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2017年,结合中央、省委工作部署,我市全面开启了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的水环境治理新征程。全市河湖名录登记在册河涌共有699条,设置市、镇、村三级河长共918名和三级湖长33名,招募民间河长447名、护河志愿者1195名。三级河长积极履行“认河、巡河、管河、治河、护河”责任,“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制度措施不断完善,全市四个国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河涌水质变清,水面变净,堤岸变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二、推进河长制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
(一)河湖治理的总体规划性不强。不少镇街河道连贯相通,由市将一项项治理任务下放到镇街,镇街再一段段分包给村,分段式、碎片化的治理看起来能够明晰每一段的治水责任,但区域交界处存在权责利边界模糊、上游污染影响下游治理成果、治理盲点等问题,导致河道整治总体规划性、系统性欠缺。
(二)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市、镇河长主动发挥头雁作用,普遍存在上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马上落实整改,但极少是由村级河长自行巡河并主动解决。河长制信息化建设不足,部分河长对“智慧河长”平台认识不足、使用率不高。没有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垃圾围河”等问题重复出现。
(三)河长办运行机制有待提升。一方面,河长办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大多数为抽调人员,没有固定编制和职数,缺乏水环境治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流动性较大。二方面,河长制一定程度缓解辖区部门分割问题,但难以彻底解决长期的行政资源分散问题,河长办对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
(四)考核奖惩措施有待加强。河道治理面广量大,资源保障、财政投入和整治任务矛盾较为突出,河长面临有心无力的尴尬局面。2019年,我市制定了《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和基层河长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对基层河长起到一定激励作用,但考核指标缺乏具体化、数据化,同时缺乏对镇街河长办履职情况的奖惩措施。
建 议:
三、推进河长制落地见效的建议
(一)坚持一盘棋思想,完善河湖治理规划
坚持全流域治理思维,做好治水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治污工程的整体布局,完善全市“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构建市镇协调联动机制,建议由市城管部门统一管理外江保洁工作,属地镇街积极配合。加强全市河道岸线控制和规划,出台市级碧道建设总体规划。
(二)探索河湖治理机制,提高河道管护长效性
全面压实各级河长职责,确保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加快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完善“智慧河长”管理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巡河轨迹、问题处置、群众投诉等功能,提升智慧治水和精准治水能力。同时,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通过制度约束和道德教化,规范和指引群众积极参与河湖管护工作。
(三)理顺机构职能定位,提高河长办运转效能
完善河长办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建制编制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岗位职责到位、运转经费到位”,构建高效合理的组织议事程序,推进部门各司其职。对助理员、联络员、河长办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全面充实人员队伍力量。
(四)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加强落实监督考核措施
完善河长制责任落实和考核体系,健全河长述职、部门述责、考核问责等制度,发挥政协和民主党派以及环保组织第三方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对各镇街河长办履职情况考核,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资金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民爱河护河氛围
充分发掘和整合信息资源,重视首创典型经验案例的推广,努力打造市、镇、村联动宣传格局,形成规模性、正面性的舆论声势。精心策划组织各类创新性水环境科普宣传活动,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提高全民参与河湖管护的主人翁意识,共享河湖治理成果。
水务局
道滘镇政协小组:
贵小组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河长制工作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28号)提案收悉,感谢贵小组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局认为贵小组提出的河长制问题比较客观,相关建议合理可行。针对贵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所提“坚持一盘棋思想,完善河湖治理规划” 的建议
一是科学规划,全力推进全市河湖治理工作。2018年,我市结合河长制的六大任务及湖长制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全市河湖的“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印发全市,指导市级部门和各镇街(园区)科学开展河湖治理管护工作。2019年,结合全市治水工作的部署,我市出台了《东莞市河涌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以下简称《计划》),以“全河段、全流域、全天候、生态修复”为治理原则,以“截污、清淤、治堤、活源、生态修复”为根本措施,坚持以水质目标为主线,实施管网、排口、污水厂、河道流域为一体的系统化治理工程,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形成推进实施河涌水环境治理的项目库、路径图、时间表,防止碎片化治水和纯工程化治水,为我市河涌水环境综合治理明确了目标、指定了方向。根据《计划》,2019年我市完成了109条河涌整治,全市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2020年,截止8月底已完成了101条河涌整治,确保到年底完成不少于150条河涌整治,力争全市河涌基本消除黑臭现象,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到2021年底,全市整体水环境基本达到消除黑臭,水质力争达到V类水,水体功能和景观方面均有提升。
下来,我市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计划》的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河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河涌尤其是黑臭水体治理的动态督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技术指导,加强与流域指挥部、属地镇街的协调,做好河涌整治与源头控污、截污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暗渠排污口整治等工作的衔接,确保河涌整治后水质稳定达标。
二是规划引领,打造贯通全域的碧道新格局。在推进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同时,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万里碧道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水环境治理中收获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省下达“2020 年完成37.3 公里、2022年完成350 公里、2025 年完成600公里” 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东莞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已报送市政府审定,规划到2022 年全市开展碧道建设总长度524.6 公里,确保完成不少于350 公里的省定任务;到2025 年,全市累计开展碧道建设总长度832.6公里,确保累计完成不少于600 公里的省定任务。另外,为规范碧道建设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统筹落实好全市碧道建设,市河长办同步组织编写了《东莞市碧道建设技术指引》和《东莞市碧道建设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下来,在市政府批复同意后,我市将尽快印发出台全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将碧道建设任务分别下达各镇街(园区)组织实施,全面启动碧道建设工作;印发《东莞市碧道建设技术指引》和《东莞市碧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和碧道建设流程,指导镇街(园区)做好碧道建设工作,保障按时高质完成碧道建设任务。适时召开全市碧道建设动员会,在总结麻涌华阳湖省级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全面动员全市上下全力推进万里碧道建设。
三是加快河湖划界工作,强化河湖岸线保护。根据省河长办、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自2019年年初开始,我市已开始开展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我市 2019 年年底前已完成由省、市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包括东江干流东莞段、东江北干流东莞段、东江南支流、茅洲河东莞段、挂影洲围中心涌、东引运河、寒溪河、石马河等 8 条河流,共约282公里。2020年3月,省河长办下发了《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0〕20号),明确了我市2020年需要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并上传省河湖管理系统的规模以上河湖(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的湖泊)任务清单,我市纳入省任务清单的有51条河流(共约508公里)及19个湖泊。我局随即按省下发的任务清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梳理出各园区、镇街2020年必须完成的河湖划界任务清单,并已于3月12日以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名义联合发文给各园区、镇街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明确了工作任务。在推进省要求划界任务(规模以上河湖)工作的同时,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我市河湖管理工作,我市自我加压,根据最新《东莞市河湖名录》中的河湖清单,对于未纳入省2020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任务清单中的其它剩余河湖,也要求各镇街结合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参照规模以上河湖有关要求划定管理范围。目前全市33个园区、镇街都在稳步推进工作中。
下来,我市将按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督促各园区、镇街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按时按质按量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我市各河湖实际情况,合理地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水环境资源的底线管控,预留好水系生态廊道。
四是建立河湖保洁长效机制,推进河湖保洁工作。我市按属地负责的原则,落实了全市河湖保洁的责任,建立河湖保洁长效机制,明确垃圾清理工作目标、组织机构、范围、分工、工作内容、资金投入及清理主体,让每条河涌都有人员保洁。2019年全市投入1.08亿元,清理水面漂浮物共9.55万吨,截至2020年8月底投入0.92亿元,清理水面漂浮物4.96万吨。根据东江流域管理局的要求,每年在水浮莲爆发的高峰期开展两次全流域的清漂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我市积极探索跨界河涌统一保洁机制,推进东江等主干河流保洁工作,市城管局会同市河长办、市水务集团编制了《东莞市东江河干流水面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现已完成了征求意见工作,近期将上报市政府审定,同时市河长办编制了东引运河、石马河的河道保洁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并就资金分摊等问题正在协商,在有关意见达成一致后,我办将尽快上报市政府审定。设立“河湖保洁日”,每月10日开展“河湖保洁日”活动,全市33个园区、镇(街)统一开展行动,保洁日结束后,市河长办主动进行随机抽查,及时通报河湖保洁问题,督促属地落实整改,并在月度考核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相应扣分,有效提升了河湖保洁效果。
下来我市将加强河湖长效保洁工作机制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压实属地保洁责任,强化河湖保洁抽查考核工作,倒逼各镇街(园区)增加保洁工作资金、人力等投入,全面提升全河段的保洁质量;积极探索跨界河涌统一保洁机制,推进东江、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等主干河流保洁工作;根据河湖管理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河湖管护相关机制,加强镇街(园区)河湖治理管护工作指导,全面保障和推动河湖管护工作水平跃上新台阶。
二、关于提案所提“探索河湖治理机制,提高河道管护长效性”的建议
在提高河道管护长效性方面,我市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河湖治理管护机制。自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我市已在全市669条河涌和20个湖泊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河长制体系,明确了由各级党政领导人和村(居)委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河流的分级“河长”,由各级河长按照责任体系确定的职责分工要求负责组织落实责任河湖的整治和管护工作,破解“九龙治水”乱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截至2020年8月,我市已设立了1040名河长,累计巡河超过12.9万人次,发现解决河湖问题超过4.8万个,有效推动落实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目前我市河长办主要通过5个方面推动落实河道管护工作。一是通过建立专职巡河队,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全方位全天候对全市河湖进行暗访排查,及时发现河湖存在问题。二是创新设立“河湖治理曝光台”,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如垃圾围河、污水直排等,进行电视曝光,同步落实督办整改、回访销号、约谈问责等一系列措施,督促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职尽责,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倒逼属地镇街建立常态化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三是构建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2018年,我市结合“广东省智慧河长”平台,搭建了“东莞智慧河长”平台建设,开发了河湖信息查询、河长巡河、业务处理、信息采集、统计分析以及即时通讯等应用服务,经多次更新完善,系统运行稳定,能较好地辅助河长巡河工作,跟踪督办投诉问题处理,形成“发现问题-查看问题-反馈问题-指派问题-处理问题-问题结案”的问题处置闭环。同时开通“东莞智慧河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动态,接收群众投诉和建议,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打造创新河湖治理模式。下来我市将结合“智慧水务”建设,进一步完善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智慧治水和精准治水能力。四是创办“河湖治理大家谈”论坛,以市级每月一期、镇级每季一期的频率举办,每期选定一条重点河涌邀请治水专家、业务骨干、周边群众、社会媒体等参与讨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治水意见,群策群力、共治共管,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的强大合力。
三、针对提案所提“理顺机构职能定位,提高河长办运转效能”的建议
2017年7月,我市印发了《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东委办〔2017〕21号),已对市、镇河长办的职能明确定位,河长办的职能定位为:负责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河湖管理和保护制度、机制和标准及考核办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察、验收、信息共享等工作。各级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同级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市河长办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基础上,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河长办运转效能:一是完善河长办机构设置。经请示市政府同意,2017年9月29日成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 “市河长办”),在我局增设河湖保护科(与市河长办合署办公),市政府批复了8个专项聘员保障了市河长办的日常运作,结合工作需要,我局从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抽调了6名业务骨干,进一步充实市河长办人员力量。考虑到河长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业务量大等问题,在难以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市河长办创新实施了工作组分片包干制度、河长助理和联络员制度,并设立7个工作组,成员由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7个部门派员组成,明确各组责任片区范围,实行分片包干,协助市级河长开展巡河,共同做好负责片区内河长制的验收、考核、督察、协调执法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了长效、稳定投入机制。我市将推行河长制工作所需资金列入每年的财政年度预算,市财政2020年安排了599.26万用于保障我市河长制落地见效,各镇街(园区)也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年度支出项目,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不断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我市先后出台了河长会议、河长巡查、工作督察、考核、述职、约谈、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和基层河长考核实施意见以及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等近20项配套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和职能部门治河护河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各级河长和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了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加强河长制相关业务培训。市河长办每年都会结合当年河长制相关业务开展不少于1次培训班,对镇街(园区)河长办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019年市河长办结合河涌整治、河湖划界和“智慧河长”平台应用等业务开展3期培训班。2020年结合“智慧河长”平台更新,开展了1期“智慧河长”应用及管理培训,提升河长办人员业务能力。
下来我市将结合省河长办的最新要求,修订完善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和职责,做好下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河长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结合我市河长制实际工作,对河长会议、河长巡查、工作督察、考核、述职、约谈、问责等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提高河长办运转效能,保障和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碧道建设、水行政执法等业务对镇街(园区)河长办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人员队伍力量。
四、针对提案所提“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加强落实监督考核措施”的建议
自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一直存在部分基层河长履职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巡河“走过场”的问题,为着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我市不断探索创新监督考核的形式。一是落实工作责任考核。每年结合当年河长制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对全市33个园区、镇(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年度考核;结合月度考核扣分情况进行全市排名,及时通报各园区、镇(街)工作最新进展,督促各园区、镇(街)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印发了《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基层河长水质考核评价方案》,将水质改善情况作为重要衡量标准纳入河湖长履职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压实河(湖)长对水质改善达标的责任。二是建立月度约谈工作机制,使问责常态化。我局于2020年7月印发实施了《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约谈工作方案》,每月由市分管领导对于履职不力的基层河湖长和治水部门负责人开展常态化工作约谈。针对下发问题整改督办文件后,仍敷衍整改的,或拖延整改时间超过整改期限的河长,将纳入月度约谈对象名单。三是实行年度述职评议。每年随机抽取33名镇级河长和32名村级河长进行述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官方媒体等社会各界代表对基层河长年度履职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河长制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出台了《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和基层河长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基层河长履职奖惩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已有62名河长或职能部门责任人因履职不到位受到问责处理并被全市通报,并完成了2019年年度优秀河长和后进河长评选工作,评选出优秀镇级河长5名、优秀村级河长10名以及3名后进镇级河长、6名后进村级河长,相关奖励和惩罚措施都已落实,有关考核工作对全市基层河长形成了较大的触动作用。
下来,我市持续压实基层河长责任,进一步加大河湖巡查暗访及落实整改力度,督促基层河(湖)长切实履职到位。修订《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和基层河长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落实好基层河长问责和述职评议工作,评选优秀河长、不称职河长和后进河长,充分发挥监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水质监测网络,做好基层河长水质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河(湖)长对水质改善达标的责任。
五、针对提案所提“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民爱河护河氛围”的建议
目前,我市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河湖保护。每周一在《东莞日报》以专版专刊宣传治水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至今已报道100多期,8次被学习强国广东平台采用,大大提升群众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知悉度。2019年以来,每月定期举办“河湖保洁日”和“河湖治理大家谈”活动,累计举办了22期“河湖保洁日”活动和191期河湖治理大家谈,累计参与人数超26万人次,出动保洁船7452艘次,共清理河道垃圾约6155吨,有效促进了河湖水环境的改善,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湖保洁和治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 2019 年开始,开展了4期“最美河涌”“最美河长”“最美巡河志愿者”评选活动,参与评选的社会公众累计超200万人次,有效提升全社会对河湖的关爱保护意识。同时,市、镇河长办广泛招募民间河长447人、护河志愿者6.04万名,上半年民间河长巡河超7200次,发现问题超2750个,开展了131次志愿者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形式广泛宣传河长制湖长制,深受市民的好评;在此基础上,与市团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东莞市“河莞家”志愿者河长行动的通知》,打造“河莞家”志愿河长品牌。
下来,我市将持续办好“河湖保洁日”和“河湖治理大家谈”,并积极创新形式和内容,打造成有东莞特色的品牌。充分利用东莞日报中“治水攻坚”的宣传版面的同时,进一步运用各级各部门的网站、微信微博、APP、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和手段,做好我市河湖治理管护工作宣传。联合市团委打造“河莞家”志愿河长品牌,借助“民间河长”“志愿者”等河长制湖长制民间力量,不断拓宽社会公众监督参与平台,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