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国办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2018年9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企业评审结果的公示》,全国共有55个城市入选。东莞成功获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2019年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健全信用风险管控机制,不断提升数据治理、客户评级和贷款风险定价能力,强化贷款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风险管理。” 2019年7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鼓舞并规范了各类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方积极引导供应链金融市场发展。浙江、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都相继出台了引导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地方性文件和专项政策,积极打造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新平台。东莞是世界级制造业名城、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中心,实体经济发达,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商贸物流等领域产业基础雄厚,发展供应链金融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同时发展供应链金融也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面对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且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背景下,工商实体经济受到的冲击和影响持续加大。目前,我市中小企业众多,是产业供应链上的弱势群体,应收账款问题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也通过供应链影响整个产业体系稳健发展。供应链逐渐成为制约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最大瓶颈,稳供应链就是稳金融。
建 议:
第一,出台我市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参照深圳、广州的做法,积极推进和出台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举措,推进我市供应链金融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健康化、专业化发展,促进供应链金融上下游机构和企业的有效交流、深度合作,将东莞打造成大湾区供应链金融发展与创新的高地,成为供应链金融融入实体经济,发展实体经济的示范城市。
第二,设立我市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和供应链金融协会。设立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和行业协会,促进/推动供应链金融组织方式、商业模式、技术应用、管理办法的持续创新,实现企业、行业共同繁荣发展,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促使政府、协会、企业从宏观、中观、微观不同纬度协同共进。
第三,开展供应链金融领域前瞻性研究、商业模式创新、技术攻关、风控模型建立等产学研用合作;研究制定供应链金融经济运行指标体系,动态监测 供应链金融行业运行情况,编写年度供应链金融行业白皮书。
第四,充分运用互联网及区块链等技术,打造智慧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 实现信息在线共享、产品在线服务、异常信息动态监控等公共服务功能。
第五,建立供应链金融企业及机构间信息联通工作机制,提供行业数据服务,实现信息共享,促进业内交流。开展或者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各类高峰论坛、展会、 沙龙、交流会等活动。
发展和改革局
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
致公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建议》(第20200103号)收悉。提案建议:一是出台我市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二是设立我市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和供应链金融协会。三是开展供应链金融领域相关研究。四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及区块链等技术,打造智慧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五是建立供应链金融企业及机构间信息联通工作机制。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对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建议给予大力支持。
二、建议进一步完善政银信息共享机制,由市金融主管部门搭建公共金融服务链信息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有融资需求的信息在平台进行发放和共享。同时,加大银企对接合作,通过搭建信息共享、融资对接会、简介会等方式,加强银企的沟通和合作,提升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能力。
三、涉及发改的工作,我局将大力支持配合,推动企业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
东莞银保监分局
致公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提案中有关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东莞银保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推动辖区银行机构加大对供应链金融支持力度。疫情以来,东莞银保监分局指导东莞银行机构持续优化产业链金融服务,积极通过支持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复工,为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而持续“输血供氧”。
一、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
引导银行机构增强主动性,强化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周转类信贷支持,给予合理信用额度,帮助缓解短期资金压力。截至6月末,银行信贷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余额1700.06亿元,支持上下游企业余额706.67亿元。如,中国银行东莞分行为支持某纸业公司的日常经营,为其集团母公司开立了“内保外贷”融资性保函共1亿美元,用于支持企业在境外采购原材料,降低企业综合成本。东莞银行了解到某药业公司作为重点防疫企业名单成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后,主动对接该公司负责人,向其介绍银行信贷政策,为该企业提供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该公司向上游企业采购中药材。
二、深化产业链金融创新,探索线上服务平台和产品
引导机构积极运用大数据风控技术,探索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和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产品,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如,东莞农商行计划打造适合东莞产业经济及该行业务发展的产业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建立平台门户、票据模块及产业链模块,将核心企业信用传导至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围绕其产业链、价值链、资金链,为其上下游及关联客户组成的生态集群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农业银行东莞分行通过产业链融资产品“链捷贷”,以上游企业持有的核心企业应收账款作为融资标的,以核心企业向上游供应商群体开出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作为融资载体,通过纯线上、低成本的无追索权保理品种为上游客户提供及时、便捷的短期资金融通。建设银行东莞分行打造网络供应链服务平台,推出建行“E信通”,该产品基于核心企业确认的应付账款,为其上游N层供应商提供在线网络融资服务,采用全线上操作模式。目前,该行已通过供应链金融产品“E信通”服务150多家供应商企业。
三、加强工作联动,促进政策协同
会同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组建东莞市金融调度组,以战时状态快速响应产业链供应链企业融资诉求。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同联动,协调推动将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规模从4.3 亿元扩大至5 亿元,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等问题。
下一步,东莞银保监分局将继续按照银保监会、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银保监局和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供应链金融支持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出台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设立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和供应链金融协会、加强供应链金融行业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和供应链信息互通互联,继续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助力东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对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致公党市委会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建议》(第20200103号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就提案内“出台我市促进供应链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现有政策
目前我市关于供应链方面扶持政策有以下三条,一是《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59号)中提出,“对获得国家、省、市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支持”;二是《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20〕33号)第四条“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运转”中提出,围绕东莞市产业特色和供应链创新方向,依托六方联盟等平台,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支持设立供应链金融公司,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提升对全球供应链的话语权;三是《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商务〔2020〕54号)中提出,“设立供应链金融平台扶持专项资金,对通过我市供应链金融平台进行贸易的,按1美元折算给予0.02元人民币给予专项扶持”。
二、大力支持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发展迅猛,不仅为企业融资和银行开源提供新渠道,实现我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同时供应链金融还很好地实现了“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多流合一。
下来我局一方面将继续配合和支持关于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与应用试点的工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将落实“六保”任务的需要,促进我市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增加我市在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供应链中的话语权。
市工信局
市人行: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关于促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建议》(第20200103号)收悉。根据我局职能及相关工作,提出会办意见如下,供参考:
我们正在探索通过鼓励核心企业使用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考虑围绕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营业收入规模较大企业等,结合供应链金融相关平台对核心企业的要求,筛选一批核心企业。引导鼓励核心企业对相关平台的使用,重点鼓励核心企业,主动对银行机构线上融资服务平台的债权债务确认。探索设立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奖励项目。对通过东莞辖内银行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东莞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按应收账款年化融资额,给予不超过0.5%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核心企业为工业企业或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市金融工作局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根据致公党市委会在第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提案《关于促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建议》(案号:20200103)中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相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以供参考。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加强金融服务保障,以金融力量推进制造业提质升级、重大项目建设加速落地、激发小微企业经营活力,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金融系统经过不懈努力,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有效金融支持,制造业贷款比重居各项新增贷款之首,截至6月末,东莞辖内制造业贷款突破2000亿元大关,比年初增加511.56亿元,同比增速高于辖内各项贷款28.42个百分点左右,继续保持各行业贷款增量排名第1位。同时,我市继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和融资租赁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是加大对产业链核心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是东莞制造的压舱石。今年以来,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发挥金融系统的力量、积极应对,为实体经济筑牢资金“补给线”,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流,让龙头企业带活上下游企业,让大企业带好中小企业,协同一个又一个产业链加速修复。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东莞全市银行存贷比达65.1%,同比提高4.9个百分点。其中,全市重点监测库企业贷款余额1803.36亿元,同比增长71.91%;银行信贷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余额也达706.67亿元。比如东莞银行了解到某药业公司作为重点防疫企业名单成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后,主动对接该公司负责人,向其介绍银行信贷政策,为该企业提供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该公司向上游企业采购中药材。东莞农商银行主动联系某批发零售行业的产业链大型核心企业,深入调查和了解该企业生产现况和融资需求后,给予5亿元人民币的信贷额度,支持该企业复工复产。中国银行东莞分行为东莞两家科技公司核定专项贸易融资额度,通过占用核心企业的授信额度,帮助其上游企业获取融资,有效缩短账期,加快资金周转。
二是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和要求,促进我省供应链金融体系规范健康发展,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广东省以“监管沙盒”推进供应链平台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选取若干具备一定产业优势和金融基础的城市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工作,我市紧抓作为省内首批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试点城市的政策契机,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工作。一方面,积极开展试点申报工作,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按照“一企一策”、“成熟一家申报一家”的工作思路,努力推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目前已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了“广东产通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的创新试点资格申报材料,并对“广东六方佰顺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申报供应链金融试点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辅导,东莞港目前正在对申报供应链金融试点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大力培育发展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和产业融资租赁,下来我市将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政策,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0月13日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家银保监会于2019年7月9日印发了《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于2020年9月18日印发了《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对供应链金融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下来,我市各相关部门将按照上述文件工作要求,抓好落实,积极开展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专题研究,积极出台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加快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精准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提升整体运行效率,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优化布局,助力东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工作,推动供应链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合一。根据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省以“监管沙盒”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精神,继续推进广东产通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广东六方佰顺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等申报省供应链金融平台试点的申报工作,并在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推动符合更多创新试点要求的核心企业、金融科技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参与省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申报和辅导工作。同时,探索供应链金融平台风险监控工作,加大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核查,提高供应链金融平台试点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
人民银行
致公党市委会:
贵单位《关于促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建议》转由我行承办,现综合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东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意见,对贵单位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一是《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59号)中提出,“对获得国家、省、市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支持”;二是《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20〕33号)第四条“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运转”中提出,围绕东莞市产业特色和供应链创新方向,依托六方联盟等平台,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支持设立供应链金融公司,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提升对全球供应链的话语权;三是《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商务〔2020〕54号)中提出,“设立供应链金融平台扶持专项资金,对通过我市供应链金融平台进行贸易的,按1美元折算给予0.02元人民币给予专项扶持”。
二、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工作
一是紧抓作为省内首批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试点城市的政策契机,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工作。一方面,积极开展试点申报工作,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按照“一企一策”、“成熟一家申报一家”的工作思路,努力推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目前已向上级部门报送了“广东产通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的创新试点资格申报材料,并对“广东六方佰顺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申报供应链金融试点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辅导,东莞港目前正在对申报供应链金融试点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探索通过鼓励核心企业使用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考虑围绕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营业收入规模较大企业等,结合供应链金融相关平台对核心企业的要求,筛选一批核心企业。引导鼓励核心企业对相关平台的使用,重点鼓励核心企业,主动对银行机构线上融资服务平台的债权债务确认。探索设立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奖励项目。对通过东莞辖内银行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东莞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按应收账款年化融资额,给予不超过0.5%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核心企业为工业企业或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三、探索产业链金融线上服务平台和产品
引导机构积极运用大数据风控技术,探索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和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产品,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如,东莞农商行计划打造适合东莞产业经济及该行业务发展的产业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建立平台门户、票据模块及产业链模块,将核心企业信用传导至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围绕其产业链、价值链、资金链,为其上下游及关联客户组成的生态集群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农业银行东莞分行通过产业链融资产品“链捷贷”,以上游企业持有的核心企业应收账款作为融资标的,以核心企业向上游供应商群体开出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作为融资载体,通过纯线上、低成本的无追索权保理品种为上游客户提供及时、便捷的短期资金融通。建设银行东莞分行打造网络供应链服务平台,推出建行“E信通”,该产品基于核心企业确认的应付账款,为其上游N层供应商提供在线网络融资服务,采用全线上操作模式。目前,该行已通过供应链金融产品“E信通”服务150多家供应商企业。
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促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一是落实好上级文件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专题研究,积极出台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加快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精准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提升整体运行效率,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优化布局,助力东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工作,推动供应链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合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推动符合更多创新试点要求的核心企业、金融科技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参与省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申报和辅导工作。同时,探索供应链金融平台风险监控工作,加大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核查,提高供应链金融平台试点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
感谢贵单位对促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