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疫情对众多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根据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3月对小微企业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约71.9%的企业暂未能获得合作伙伴的任何支持,而随着国外疫情的加剧,许多海外订单被暂停或取消,也导致68.6%的企业面临市场萎缩,营业收入下降的难题,57.0%的企业未能完全恢复生产,资金流水周转慢,资金链紧张。为此,省、市政府已出台降低成本(如房租、水电费减免等)、财税支持(如缓交社保、减免税费等)、金融支持(如信贷延期及逾期利息减免、银行保险专项产品等)等多项纾困政策,为企业输血,帮助企业尽快投入复工复产工作。
  但就受疫情重创的企业而言,订单量急剧减少、营业收入下降等影响企业生存根本问题仍难以实际解决,企业继续经营必然需要加大贷款,增加负债,此举又加重了企业已有的负担,造成恶性循环。预计接下来可能会陆续掀起一波企业停产关闭潮,出现大量僵尸企业。针对上述陷入经济危机难以自救又不想放弃经营的企业,建立“破产和解+基金”机制,能直接有效帮助重创企业实现止损,防止大量僵尸企业出现,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助推经济发展。
建    议:
  一、通过出台政策、多渠道宣传等方式,鼓励重创企业自主申请破产和解。
  大部分人对破产有两大误区:认为只有资不抵债才能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就会让老板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但其实破产有三种方式,分别是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只有申请破产清算要求企业必须满足资不抵债条件;也只有破产清算会让老板实际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
  重创企业的止损,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申请破产和解。破产和解在企业遇到重大危机就可申请,且只要法院裁定受理,自裁定之日起其所涉及的诉讼中止,利息也停止计算,其它不合理的支出也可以得到撤销。破产和解由企业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只需得到参会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且代表的债权额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即可执行。旗舰企业可以继续运营,为其自救带来宝贵的时间。
  二、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开辟破产和解受理绿色通道。
  针对疫情期间受重创的企业,由市政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由法院开辟专门的破产和解受理绿色通道,让破产和解案件及时立案。
  三、由政府牵头成立相关的破产和解基金。
  对符合要求并主动申请破产和解的企业,在通过法院进行破产和解程序后,明确债权人及实际所支付债务金额(往往少于应付债务金额),企业无力支付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股权股权转让协议后,由基金进行兜底支付(比例不低于50%,最高可达100%),这也是对债权人提供的实际补偿。
  (一)基金设立
  由政府财政出资,通过国有出资平台成立“破产和解母基金”,针对有可能出现大面积破产、倒闭的行业(如以外贸为主的制造业),引导成立若干只“破产和解子基金”,母基金主要用于FOF子基金。
  (二)子基金的构成
  母基金出资10%-20%(具体视行业特性而定,为优先级),其它份额由基金管理人(GP)、其它基金公司、该行业核心企业、社会资本及其它LP出资。
  (三)子基金使用
  1,子基金主要由熟悉该行业的专业管理人公司(GP)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尽调、风控、处理相关的法律手续等。
  2,投资委员会由政府、基金管理人、LP代表等构成,一般为5-7人。
  (四)子基金营利与退出
  基金投资以“债+股”的方式进行,其中债权为主,股权为辅,在破产和解清算中担任资金提供方的角色。
  1,如所投企业有继续运营可能性,则主要进行债券投资,并赚取债权收益退出。如遇到合适的、有持续发展性及成长性的项目,且双方达成意向,也可进行部分股权投资。
  2,如企业因各种原因不再经营,则由子基金清偿掉企业相关债务后,收购其资产,并转让给其它企业,赚取差额收益。

提案者: 谭福龙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