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生活方式及饮食结构的变化,心脑血管急症高发;同时因各种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也时有发生。当疾病突发和意外伤害来临时,现场第一时间进行科学正确的施救将能有效挽救生命,公共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安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公共急救只有做到“想救、会救、能救”,才能大幅度提高急危重症现场急救成功率,这既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创造和谐社会、实现健康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以心源性猝死为例,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的人数约为54万,其中90%发生在医院外。一旦呼吸心跳骤停,世界公认的“黄金抢救时间”是意外发生后的前4分钟。但从目前全国院外抢救成功率来看,却十分不尽人意,即使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存活率也不足1%。2016年天涯社区副主编金波猝死北京地铁站台,曾掀起一场关于中国公共急救体系何去何从的讨论。“黄金四分钟”急救生存链断裂,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三个不”的问题:
(一)怕担责,不敢救。曾几何时,“有人倒地,不敢去扶”成了无奈的社会现实,这其中有部分被扶者自身道德素质以及“过度维权”问题,但也有针对施救者免责的法律制度的缺陷,导致施救者畏手畏脚,不敢伸手相助。
(二)无技术,不会救。东莞市红十字会及各大公立医院承担着面向公众的急救培训普及的社会责任。但由于人力所限,相对于东莞1000多万常住人口来说,市民急救普及率低。在欧美国家,全民急救普及率超过25%。
(三)无设施,不能救。心脏骤停最佳方式是能够在最初的3分钟内给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术(CPR)和电击除颤,其成功率可高达94%。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针对非专业人员设计,其最大特点是使用者无需具备专业背景,在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后即可使用。据了解,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在公众场所设置了大量的AED,如美国在公共场所配备AED数量约为平均每10万人口199台,日本234台。而国内平均每10万人口仅有0.1台,上海和深圳累计也不足千台。目前,我市公共场所AED的设置尚属盲区。
建 议:
(一)完善立法,提供法规政策保障。建议制定《东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将《民法总则》中施救者免责条款的具体实施细则写进条例,鼓励现场目击者进行施救。120中心应采用医疗分级优先调度系统(MPDS),调度员或急救医生能给现场目击者电话指导施救。
(二)寓教于乐,加大公共急救知识宣传。针对目前急救科普内容来源混杂、急救方式错误传播的现状,通过传统和新媒体多途径向大众普及公共急救基本知识,内容既要符合急救规范又要生动有趣,适合公众学习与实际应用。
(三)加强培训,实施公众普及行动计划。第一,强化公共急救培训行业规范。政府相关部门应统一制定行业规范,对培训机构进行统一标准的资质认证,提高公众在突发事件中的紧急救援能力。第二,加强公共急救培训基地建设。应逐步构建和完善红十字培训基地硬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让公众有更多渠道和机会接受规范化的急救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东莞市120指挥中心在人才、技能方面的优势,协调各医院承接公众急救培训需求,实现医院服务社区的职能。第三,针对一些高危行业、师生群体建立常态化急救培训机制,定期接受及时、有效的急救培训,以保证遭遇突发状况时及时出手,挽救生命。
(四)政府主导,加快AED在公共场所的配置。强化政府调控作用,政府要与规划部门协商将AED配置纳入院前医疗急救布局规划中,让急救设施逐渐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财政立项的形式,每年安排AED的购置、安装、维护及培训宣传等专项资金;制定鼓励政策支持慈善机构、基金会、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公共急救设施;鼓励社会捐助。
市红十字会
致公党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东莞市公共急救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0200097号)提案,收悉。我会经与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研讨,对提案中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立法,提供法规政策保障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好人法”从法律层面鼓励见义勇为,保护热心救助人,免除其后顾之忧,倡导和培育乐于助人的道德风尚,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对“保证施救者无责”起到较大的保障作用。近年来,我市乃至全国各地都不断有民众见义勇为、热心救助的事迹报道。另外,急救优先分级调度系统(MPDS)急救指挥调度中进行现场评估和电话指导以及分级医疗处治的知识体系。由于受理此类报警电话需要的时间普遍较长,120指挥中心受理院前医疗急救报警范围是全东莞市,现有的工作量巨大,在全省排名前三,现有调度员24人,按现在的运作情况,已存在人手紧张,任务繁重的现象。如需要开通MPDS系统,前提是必须增加足够的调度员。
二、关于寓教于乐,加大公共急救知识宣传的建议
为增强全民急救意识,市红十字会多措并举开展救护知识宣传工作。一是制作应急救护培训视频,投放于市委组织部主办的东莞干部培训云学堂,供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二是制作“红十字微课堂”在东莞电视台《今日莞事》栏目播放,向广大市民宣传救护知识。三是举办周日大讲堂、广场式宣教活动,为广大市民自由参加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提供学习平台。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各高校举办东莞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以赛促训,增强我市广大青少年学习应急救护培训的意识,提高社会救援组织成员的救护技能。
三、关于加强培训,实施公众普及行动计划的建议
东莞市红十字会始终把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多年来不断开展多形式的培训,致力打造多层次的,分类别的立体式培训工作格局。一是组建少年强志愿服务队、水上救援队对全市小学初中生开展急救知识宣教,提高中小学生水上安全救生意识,自救、互救、自我防范技能,减少了学生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开展普及性救护培训项目对全市高一学生开展培训。坚定 “救护培训从娃娃抓起”的理念。2015年至今,连续6年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共同推出了普及性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活动,逐年持之以恒地对高一的学生进行培训,若干年后将会出现某个年龄阶段人群,接近全员具备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良好态势。三是开展大学生应急救护技能大赛。联合高校开展东莞市大学生应急救护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提升大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对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开展救护员培训。随着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员工素质要求相对提高,对安全工作更加重视,许多企业需要配备有专门的救护员,还有的企业为增加员工福利,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动要求接受应急救护培训,为解决这些需求,市红十字会开通了网上预约及电话预约的通道,视报名情况采取定点培训或上门授课的方式,依照总会“四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救护员培训。五是建成生命安全体验馆,常态化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体验馆着重讲授“逃生避险”,与着重“伤后救护”传统应急救护培训形成互补,相得益彰,为满足市民随时学习救护知识需要,体验馆坚持每周开放六天,多渠道接受预约。六是在市内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AED,为设置单位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培训,为市民出行保平安,提高市民的出行安全。七是广泛培育红十字师资,鼓励社会组织开展救护培训工作。为民间救援组织免费培训救护员,支持民间救援工作发展。
自2009年至今,市红十字会累计共完成培训超过43万人次。经过多年的培训工作探索,市红十字会已形成了立体式的培训工作格局。今后,市红十字会将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力度,积极搭建合作平台,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市民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升市民对生命的敬畏感和红十字会主动服务社会的责任感。
四、关于政府主导,加快AED在公共场所的配置建议
历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救护培训以及AED推广设置工作。一是自2009年,每年按核定的人头标准由市财政对红十字会初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行经费保障,要求红十字会向社会免费提供初级应急救护培训,大大提高我市民众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为AED设置使用提供了技术支持。2020年更将培训保障经费和培训任务要求从原来的186.8万元经费和完成4万人次培训任务增加到250.75万元经费和完成5万人次培训任务。二是市财政于2017年始同意市红十字会每年用救护培训专项经费购置AED在我市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安装,如市地铁2号线站点、市图书馆、市民服务中心、森林公园、体育公园、汽车交通客运站等公共场所,截至2019年12月底累计设置AED32台。今年,市委市政府更将推广AED设置纳入市政府民生十件实事,在全市设置AED不少于200台,配套资金预算约430万元。下来市红十字会将继续积极宣传和推动AED的应用,引起社会各界共同重视和推广AED。
财政局
市红十字会: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关于大力推进东莞市公共急救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0200097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红十字会经费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09〕731号),市红十字会自2009年开始每年向社会免费提供初级应急救护培训,使广大市民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在意外伤害发生时能及时正确的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减少伤残、挽救生命。市财政每年按市政府核定的人头标准对培训工作进行经费保障,2020年安排市红十字会初级应急救护培训250.75万元,预计完成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5万人次。同时,今年我局安排了市红十字会专项资金用于50台AED机的购置、安装及维护,这些AED机将设置在我市公共场所供市民使用。
《建议》中提到“通过财政立项的形式,每年安排AED的购置、安装、维护及培训宣传等专项资金”的意见,我们认为现行对AED购置、安装、维护及培训的财政资金投入是到位的,下来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做好资金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