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快我市老旧小区、街道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由于我市老旧小区、街道建造的时间比较早,市政配套设施老化或缺失,管理和维护难以为继,市民反映强烈。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网破旧,供水、供电、供气、光纤等设施老化严重;二是养老、托幼等很多公共服务不完善;三是物业管理缺失或不完善,公共环境普遍较差,居民反映非常强烈。
老旧小区、街道改造是一项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以“微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突破口推进城市建设精细化、品质化,更符合社区、街道的实际情况。对老旧小区、街道部分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质量提升、功能完善和景观重塑可以大大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便利。应将微改造工作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机结合起来,重视公众参与,注重生态、文明、人本、人文的城市底蕴,创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发展新模式。
一、强化顶层设计分类实施指导。一是制定《东莞市老旧小区、街道微改造指导性意见》,明确老旧小区、街道更新改造工作目标和基本框架;二是编制《东莞市老旧小区、街道微改造工作流程指引》,明确老旧小区、街道微改造项目在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后期管养等阶段的工作任务和主体责任,建立有利于更新改造的政策机制,循序渐进的对我市老旧小区、街道进行修复、活化;三是建立项目评估机制,“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由居民决定。从社会反映最迫切的项目入手,明确微改造项目不同的主攻方向,推进微改造示范项目试点、推广,辐射带动全市老旧小区、街道微改造项目的推进。四是注重多重功能叠加,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积累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形成不同类型、特色的建设模式和长效机制。
二、对不同的老旧小区、街道采取不同的修复、改造模式。老旧小区、街道承载着东莞的历史记忆,微改造要做好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作。对涉及历史风貌、历史建筑的老旧小区、街道编制改造方案时,必须严格做好改造范围内历史建筑和文脉肌理的保护,推行不同的解决方案和模式,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构建城市社区多元共治机制。首先,通过微改造工作对街道、社区的菜场、公厕、绿地、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进行补强,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通过社区活动、社区营造等方式和方法,谋求居民社区认同感、社区参与感的提升,充分调动社区相关联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其次,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包括规划、文广、住建、城管等部门在内的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社区微改造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协调、组织、监督、指导各参与主体推进改造项目运作。第三,建立第三方矛盾调解机制,针对微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诉求、矛盾给予相应的解决渠道。
四、明确老旧小区、街道改造资金来源。老旧小区、街道微改造所需投入巨大,资金筹措是最关键的环节。政府对于老旧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社区服务、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改造建设给予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电视等设施设备改造应当达到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条件,其建设支出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支撑与引导作用,合理分摊、消化资金压力。同时,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改造整治,探索利用增层、增建商业设施等途径融资,尽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小区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进行二次开发,在不增加政府投入、不影响总体规划的情况下,实现资金投入。
提案者: 殷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