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益于改革开放,我市城乡居民物质文明建设成就空前,但经济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水十条”)、住建部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及生态环保部等均明确要求:“……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为了避免和减轻二者之间的不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环境治理要求,我市也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需求,持续投入巨资建设包括污水收集、污染治理项目在内的基础设施,成效明显。

  存在的问题:

  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多种原因,污水截污管网规划、建设较慢,严重影响相关区域污水收集及无害化治理,也是黑臭水体的主要成因之一。

  1、利益导致阻碍。环境整治虽然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牵涉到群众切身利益时,就会出现扯皮、阻挠施工甚至是发生恶性事件的现象。

  2、面积大、范围广。我市地域面积较大,但城市和镇街建成区(城市区域)面积占比较小,城乡居民较分散,截污管覆盖不到的村(社区)较多,要在短期内实现截污管网全覆盖是不太现实的。

  3、镇街规划滞后。镇街规划有别于城区,除规划设计部门精力有限能力不足之外,其它受限条件众多,难以及时满足截污管网的规划设计要求。

  4、管网施工难度大。镇(街)区域牵涉到村镇集体土地、村民宅基地或农田保护区等,加上地形复杂,沟渠、管线众多,管网施工难度相对较大。

  5、投资大、运行维护难。由于城乡居民较为分散,污水收集困难,铺设的管网规模不大,水量小,但投资大、效益差,运行管理实在不易。

  
建    议:
  为了快速、高效、持久地解决截污管网覆盖不到的村(社区)水环境整治问题,弥补精神文明建设的短板,主管部门必须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在条件较好的区域建立宣传教育试点,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群众实地参观考察,解决群众思想问题。
  2、明确实施区域。结合截污管网规划和建设现状,研究集中与分散治理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确定恰当的实施区域。
  3、加强规划力度。规划作为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市镇两级规划部门应加强协作,与市、镇、村三级政府机构和设计单位协同处理好截污管网规划、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场地以及后续管网衔接等问题,快速弥补截污管网建设的政策支持,切实做好前期工作。
  4、因地制宜选择工艺。目前市场上污水分散式治理技术和设施众多,鱼目混杂,通过技术论证、已实施项目的现场考察、签署严格的协议等措施,切实做好分散式污水治理的技术筛选和储备。
  5、结合新农村建设,将环境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一体。新农村建设与环境治理的要求是相辅相成的,可以通过建设湿地公园、喷泉广场等形式,使二者成为协调的统一体,治理环境的同时,乡村面貌也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
  6、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政府设立专项治理资金,形成一整套转移支付、奖惩制度,实施“以奖代补”、健全“领跑者”制度,鼓励优秀、鞭策落后,做到“建得起、用得上、能持久”,真正发挥效益,造福人民。
  

提案者: 赵一杰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24号提案《关于推动截污管网覆盖不到的村(社区)对生活污水进行分散处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2020年前项目建设情况
  为解决截污市政管网覆盖不到的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污水收集系统,改善村居水环境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办发〔2016〕8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东莞实际情况,2018年,我市启动首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市18个镇建设41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总规模28380t/d,配套管网长度32.55Km。其中,市统筹招投标建设29座设施,镇街自行建设12座设施。
  (一)市统筹建设29座
  市统筹建设29座设施由市采用EPCO模式统一公开招投标(建设+5年期运营),属地镇街分签合同实施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规模21960 t/d,配套管网长度21.78Km,投资总估算30310.59万元,市镇财政5:5分担。主要污水处理工艺AAO工艺,出水标准为标准一级A标准或广东省地方标准较严值,服务人口约107370人,用地红线面积约21900平方米,结构设置全地埋式。
  在建筑结构设计上,上述设施结合新农村建设,采用岭南建筑风格设计,主体结构采用全地埋式,地上覆盖植被乔木灌木,有条件的设置休闲凉亭,公园式布局,将环境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一体。其中,大朗仙村站、麻涌华阳村站、大盛村站及南洲村站环境相对更优美,建议作为宣传教育试点基地。
  在工艺设计上,上述设施根据每个村(社区)的污水水质检验数据以及调查实际情况,针对性选择技术可靠、稳定的污水处理工艺,在“初级处理+二级处理(AAO)”基础上,部分镇设施增加“深化处理工艺(滤布滤池或斜管沉淀)”。经过近半年的运营,处理后的水质均能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镇街自建12座
  镇街自建12座设施由镇街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采购建设和委托运营,污水处理规模6420 t/d,配套管网长度10.77Km,投资总估算6344万元,由镇街财政投资。主要污水处理工艺AAO或MBR工艺,出水标准为标准一级A标准。出水水质检测均能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2020年以来项目建设情况
  2020年以来,按照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要求,为解决截污管网覆盖不到的村水环境整治问题,由镇街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实施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寮步、茶山、常平、横沥等镇街根据辖区镇街的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已请示市政府拟建一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寮步镇拟建5座污水处理规模约4.1万方/日、茶山镇拟建4座污水处理规模约3.5万方/日、常平镇拟建9座污水处理规模约5.07万方/日、横沥镇拟建6座污水处理规模约4 万方/日。
  三、建立长效运营机制
  我市全面打响了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在快速全面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过程,建成的一批污水治理分散式设施(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但监管主体不明确、运营服务履约不到位、监管管理不到位,治污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日渐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营、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削减作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送审稿)。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辖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提出分散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方案,组织辖区内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和分散式治理设施服务协议约定履行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我局负责统筹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项目、已建项目运营监督和考核等工作,采用抽查抽检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确保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另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来源市镇两级财政投资分担方式,保证经费足额投入。
  四、加强规划管理力度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送审稿),我市拟要求各镇街(园区)要按照因地制宜、长期与短期结合的原则,根据当地污水管网规划、建设、运营和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情况,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技术方案、进出水水质标准、用地选址、建设形式、服务方式及运营期限等,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再经市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建设。


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

尊敬的赵一杰政协委员:
  发来《关于推动截污管网覆盖不到的村(社区)对生活污水进行分散处理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24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生态环境局意见,我部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0年前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为解决截污市政管网覆盖不到的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污水收集系统,改善村居水环境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办发〔2016〕8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东莞实际情况,2018年,我市启动首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包含全市18个镇街(园区)共41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总规模28380吨/天,配套管网长度32.55km,其中市统筹招投标建设29座,镇街自行建设12座。有关情况如下:
  (1)市统筹建设29座设施污水处理规模共21960 吨/天,配套管网长度21.78km,出水标准为标准一级A标准或广东省地方标准较严值,服务人口约107370人,用地红线面积约21900平方米,结构设置全地埋式。
  (2)镇街自建12座设施由镇街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采购建设和委托运营,污水处理规模共6420 吨/天,配套管网长度10.77km,出水标准为标准一级A标准。
  (二)2020年以来项目建设情况
  2020年以来,为解决截污管网覆盖不到的村水环境整治问题,由镇街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实施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寮步、茶山、常平、横沥等镇街根据辖区镇街的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拟建一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寮步镇拟建5座污水处理规模约4.1万方/日、茶山镇拟建4座污水处理规模约3.5万方/日、常平镇拟建9座污水处理规模约5.07万方/日、横沥镇拟建6座污水处理规模约4 万方/日。
  二、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后,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协同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宣传教育工作,联合东莞电视台、东莞日报、各类新媒体,多次现场报道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作用,推出新闻报道多篇,让群众认识到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对治理黑臭水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大作用。此外,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曾多次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污水处理厂,加强青少年对水污染治理的认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引导
  我部拟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活动,组织市民群众参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了解整个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营造全民治水的氛围。
  (二)加强规划管理力度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送审稿),我市拟要求各镇街(园区)要按照因地制宜、长期与短期结合的原则,根据当地污水管网规划、建设、运营和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情况,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技术方案、进出水水质标准、用地选址、建设形式、服务方式及运营期限等,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再经市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建设。
  (三)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工艺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工艺选择方面,目前市统筹建设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污水处理工艺为AAO工艺,出水标准为标准一级A标准或广东省地方标准较严值;镇街自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污水处理工艺为AAO或MBR工艺,出水标准为标准一级A标准。运营至今,出水水质检测均能达到设计排放标准。同时,在后续开展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将根据每个村(社区)的污水水质检验数据以及调查实际情况,针对性选择技术可靠、稳定的污水处理工艺,在“初级处理+二级处理(AAO)”基础上,部分镇设施拟增加“深化处理工艺(滤布滤池或斜管沉淀)”。
  (四)完善污水收集体系
  全面做好地下雨污管网核查、检测、修复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建立完善清晰健康的地下雨污水管网系统,加快完成已建管网验收通水,同步实施排水户与雨污管网系统错接、漏接等问题整改,全面铺开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着力于构建雨、污两套独立、清晰、完整的排水系统。
  (五)建立长效运营机制
  我市全面打响了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在快速全面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过程,建成的一批污水治理分散式设施(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但监管主体不明确、运营服务履约不到位、监管管理不到位,治污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日渐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营、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削减作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送审稿)。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辖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提出分散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方案,组织辖区内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和分散式治理设施服务协议约定履行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全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项目、已建项目运营监督和考核等工作,采用抽查抽检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确保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另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来源市镇两级财政投资分担方式,保证经费足额投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理单位: 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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