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
市民政局: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123号《关于推进居家养老“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重视老龄健康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的服务。2019年,我市共有17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其中公建公营医疗机构有14家,民建民营医疗机构有3家;试点医疗机构中,三级医疗机构有8家,二级医疗机构7家,社区服务中心2家;综合医院13家,中医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市妇幼保健院),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
我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共依托两个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平台开展试点服务。分别是“健康东莞”APP和“康华天使到家”。其中,“健康东莞”APP为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自主研发的健康服务平台,注册用户数216287人,集全市各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分级诊疗、电子病历一体信息化的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功能已于2019年7月底初步自主开发完成,并于2019年8月开始在厚街医院和石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运行,通过对预约服务、接单服务、实施服务等一系列的服务流程的调试,逐步对平台存在问题进行优化。依据我局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前该平台正式上线启动服务,现全市有15家试点医疗机构(除东华医院和康华医院外)使用该平台。
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服务模式、服务业务等通过多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群众的知晓率,为更多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服务。
财政局
市民政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23号建议》收悉。建议提出通过健全“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培养专业化养老服务团队,建立社区驿站和政府资金支持,全方位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水平。根据财政职能,我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搭建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议
从2019年起,市财政连续3年安排“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指挥调度服务经费”,每年安排219.63万元,构建符合东莞实际情况的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与运营中心,根据东莞市现在养老的整个体系和实际业务需求,平台将对接东莞市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东莞市平安铃服务管理平台;通过整合多个系统平台的数据构建出一套完整的智慧养老生态体系。
二、关于“政府资金支持”的建议
整合居家养老和失能老年人等养老政策,协助市民政局重新修订《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居家养老补助。能力完好(含未评估)每人每月补助360元,轻度失能每人每月补助360元,中度失能每人每月补助480元,重度失能每人每月补助720元。预计全年需补助8962.7万元。
202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80万元,用于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通过专业规划,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加快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
市医保局
市民政局:
根据我局职能,现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23号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对提案建议第五点提及的让驿站管理范围内的居家养老长者把看病费用纳入医保系统,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东府〔2018〕120号)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属地就近原则确定参保地村(社区)辖区内对应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该区域参保人的社区门诊就医点。参保人因户籍迁移等原因导致参保地变更,其社区门诊就医点随参保地变更。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居家养老长者,可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门诊、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在其社区门诊就医点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民政局
尊敬的陈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综合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智慧养老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一)主动出台政策规范管理,保障发展资金。东莞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2018年出台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民(2018)193号),切实规范我市养老机构运营管理,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对养老机构实施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明确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由市财政或镇(街道)财政负担,促进我市养老机构健康快速发展。2019年出台了《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12号),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将服务供给对象拓宽至在本市居住的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服务资助对象从原来7类优化增加至10类,明确市、镇(街道)两级财政部门负责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市、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开放绿色诊疗通道,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的工作机制等工作,将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并有效履约的参保人社区门诊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引导参保老年人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医疗服务,减轻老年人家庭就医经济负担;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局负责辖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对象审核、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截至2020年8月底,东莞享受居家养老补贴的老人达10582人,实现了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村(社区)100%全覆盖,全市养老机构参保率100%全覆盖。
(二)积极探索智慧养老模式,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催生老龄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寻求新型、多元复合治理手段解决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成为趋势,而智慧城市的发展为智慧养老服务奠定了网络基础。自2017年以来,我市政府先后组织考察了厦门、杭州、苏州等地的智慧养老建设和应用情况,于2019年6月投入了660万元委托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分三年建设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构建“一平台、一中心、一数据库”为集中管理体系,以平台为核心,指挥调度中心为通讯载体,结合线上与线下的服务模式,基于互联网与大数据的整合,打造一个全方位、符合东莞本地实际需求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2019年11月,建成并正式启用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家庭提供个性化需求的养老服务,并进行全面的服务跟踪、服务评估、服务管理和资金监管。平台对外开放并鼓励各类居家养老服务运营主体进驻,可由运营主体设置服务项目清单。平台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进行智能匹配和自动派单,由接单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服务。截至2020年8月,全市受惠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老人共13533人,其中居家养老的老人10582人,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2951人。
(三)着力打造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2010年以来,我市开发建成了“平安铃”社区老年人应急呼救系统,至今共有9000余名老人通过“平安铃”终端智能设备享受应急救援、定位、紧急呼叫、精神慰藉等24小时在线服务。2020年5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居家养老自助下单服务”正式上线,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可通过手机微信端(APP端)、“平安铃”等通信载体,按需自主选择服务项目,充分满足了老年人家庭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目前完成了服务订单53万张,服务评价满意率达99.65%,有效构建“菜单式”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同时,我局于2020年协同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局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推荐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东莞市龙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 年版)》。
(四)重视老龄健康工作,积极推进智慧医疗建设。2019年,我市共有17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其中公建公营医疗机构有14家,民建民营医疗机构有3家;试点医疗机构中,三级医疗机构有8家,二级医疗机构7家,社区服务中心2家;综合医院13家,中医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市妇幼保健院),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我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共依托两个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平台开展试点服务。分别是“健康东莞”APP和“康华天使到家”。其中,“健康东莞”APP为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自主研发的健康服务平台,注册用户数216287人,集全市各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分级诊疗、电子病历一体信息化的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功能已于2019年7月底初步自主开发完成,并于2019年8月开始在厚街医院和石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运行,通过对预约服务、接单服务、实施服务等一系列的服务流程的调试,逐步对平台存在问题进行优化。依据我局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前该平台正式上线启动服务,现全市有15家试点医疗机构(除东华医院和康华医院外)使用该平台。同时,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东府〔2018〕120号)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属地就近原则确定参保地村(社区)辖区内对应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该区域参保人的社区门诊就医点。参保人因户籍迁移等原因导致参保地变更,其社区门诊就医点随参保地变更。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居家养老长者,可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门诊、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在其社区门诊就医点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五)加强人才培养,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健康养老专业。目前,全市共有2所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招收学生225人。其中,东莞市技师学院从2017年起增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养老方向),建成占地约1000多平方米的高龄者全方位照护暨健康促进生活馆、高龄者康复暨智慧养老互动体验馆和模拟护理病房,并与东坑医院养护中心、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等多个养老机构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将“养老护理员”项目纳入个人自主参训补贴,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750元至1850元的培训补贴;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到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范围内,初、中级补贴1600元,高级补贴2200元,技师、高级技师补贴2500元。持续组织养老护理员代表参加全省“双千计划”培训,全市累计共组织养老护理员培训12期约3000人次,有效提高了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水平,助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建立市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全局性、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合力。同时筹建市养老服务产业协会,带动行业整体发展,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资助对象范围,调整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结算办法、质量评估办法。全面铺开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确保年底前各园区、镇(街道)至少建立一家长者饭堂。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推广护理服务、家庭病床进社区,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让居家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护理、医疗、康复、配送等综合养老服务。优化调整失能护理补贴发放制度,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把补贴真正用于失能老年人的照顾者和照顾机构上,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度。
(三)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加大对智慧养老服务产业的投入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流入养老服务产业,探索将“PPP”模式引入养老机制,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和兴办养老机构。同时,探索建立智慧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指导和管理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建立有效预防监督机制,保障智慧养老服务产业长远发展。
(四)着力提升智慧养老服务品质。进一步对老年人有效需求进行细化分析,提供精确定位、跟踪检测和信息反馈等服务,根据老年人使用习惯设计操作简易、方便实用的智慧服务产品,促进技术创新,提升服务产品性能。加大智慧养老平台的宣传推广,使老年人全面了解并逐渐接受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熟练使用智慧养老服务产品,引导更多的老年人、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主动融入智慧养老服务产业。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培养既懂医疗护理、心理辅导等专业知识,又擅长信息数据处理的复合型养老服务人才。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合理设置管护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障,减少人员流失,保持队伍稳定。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和护理人员技能提高班。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民政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