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生活方式及饮食结构的变化,心脑血管急症高发;同时因各种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也时有发生。当疾病突发和意外伤害来临时,现场第一时间进行科学正确的施救将能有效挽救生命,公共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安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公共急救只有做到“想救、会救、能救”,才能大幅度提高急危重症现场急救成功率,这既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创造和谐社会、实现健康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以心源性猝死为例,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的人数约为54万,其中90%发生在医院外。一旦呼吸心跳骤停,世界公认的“黄金抢救时间”是意外发生后的前4分钟。但从目前全国院外抢救成功率来看,却十分不尽人意,即使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存活率也不足1%。2016年天涯社区副主编金波猝死北京地铁站台,曾掀起一场关于中国公共急救体系何去何从的讨论。“黄金四分钟”急救生存链断裂,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三个不”的问题:
(一)怕担责,不敢救。曾几何时,“有人倒地,不敢去扶”成了无奈的社会现实,这其中有部分被扶者自身道德素质以及“过度维权”问题,但也有针对施救者免责的法律制度的缺陷,导致施救者畏手畏脚,不敢伸手相助。
(二)无技术,不会救。东莞市红十字会及各大公立医院承担着面向公众的急救培训普及的社会责任。但由于人力所限,相对于东莞1000多万常住人口来说,市民急救普及率低。在欧美国家,全民急救普及率超过25%。
(三)无设施,不能救。心脏骤停最佳方式是能够在最初的3分钟内给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术(CPR)和电击除颤,其成功率可高达94%。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针对非专业人员设计,其最大特点是使用者无需具备专业背景,在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后即可使用。据了解,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在公众场所设置了大量的AED,如美国在公共场所配备AED数量约为平均每10万人口199台,日本234台。而国内平均每10万人口仅有0.1台,上海和深圳累计也不足千台。目前,我市公共场所AED的设置尚属盲区。
建 议:
(一)完善立法,提供法规政策保障。建议制定《东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将《民法总则》中施救者免责条款的具体实施细则写进条例,鼓励现场目击者进行施救。120中心应采用医疗分级优先调度系统(MPDS),调度员或急救医生能给现场目击者电话指导施救。
(二)寓教于乐,加大公共急救知识宣传。针对目前急救科普内容来源混杂、急救方式错误传播的现状,通过传统和新媒体多途径向大众普及公共急救基本知识,内容既要符合急救规范又要生动有趣,适合公众学习与实际应用。
(三)加强培训,实施公众普及行动计划。第一,强化公共急救培训行业规范。政府相关部门应统一制定行业规范,对培训机构进行统一标准的资质认证,提高公众在突发事件中的紧急救援能力。第二,加强公共急救培训基地建设。应逐步构建和完善红十字培训基地硬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让公众有更多渠道和机会接受规范化的急救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东莞市120指挥中心在人才、技能方面的优势,协调各医院承接公众急救培训需求,实现医院服务社区的职能。第三,针对一些高危行业、师生群体建立常态化急救培训机制,定期接受及时、有效的急救培训,以保证遭遇突发状况时及时出手,挽救生命。
(四)政府主导,加快AED在公共场所的配置。强化政府调控作用,政府要与规划部门协商将AED配置纳入院前医疗急救布局规划中,让急救设施逐渐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财政立项的形式,每年安排AED的购置、安装、维护及培训宣传等专项资金;制定鼓励政策支持慈善机构、基金会、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公共急救设施;鼓励社会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