业6390家次,立案处理543宗,移送行政拘留4宗,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2宗。三是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高效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在查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接警快速响应和联合调查机制,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线索,由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协助生态环境部门获取相关违法证据,并主动参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重大专项执法行动,提高执法效率。
  (五)坚持信息公开,促进全民共治共享
  一是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在东莞日报、“东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东莞阳光网、东莞电视台《今日莞事》持续做好“环保曝光台”,目前已曝光87期环境违法行为,并在“东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2020年东莞市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二是增强社会监督深度,招募并聘请第二批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建立专门渠道,强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的沟通联系。今年6月6日,邀请新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跟随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走访环保典型企业,通过南方+客户端进行直播,引导全市企业自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三是扩宽宣传广度,世界环境日当天,全市120余万中小学师生同上一堂云上环保主题班会课,一起探秘污水如何变清水。东莞市肖亚非市长线上参与并在主题班会课上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绿色倡议。让每一位学生成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和践行者,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我市治污攻坚,共建绿色家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成效
  一是继续统筹推进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东江下游片区等四大重点流域整治,推动四大国考断面水质稳定改善。二是完善污水收集体系。全面做好地下雨污管网核查、检测、修复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建立完善清晰健康的地下雨污水管网系统。加快完成已建管网验收通水,同步实施排水户与雨污管网系统错接、漏接等问题整改,全面铺开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三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对于目前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系统性评估,对于处理能力存在缺口的片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建设。组建专业的运维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明确污水管网的责任主体、运维模式、运维标准、支付方式,实现全市污水管网统一运维管理和快速整改。四是深化河涌污染整治。加强初期雨水处理,切实减轻雨季期间对河涌污染影响,2020年完成不少于150条污染河涌综合治理,力争实现全市内河涌基本消除黑臭。
  (二)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针对提案中对排污口实施统一设置及处理的建议,经研究,根据挂图作战平台数据,我市有95%以上的入河排污口计划通过落实截污、雨污分流改造、清理取缔、封堵等方式开展整治,后续需保留继续排污的入河排污口数量较少且分布较分散,若建设沿河截污管网并设置集中排水口,可能造成重复建设,且不便于单个排水户的出水监测管理。下来,为落实全市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及管理,将继续按照“查、测、溯、治”的原则,推进入河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同时继续开展全面摸查,对前期遗漏的入河排污口立即落实整治。同时,根据《东莞市入河排污口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指导镇街开展拟保留或2020年底前预计未能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登记手续,树立标志牌并纳入临时管理,逐步推动入河排污口行政审批工作,计划在2021年底前,实现保留的排污口手续齐全、设置规范、排放达标、监测覆盖、一口一档、监管到位的目标。
  (三)加速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规划精神,逐步优化产业空间格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强化项目谋划及提高审批速度,加快建立滚动储备和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从统筹资金平衡和项目建设迫切性考虑,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尽快发挥项目效益,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并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配合“倍增计划”的实施,创新服务渠道,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产业转型升级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四)持续加强排水行为监管
  一是继续采取专项行动方式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环境问题实施集中排查整治;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直接查办方式,从严从快查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加强联合交叉执法,加大对跨流域、跨镇环境污染问题打击力度,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重点规范对污水管网或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水户排水管理工作,针对全市5527家重点排水户,严格落实排水许可核发管理,并实施排水自动监控。
  (五)持续打造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努力将东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务抖音号打造成生态环境保护交流的重要平台,动员市民参与水环境治理,积极打造“零门槛”参与平台。通过东莞日报、“东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东莞阳光网、东莞电视台《今日莞事》等多个媒介随时反馈治水动态。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水环境保护。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水务局

沙田镇政协小组:
  贵小组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水环境治理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200138号)收悉,针对提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局职能,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划定河道控制范围问题
  贵小组建议划定河道的控制范围,我局认为贵小组的建议非常合理、可行,这与我市正在推进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不谋而合。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的要求及省河长办、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自2019年年初开始,我市已开始开展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我市 2019 年年底前已完成由省、市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包括东江干流东莞段、东江北干流东莞段、东江南支流、茅洲河东莞段、挂影洲围中心涌、东引运河、寒溪河、石马河等 8 条河流,共约282公里。
  根据省河长办、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今年要完成余下所有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今年3月上旬省河长办下发了《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0〕20号),明确了我市2020年需要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并上传省河湖管理系统的规模以上河湖(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的湖泊)任务清单,我市纳入省任务清单的有51条河流(共约508公里)及19个湖泊。我局随即按省下发的任务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梳理出各园区、镇街2020年必须完成的河湖划界任务清单,并已于3月12日以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名义联合发文给各园区、镇街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明确了工作任务。在推进省要求划界任务(规模以上河湖)工作的同时,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我市河湖管理工作,我市自我加压,根据最新《东莞市河湖名录》中的河湖清单,对于未纳入省2020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任务清单中的其它剩余河湖,也要求各镇街结合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参照规模以上河湖有关要求划定管理范围。目前全市33个园区、镇街都在稳步推进工作中。
  下来,我局将按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督促各园区、镇街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按时按质按量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我市各河湖实际情况,合理地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水环境资源的底线管控,预留好水系生态廊道。
  二、关于加大对河道侵害行为的处罚及入刑力度问题
  贵小组提出过去对沿河违填违占及乱排放的问题,总是一罚了之,处罚费用顶格也只有10万,建议加大对河道侵害行为的处罚及入刑力度,从法律层面遏制对河道的侵害行为。目前我市河道管理范围执法适用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水法〉办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上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均由国家和省制定,对于河道管理范围违法行为规定了警告、罚款、恢复原状等处罚措施。对于处罚金额的大小,相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都有严格的规定,各地无权对其进行调整,我局一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依法行政的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工作。下来,我局将贵小组的建议适时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并建议上级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时予以考虑。针对违法程度严重性差异,我局还专门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根据不同河道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制定了对应的处罚措施。此外,当我局发现河道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时,将会依据市“两法衔接”的相关规定移交市公安局处理。河道执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河道执法工作,2019年至今年5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4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42车次,执法船艇170船次,查办涉河湖案事件38宗,办结29宗。
  三、我局在加强河道执法已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一)建立完善执法巡查制度。每月制定了执法巡查工作轮值表,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的夜间水上执法。
  (二)拓宽巡查方式,不定期使用无人机进行执法巡查,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一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联合巡查。参加广东省水利厅组织的东江干流联合执法巡查行动。二是加强与兄弟城市联合执法巡查。与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惠州市博罗县水务局建立合作工作机制,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三是加强与东莞市相关市直部门联合执法巡查。结合工作需要,与我市公安、海事、交通、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各部门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水上联合执法巡查。四是每周不定时选在下半夜,由石龙执法点联合东莞市东莞大堤管理处、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水上执法巡查。


办理单位: 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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