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多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升级,我市城市建筑也在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迅速崛起,而这些建筑墙体多半被玻璃幕墙所包裹。据报道,全国各地的许多城市都发生过玻璃幕墙自动爆裂导致脱落的事故。2018年4月21日,湖北省十堰火车站一栋既有建筑幕墙玻璃发生脱落,砸中一名3岁幼童的头部致死;同年9月,超强台风“山竹”席卷广州,发生多起玻璃幕墙脱落的事故,幸无人员伤亡。这些案例令人触目惊心,甚至有网民将玻璃幕墙称之为城市中的空中杀手,曾经中国建筑业时代潮流的玻璃幕墙,再度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据了解,玻璃幕墙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玻璃幕墙建筑数量多,维修费用庞大。随着时间推移,老旧玻璃幕墙建筑存在框架变形、房屋下沉等诸多问题;用于黏结玻璃幕墙的硅胶、结构胶或铝合金部件都会老化甚至失效;加之早年建造的玻璃幕墙在建筑、设计、验收等方面都不够规范,更容易产生安全隐患。据统计,检修一幢大型商业综合体玻璃幕墙的费用少则几十万元,定期检修和维护玻璃幕墙建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物业服务企业缺乏检测维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相关政策法规对开发商和物业企业自查、勘查行为约束缺失。当前我市对建筑物使用、安装、检测、维修玻璃幕墙没有相关的行业标准。虽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玻璃幕墙竣工验收一年后,施工单位应对幕墙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玻璃幕墙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安全维护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性能鉴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建筑物由于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权责不明以及资金等问题,无法切实执行对建筑物玻璃幕墙进行自查和勘查。

  三是管理体制不顺,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厘定不清晰。住建部门负责对玻璃幕墙建筑的监管,但对建筑的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直接的业务指导关系,往往通过房管局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管。而房管局在玻璃幕墙的使用、检查、维护等方面不是专业机构,造成监管不力的局面。


建    议:
  一、开展全市性大检查,对十年以上的玻璃幕墙建筑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1)开启门窗安全质量,包括金属构件锈蚀、断裂、变形、松动和损坏脱落;(2)结构胶和密封条安全质量,包括结构胶、密封胶老化、龟裂、气泡和脱落;(3)玻璃安全质量,包括玻璃破损,中空玻璃起雾、结露和霉变;(4)受力构件安全质量,包括玻璃幕墙受力构件变形、错位、松动、损坏,防腐涂层锈蚀等;(5)雨水渗漏影响安全质量状况;(6)安全质量隐患整改状况。

  二、建立全市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包括建立玻璃幕墙数据库,为每一幢玻璃幕墙建筑建立“身份证”。市住建局、市房管局通过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提醒业主进行检测维修,并对检测和改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市住建局应从源头上严格控制玻璃幕墙建筑的审批流程,从建造阶段的质量监控向合理使用年限阶段的质量管理延伸,并实行质量保修保险制度;落实维护专项资金,让玻璃幕墙的安全有长期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的监督管理。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市住建局要进一步强化对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玻璃幕墙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督促防范措施整改到位。与此同时,市房管局应把居住性质和非居住性质的玻璃幕墙建筑均纳入监管体系,行使行政主管权限,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玻璃幕墙的检查、维护等工作。

提案者: 殷毓德

应急管理局

市住建局:
  关于《加强我市玻璃幕墙建筑安全大检查,厘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的建议》(案号:20200093)的政协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询,我市暂未发生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相关事故。如发生此类事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条例》的要求,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住建局

殷毓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玻璃幕墙建筑安全大检查,厘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职责加强受监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幕墙工程建设质量;按照《东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市府令第144号)等文件规定,指导镇街按属地监管职责加强辖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对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防护,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一)源头把控,加强图纸设计、施工质量管理。一是加强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管理,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等单位的资质管理,严禁超资质承接相关工作业务。二是进一步压实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的质量责任,要求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实施设计,并按规定办理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手续,确保图纸设计质量。三是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图施工,建设单位严格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并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障幕墙工程建设质量和维护。
  (二)完成系统开发,完善危房信息报送。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局2018年5月份已委托网络公司完成了全市危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制定了危险房屋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建立了全市危房登记系统工作群,在试点镇街完成试点工作及开展危房管理系统培训后,在7月份已推广全市使用全市危房管理系统,开展危房排查及信息数据录入,及时掌握危险房屋安全管理情况。房屋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地址、建筑面积、层数、建设时间、类别、用途,安全隐患点及房屋使用安全状态等,并定期更新,切实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日常房屋使用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三)明确管理责任,保障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维护
  1.玻璃幕墙建筑(房屋)的产权人是保障玻璃幕墙安全的责任人,是实施安全排查的责任主体,建立玻璃幕墙日常使用、维护和检修制度,定期实施检查与维护,健全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档案。
  2.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玻璃幕墙的维护责任,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发现玻璃幕墙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告知业主,并提醒、督促业主采取相应措施;发现玻璃幕墙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但业主拒绝采取消除危险措施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属地住建局和房管所。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本市要求以及企业的《玻璃幕墙使用维护手册》等,对玻璃幕墙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属地房管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协助业主维护玻璃幕墙的使用安全。一是安排人员对玻璃幕墙进行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隐患报告、跟进处理等相关工作,并对所安排的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培训。二是加强对玻璃幕墙的日常维护,不得随意拆卸玻璃幕墙上的材料,不得添加影响玻璃幕墙安全性能的构件,不得增加玻璃幕墙的附件荷载;三是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特别是台风、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四是提醒、督促业主委托具有玻璃幕墙检测能力的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玻璃幕墙(特别是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进行安全性鉴定。
  (四)加强统筹督导,确保既有房屋使用安全。我局去年和今年相继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函》(东建函〔2019〕13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20〕17号),要求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业主)落实监管及主体责任,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治理。截至目前,督促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开展房屋检查199554间,通过危房管理系统排查登记危房1623间,其中有人居住危房269间,采取拆除重建、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70间,尚未消除安全隐患的,督促属地镇街做好房屋加固、巡查避险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相关工作规章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局负责牵头对《东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市府令第144号)进行修订,为进一步加强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下来将研究把《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及《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性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相关条款纳入修订内容,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对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力度。
  (二)完善危房登记系统登记信息。目前,我局推广应用的全市房屋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地址、建筑面积、层数、建设时间、类别、用途,安全隐患点及房屋使用安全状态等,对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信息暂未有专栏,下来将研究将此信息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强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信息登记。
  (三)加强既有玻璃幕墙建筑抽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园区、镇街住建局、房管所做好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使用安全。
  (四) 依职责加强推进城市安全专项体检。根据市安委办今年7月份印发的《东莞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及部门职责分工,我局将进一步指导统筹镇街开展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城市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依职责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镇街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住建局,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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