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着力提高我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和污水进水浓度,着力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加快推进我市截污管网及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6〕100号)。该文件提出以下总体目标: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按照工作部署,到2018年底前新建截污次支管网不少于1800公里,到2020年底前再新建约1000公里。其中:第一批(2014-2016年)405公里,第二批(2015-2017年)564公里,第三批(2016-2018年)950公里。在此基础上,第四批(2018-2020年)约2000公里,并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杜绝污水直排现象,污水处理后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截污管网建设如火如荼,目前第三批管网已基本完工并通水,但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水量并未成比例提升,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截污管网尚未完全贯通,且覆盖率较低。目前只有少量的污水排放口接入到管网中,大部分污水通过雨污合流的排水渠截流,从而导致大量的河水、雨水进入管网,大大降低了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

  2.截流井设置不合理。截流井是雨污合流制管道中的一个重要附属构筑物,能截流但又不影响排洪,目前大部分截流井是因雨污合流、截污管网未完全连通、污水进入排水管而临时增设的,而且相当一部分是对河涌或排渠进行截流,这是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的主要原因。

  3.污水管乱接乱排现象严重。由于排水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目前现状截污管网沿线仍然有较多的大型住宅小区、工业区、酒店、企业等集中排水户的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到截污管网,直排至河涌或雨水管渠,真正接入到截污管网的污水非常少。

  
建    议:
  1.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为充分发挥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的功能,改变污水直排的现象,保护水体环境,建议制定相关的排水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执法力度。
  2.加强数字化信息管理。加强现状截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数据采集与管理,建立两套完整的城市雨水污水管网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的数字信息化管控平台。
  3.实施排水接驳申报制度。对新建项目应严格实施排水接驳申报制度,对已建项目应逐步推行排水接驳申报。首先应督促截污管网沿线的大型工业、企业及住宅小区进行申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排水接驳申报,严禁雨污水乱排乱接,实现真正的雨污分流。应重视污水次支管与截污主干管网的接驳,并建立各排水户排污接驳点资料库。排水接驳申报后,主管部门应验收核实方可核发排污许可;对现状已发放排污许可的,可交由管养单位核实查明。
  4.逐步完善截流井设置。随着截污次支管的建设,截污管网的全面连通,应逐步取消在河涌上的截流井,尤其因水量不足而临时增设的截流井,减少河水截流,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实现真正的截污减排。
  5.尽快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建议尽快开展现状截污管网沿线工业、企业厂区及住宅小区内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将这些集中排水大户的分流制污水管接入现状截污管网中,从源头开始彻底分开,消灭污水管网盲区,切实提高雨污分流率。
  6.尽早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对已经通水的截污管网进行排查整改,对管道渗漏、雨污混接、错接漏接分类集中整治,彻底消灭除污水以外的水进入截污管网,确保污水高质高效进入污水处理厂。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11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截污管网通水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理念,我局全面铺开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截污管网建设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是完善地下排水管网系统。攻坚战以来,全市新增建成截污次支管网超4800公里,累计建成截污管网约6383公里,提前超额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其中2020年新增建设截污次支管网699公里。同步推进污水管网的健全修正完善,完成了7735个排水单元地块污水接驳(完成率58%)、19143个市政地下排水系统雨污错混接整改(完成率59%)、15869个重点排水户雨污分流及接驳(完成率78%)、210个河涌收水口整治(完成率83%)、2777个截流井整治(完成率45%)。
  二是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攻坚战以来,全市新增建成污水处理项目17项(污水处理规模113万吨/日),累计建成污水处理项目59项(其中1项停产),总设计规模达370万吨/日,目前新扩建的2家污水厂正在试运营。35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正式投产。新建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41座(处理规模2.83万吨/日)。今年上半年,全市运营的58项污水处理项目共计处理污水5.98亿万吨,同比增长0.22亿万吨;2020年1-6月全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BOD进水浓度、污水收集率分别87.81%、73.86mg/L、55.75%。
  三是制定完善排水许可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污水排放管理,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我市制定了《东莞市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雨水排入污水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2020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环办〔2020〕11号),按照截污控源、减污限排、建管并重的思路,依法推行排水许可证制度,强化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和雨污水错混接整改,促使尽收污水、力挤外水,实现污水不直排入河、雨水不入厂,确保污水入管、雨水入河,逐步形成持证排水、无证不得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工作管理机制。
  四是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清理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结合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整改等工程,对入河排污口实施“一口一策”分类处理并销号管理,根据市水污染防治挂图作战平台数据,全市累计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16043个,占总数的89%。
  五是开展环保执法工作。为做好全市2020年全市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我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目前,主要针对已发证的35个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截至6月30日,共出动检查人员809人次,检查属于35个行业企业350家,其中检查已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273家,已办理排污登记的企业82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0家,均已责令整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3家,已制作双笔录立案查处,专项行动中暂未发现35个行业存在无证排污的企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成效
  一是继续统筹推进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东江下游片区等四大重点流域整治,推动四大国考断面水质稳定改善。二是完善污水收集体系。全面做好地下雨污管网核查、检测、修复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建立完善清晰健康的地下雨污水管网系统。加快完成已建管网验收通水,同步实施排水户与雨污管网系统错接、漏接等问题整改,全面铺开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三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对于目前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系统性评估,对于处理能力存在缺口的片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建设。组建专业的运维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明确污水管网的责任主体、运维模式、运维标准、支付方式,实现全市污水管网统一运维管理和快速整改。四是深化河涌污染整治。加强初期雨水处理,切实减轻雨季期间对河涌污染影响,2020年完成不少于150条污染河涌综合治理,力争实现全市内河涌基本消除黑臭。
  (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监管
  督促市水务集团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运维管理制度,加强运维队伍建设,提高污水管网自主运维能力,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对污水管网的运维效果进行评估,督促运维水平逐步提高。由市环保产业中心加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工作,尽快制定全市分散式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监管方案,进一步规范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保障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推动排水许可制度的落实
  严格按照《东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各镇街(园区)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针对全市重点排水户,落实排水许可核发管理制度,实施排水自动监控。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有序推进污水入管规范化管理制度。
  (四)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按照“查、测、溯、治”的原则,结合污水管网建设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入河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同时继续开展全面摸查,对前期遗漏的入河排污口立即落实整治。根据《东莞市入河排污口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指导镇街开展拟保留或2020年底前预计未能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登记手续,树立标志牌并纳入临时管理,逐步推动入河排污口行政审批工作,计划在2021年底前,实现保留的排污口手续齐全、设置规范、排放达标、监测覆盖、一口一档、监管到位的目标。
  (五)持续加强排水行为监管

  一是继续采取专项行动方式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环境问题实施集中排查整治;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直接查办方式,从严从快查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加强联合交叉执法,加大对跨流域、跨镇环境污染问题打击力度,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重点规范对污水管网或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水户排水管理工作,针对全市重点排水户,严格落实排水许可核发管理制度。加强污水管网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巡查执法力度,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

民盟市委会:
  发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截污管网通水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11号)收悉。综合市生态环境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我部在推进“进一步加强我市截污管网通水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工作的过程中,具体工作落实如下:
  一是完善地下排水管网系统。开展治污攻坚战以来,全市新增建成截污次支管网超4800公里,累计建成截污管网约6383公里,提前超额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其中2020年新增建设截污次支管网699公里。
  二是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开展治污攻坚战以来,我市分别印发了《东莞市雨污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雨污分流工作要求的函》《东莞市雨污分流(补充)及排水接驳工作技术指引》等文件从排水地块污水收集、建筑单体雨污分流改造等方面指导城镇雨污分流工作的实施,规范雨污分流工作涉及范围内的已建排水建筑和排水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调查、设计、验收及维护管理工作,将公共建筑、工厂企业、住宅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纳入年度考核。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区共划分排水单元地块13414个,已累计完成污水接驳10200个,完成率约76.0%。全市计划完成重点排水户单体雨污分流改造25826个,镇街上报已完成总数为19329个,完成率约74.8%。
  三是开展查漏补缺及错接漏接整改工作。我市于2018年底全面启动全市地下雨污排水管线的摸查,由各个镇街聘请第三方实施。经过一年来多次的整改、补充,目前全市已摸查的污水及合流管网7167公里,雨水管网12579公里,共排查出管网错混接点33572处,已完成整改的有22407处,完成率约为66.7%。
  四是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清理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结合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整改等工程,对入河排污口实施“一口一策”分类处理并销号管理,根据市水污染防治挂图作战平台数据,全市累计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16043个,占总数的89%。
  五是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攻坚战以来,全市新增建成污水处理项目17项(污水处理规模113万吨/日),累计建成污水处理项目59项(其中1项停产),总设计规模达370万吨/日,目前新扩建的2家污水厂正在试运营。35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正式投产。新建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41座(处理规模2.83万吨/日)。今年上半年,全市运营的58项污水处理项目共计处理污水5.98亿万吨,同比增长0.22亿万吨;2020年1-6月全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BOD进水浓度、污水收集率分别87.81%、73.86mg/L、55.75%。
  六是制定完善排水许可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污水排放管理,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我市制定了《东莞市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雨水排入污水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2020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环办〔2020〕11号),按照截污控源、减污限排、建管并重的思路,依法推行排水许可证制度,强化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和雨污水错混接整改,促使尽收污水、力挤外水,实现污水不直排入河、雨水不入厂,确保污水入管、雨水入河,逐步形成持证排水、无证不得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工作管理机制。
  七是开展环保执法工作。为做好全市2020年全市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目前,主要针对已发证的35个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截至6月30日,共出动检查人员809人次,检查属于35个行业企业350家,其中检查已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273家,已办理排污登记的企业82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0家,均已责令整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3家,已制作双笔录立案查处,专项行动中暂未发现35个行业存在无证排污的企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成效
  一是继续统筹推进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东江下游片区等四大重点流域整治,推动四大国考断面水质稳定改善。二是完善污水收集体系。全面做好地下雨污管网核查、检测、修复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建立完善清晰健康的地下雨污水管网系统。加快完成已建管网验收通水,同步实施排水户与雨污管网系统错接、漏接等问题整改,全面铺开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三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对于目前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系统性评估,对于处理能力存在缺口的片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建设。组建专业的运维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明确污水管网的责任主体、运维模式、运维标准、支付方式,实现全市污水管网统一运维管理和快速整改。四是深化河涌污染整治。加强初期雨水处理,切实减轻雨季期间对河涌污染影响,2020年完成不少于150条污染河涌综合治理,力争实现全市内河涌基本消除黑臭。
  (二)着力完善地下排水管网系统
  构建雨、污两套独立、清晰、完整的排水系统,完成已建主干截污管网检测、修复以及雨污管网错漏接整改,推进排水户污水接驳以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
  (三)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监管
  督促市水务集团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运维管理制度,加强运维队伍建设,提高污水管网自主运维能力,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对污水管网的运维效果进行评估,督促运维水平逐步提高。由市环保产业中心加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工作,尽快制定全市分散式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监管方案,进一步规范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保障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推动排水许可制度的落实
  严格按照《东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各镇街(园区)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针对全市重点排水户,落实排水许可核发管理制度,实施排水自动监控。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有序推进污水入管规范化管理制度。
  (五)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按照“查、测、溯、治”的原则,结合污水管网建设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入河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同时继续开展全面摸查,对前期遗漏的入河排污口立即落实整治。根据《东莞市入河排污口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指导镇街开展拟保留或2020年底前预计未能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登记手续,树立标志牌并纳入临时管理,逐步推动入河排污口行政审批工作,计划在2021年底前,实现保留的排污口手续齐全、设置规范、排放达标、监测覆盖、一口一档、监管到位的目标。
  (六)持续加强排水行为监管
  一是继续采取专项行动方式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环境问题实施集中排查整治;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直接查办方式,从严从快查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加强联合交叉执法,加大对跨流域、跨镇环境污染问题打击力度,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重点规范对污水管网或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水户排水管理工作,针对全市重点排水户,严格落实排水许可核发管理制度。加强污水管网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巡查执法力度,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单位对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理单位: 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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