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研发机构为打通科技创新链条体制机制关卡提供了有效途径,是我市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自2005年起步以来,目前共有32家,其中省级24家,在开展科技研发、推动成果转化、孵化育成企业、集聚培养高端人才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初步构建了东莞研发生态系统。

  我国新型研发机构已进入以提升能力和绩效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尽管我市起步较早、发展较快,但仍面临治理、能力和竞争方面的“三大挑战”,在东莞强化创新引领,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名片之际,亟需引起重视。

  1.治理挑战。一是发展定位较模糊,企业化的发展目标与事业单位的体制束缚相矛盾,单位自主审批和自主管理权限不够高;二是治理体系不完善,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形同虚设;三是优惠政策落地难,国家省市已出台相关政策,但技术入股等政策仍难以落实;四是协同创新性能力不足,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较难。

  2.能力挑战。一是机构大多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未实现规模化生产,成果转化孵化效益不够明显;二是项目成果与我市产业发展结合不够密切;三是前沿性或颠覆性的非常规项目可行性与效益科学性难以判断,面临较大市场风险和违约风险。

  3.竞争挑战。一是我市现有政策大多只适用于新型研发机构的初级发展阶段,无法支撑新型研发机构的快速持续发展需求;二是缺乏引进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和创投机构等多元投入机制,单纯依靠财政投入的建设模式难以持续;三是布局方面主要集中在松山湖,区域内同质化竞争明显;四是信息对接交流渠道不畅,企业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认知度和合作意愿待提高。

  
建    议:
  1.优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一是研究出台新型研发机构5年发展规划,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等方面进行整体性、可持续性设计;二是研究出台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规章,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法人性质、功能定位、权利义务进行细化,构建稳定权威、综合配套、精细协调的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体系。

  2.多端共同发力,推动“质”的突破。一是优化运行机制,构建核心队伍稳定、人才流动顺畅、科教融合优质、成果转化高效及分配机制合理的现代治理体系;二是借助专业力量,选聘专业化运营团队,构建专业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三是借助高校院所力量,与优势学科、平台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源头供给水平,形成“创新—应用—再创新”的完整闭环,提升产业高度和核心竞争力;四是借助资本力量,加强与各类资本的对接,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提升滚动发展水平;五是借助开放力量,面向国内外集聚创新资源,对接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广州推动“四个新出彩”,融入和扩展创新“朋友圈”,不断提升协同创新水平。

  3.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效”的转变。一是优化政策支持。进一步消除制约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积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和建设,实施市镇校企联动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基地建设等,帮助新型研发机构跨过政府培育阶段,实现市场化运作。二是健全考核机制。探索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引导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化发展;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智力资本效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完善新型研发机构在构建市场化、产业化为导向的评估激励机制,把孵化企业数量质量作为关键评价指标,完善考评体系、丰富考评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动态考核、末位淘汰等制度。三是营造优良环境。吸引更多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加入,打通从科研到产业再到市场的通道,推动特色学科群向产业创新群转变。



提案者: 民建市委会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