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是近几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功能区统筹选取了松山湖“1+9”和水乡“1+5”为试点,在总结前期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基础上进行改革深化,希望通过强化功能区统筹,破除市一级统筹不够有力,打破镇街资源配置碎片化的问题。通过半年多的实践,功能区管理机构已基本完成了机构搭建和人员配置,相关事权承接等也开始步入正轨,可以说功能区统筹的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松山湖高新区作为全市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的高地,出台了很多产业、科技和人才扶持政策,但周边9镇很少有相应的政策扶持,由于政策差异,导致高新区对周边高端创新要素的虹吸效应进一步加剧,功能区内政策环境不均衡不利于统筹发展。同时,作为发展建设阶段的水乡管委会,正是需要通过政策引导产业发展和人才聚集的,但目前水乡暂未出台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且也未有合适的平台作为政策落地的抓手,很难发挥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和引导带动效应。
一、在财政资金安排上给予功能区更大支持。当前功能区财政资金来源于市财政的专项补助以及土地开发净收益。目前功能区财政并没有产生收入但很多方面又必须前期投入。可以探讨以2019年功能区总财政收入为底数,往后将功能区各镇、园区的税收增量部分,由市按一定比例返还,园区和各镇则按一定比例计提,充实到功能区财政,由功能区财政统一调配保障功能区内重点项目的开展。
二、积极探讨不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的政策在功能区内实现共通。对有条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将政策延伸到功能区各镇,实现政策共通。如土地政策、规划政策、环境政策等。比如,以松山湖高新区人才政策为例,若周边镇按照高新区标准统一认定和引进的人才,可以享受与高新区一致的教育、医疗和人才服务等待遇。虽然人才政策在短时间内可能无法实现物质奖励上的平衡,但可以在教育、医疗等其他方面探讨政策的共通。
三、对需要财政支持的政策可通过探讨“一区多园”或深度融入的方式实现政策共享。要实现功能区全域财政政策共通暂时还有一定困难,但可以通过划定特定区域,探讨由功能区财政予以扶持。对于松山湖功能区则可探讨建立“一区多园”,在周边镇内选择基础好、条件成熟的特色园区与高新区结对,享受与高新区一致的政策覆盖,相关扶持资金可研究考虑由功能区财政、高新区财政和镇财政三方分摊的可能性。对于水乡功能区,则可选择一个试点镇进行深度融入,功能区出台的财政扶持政策如产业政策可优先在试点区域内实施,所需资金由水乡功能区和试点镇分摊。
四、充分发挥前期园区统筹时成立的投融资平台作用。在园区统筹联动发展阶段,松山湖金融产业集团分别与各镇成立了6个子公司,用于片区城市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投资和科技、产业投资;水乡管委会也成立了水乡控股公司,负责水乡经济区产业项目合作运营、水乡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以及投融资等方面工作。建议要想方设法用好这些投融资平台,赋予他们更多的自主性,用市场化的手段为统筹发展提供支撑。
五、要建立更加紧密的功能区政策体系。目前功能区的制度建设基本上是围绕功能区机制如何运行而设立的,只能说是面上的政策,更深层次的能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品质整体提升的政策还没有涉及。如产业、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政策还需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建议以此次“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摸清功能区的底数,在现有政策框架基础上提出区域开发、规划建设、城市经营、产业发展等方面更为系统的政策需求,以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由易入难,由简入繁,层层推进,不断细化和完善区域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