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对人们生活和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心理问题已成为影响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在高速增长的经济和密集的人口分布前提下,东莞市社区居民的精神需求也较其他地区更为迫切。目前,我市有过半社区居民无法接受到社区心理辅导,针对当前形势,东莞急需建立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以便为居民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从源头上减少居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发生。

  据东莞积极心理学协会对538名社区居民调查发现,当出现心理问题时,47.59% 的社区居民倾向于寻求亲朋好友的帮助,15.06%的社区居民倾向于自己解决,仅有15.61% 的社区居民倾向于向专业人员寻求帮助。究其原因,一是我市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较少。在本次调查中就发现超过一半的社区居民表示其所在社区没有设置心理健康服务部门,社区居民表示“不知道该到哪里寻求心理治疗”或者“该向谁求助”。二是居民普遍要求心理健康服务内容最好与情绪困扰、工作压力及人际关系相关,且服务形式最好为面对面咨询。三是关于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经费来源及付费方式。受调查社区居民认为,领导重视、基础设施的配备及经费保障都是影响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重要因素。由此可见,我市社区居民对心理健康服务有自己的选择和偏好,社区心理健康机构需要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来提供服务。

  
建    议:
  心理问题应以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做到防患于未然,决不能出了问题才想去接受心理咨询、服务和治疗。因此,构建心理健康服务进社区也就变成了社区的迫切需求。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鉴于居民对于心理健康服务的事实需要,结合社会维稳实际,借鉴其它地市经验,建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医保,财政,卫健等部门,联合镇街(园区),将全民心理健康尽快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制定提高社区居民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精神生活质量的社区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同时,要加强政府各相关部门与社区间的分工协作,根据本地区实际提出社区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的工作目标,统筹规划,采取措施,注重落实。

  第二,建立社区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构建社区心理健康服务长效机制。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的机构应具有咨询疏导、危机干预、治疗救助和教育培训相结合的综合功能,通过立体的、互动的和多层次的综合服务模式,形成“三级预防和干预体系”。首先,通过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尽可能地消除产生心理障碍的环境因素,使社区居民心理不健康现象或精神疾患的发生率降低;其次,对社区居民定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的普查,对居民心理健康障碍和精神疾患实施早期介入、早期治疗和援助;最后,建构日常心理援助与突发性危机急救相结合的服务机制,使其具备突发性心理危机急救和干预能力,对社区生活中有心理障碍、精神症状的高危人群进行有效治疗和干预,并为他们创造康复的生活环境。

  第三,治疗预防相结合,多载体、多渠道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观念,满足社区居民心理健康需求为服务宗旨,给社区的居民提供随时随地的心理咨询、倾诉、疏导、交流和帮助,向社区居民提供包括亲子教育、家庭情感、邻里关系、职场压力、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第四,加强培训,建立长期、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的工作队伍。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系统应由专职心理工作人员、兼职心理专家和心理志愿者组成,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和高校、专业协会、心理诊所合作的方式来完成心理咨询。由心理专家担任社区心理健康服务顾问,定期为社区居民进行咨询和心理健康讲座,并承担社区工作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市卫生健康局
致公党市委会:
  转来东莞市政协提案第20200101号《关于心理健康服务进社区的建议》收悉。我局回复如下:
  一、 工作情况
  (一)培养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人才队伍
  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我市共举办了五期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班,培养社区转岗医师人数270人。加快社区精神科转岗人才培养,为日后推进我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坚实人才基础,提升我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由去年的88名增至106名,心理治疗师由原来的3名增至14名,精神科医务社会工作师5名,从事精神康复人员15名。各镇街(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配备1名及以上相对专职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
  但与周边城市对比,我市的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仍是十分缺乏。国家要求的每十万人口配置3.8名精神科医生的要求,我市目前仅1.28名。
  (二)面向社区开展大众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
  每年,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我市各精神卫生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各镇街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运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每年,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组织精神科专家、心理治疗师,到企业、学校、单位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讲授有关常见心理问题及应对策略,做好自我发现与自我调节。今年疫情期间,市第七人民医院面向大众编写发布了“心理处方”,缓解大众抗疫期间的心理压力。在准备复学之际,专门编写了《东莞市疫后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手册》,通过公众号、网易新闻等网络平台宣发,帮助有需要的师生增强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三) 为社区精神障碍人群开展筛查和随访服务
  今年上半年,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医生为社区居住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电话和面访随访服务,为患者和家属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减压,服务57473人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门诊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共向上级精神卫生机构转诊1426人次。截止2020年6月15日,市第七人民医院为东莞市各镇街的居家患者累计送药服务10627人次,为不能返莞的现居住在全国各地的复诊患者和本地不方便来院取药的患者提供快递寄药共904人次,
  (四)开展心理援助热线与应急心理救援
  2006年起,我局依托市第七人民医院已设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0769-22113311)。今年,增加至两个接听座次,由18名专兼职心理咨询团队接线,24小时免费为全市市民提供电话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在做好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同时,对高危来电进行紧急介入、转诊入院,做好电话跟综随访及转介相关部门共同跟进。
  在开展心理援助热线的同时,依托市第七人民医院已组建了一支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在今年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在原有队伍的基础上,新成立了东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心理救援队伍,与各镇街小分队共同为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确诊、疑似患者、隔离观察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力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9〕78 号)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由市政法部门联合多个部门,依托镇(街)、村(居)二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建立基层心理服务站(室),确保基层心理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建立心理疏导人才库,形成以心理咨询专家、心理教师、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为主体、心理服务志愿者为补充的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发挥社会组强和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社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化的服务体系。
  (二)积极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
  会同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帮助公民促进个性发展和人格完善。更好地进行人生选择,发展自身潜能,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成心理疾病,促进和谐生活,提升幸福感。推动各级综合医院设立身心医学科或心理科,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市第七人民医院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院开展妇女、儿童心理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我局依托市第七人民医院设立的22113311心理热线联合我市其他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共同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加强临床心理学科建设,市第七人民医院做好二期规划建设,建立市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更高品质的心理健康服务。同时,将规划筹建我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集平时临床心理服务、战时心理危机干预,将预防、科研、教学、临床、社区心理健康服务融为一体。
  (三)推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结合我局职责分工,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援助热线、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护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依托各心理援助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组织等,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四)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继续通过转岗培训、集中开班等形式,开展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等相关课程培训,培养我市精神卫生人才。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加强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综合服务团队建设。积极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委政法委
尊敬的致公党市委会代表:
  贵委关于心理健康服务进社区的建议转由我委分办,现就贵委建议答复如下:
  一、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方面。省、市两级政法委积极关注,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去年,省委政法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先后两次发文《关于征求<关于在全省基层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室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各地市党委政法委意见。同年10月,省委政法委莅临我市对社会心理服务进行调研,就我市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情况,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等进行讨论。2019年,我市确定了首批共12项可复制推广的社会治理实践创新经验,其中涉及心理健康服务的有来自大朗镇的成功经验“建设实体化心理服务平台”,大朗镇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是大朗镇政法办与广东医科大学合作搭建的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广大群众提供各项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改善群众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心态稳定和人际和谐、提升群众幸福感,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我委要求各镇街从12项创新经验中选取5项以上进行复制推广,其中有10个镇街选取了“建设实体化心理服务平台”作为复制推广的项目之一。
  二、在建立社区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构建社区心理健康服务长效机制方面。近年来,我委在每年的国际精神卫生日都会组织镇街进行精神卫生法方面的宣传,印发宣传小册子,海报等,让社区居民关注心理健康。今年疫情期间,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组建了7支心理援助队伍,到各镇街开展心理援助服务,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其次,自2019年开始,从省到市开展为期三年的防轻生行动,行动方案中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强化心理健康问题干预,包括加强线上心理健康教育和援助,推进基层心理咨询服务建设,完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和加大心理健康宣传力度,做好正面舆论宣传引导。方案要求教育部门要牵头加强校园风险隐患排查,特别是大、中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推进“一校一社工”项目,探索向全市各大中小学校派驻驻校社工,为在校学生提供心理健康个案介入处置及跟踪转介服务。5月,我委组织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妇联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要持续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教育,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营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
  三、在治疗预防相结合,多载体、多渠道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方面。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基层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指导意见》(粤政发〔2020〕4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在各镇街、园区,逐步建成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立有效运行机制。目前,我委已根据省文件要求拟了初稿《关于在全市基层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指导意见》。下来,我委将按省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名称和标识(LOGO)样式>的通知》(粤政函〔2020〕112号),采用统一命名“粤心安”,统一的LOGO标识,联合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依托社会(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创新中心、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等场所,实现资源共享、工作联办,逐步在全市各镇街、园区、村(社区)建成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完善运行机制。
  四、在加强培训,建立长期、有效地心理健康服务的工作队伍方面。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9〕78号)文件精神,2019-2022年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初步形成,推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建议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市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
  诚挚感谢你们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此项工作建言献策!


办理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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