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据统计,2019年1-9月,市供销社系统、各大农业龙头企业、大型农批市场对接广东、云南、新疆、四川、黑龙江、甘肃等多个省份,重点对昭通、甘孜州、牡丹江、鸡西、揭阳、韶关等对口帮扶地区,采购适销对路的木耳、大米、苹果、核桃仁、天麻、羊肉、冬瓜茶等260多种消费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消费扶贫农副产品达6400多万元,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我社通过收集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

  据了解,我市消费扶贫渠道主要有五类:一是受援地组织产品到我市推介,如“东莞-南雄精准扶贫成果展示暨消费扶贫活动”、“九龙县绿色食品推介会”等;二是我市组织企业实地考察对接,如东莞泽景物流有限公司以此为契机将昭通的苹果大规模引进东莞;三是帮扶单位直接采购或帮助建立实体店,如松山湖为帮扶的韶关仁化康溪村在园区设立“东莞松山湖富康果蔬店”等。四是开展扶贫农产品的微信促销活动,如经协办制作对口帮扶地区发动消费者直接通过微信扫码订购。五是发挥电商平台作用,打通扶贫特色农副产业线上购销渠道。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市消费扶贫领域存在以下不足:1、销售平台间相互分散,未形成规模效应。2、农产品一枝独秀,但附加值偏低。3、企业参与度还有潜力可挖。

  我们认为,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未能充分发挥市级层面统筹的优势。如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打造1.5万平方米的深圳市消费扶贫中心项目,可帮助各贫困地区农产品集中展示展销。而我市却至今还没有面向各帮扶地区的消费扶贫示范平台,各帮扶单位、镇街只能利用各自资源帮助销售,各派驻工作组只能利用各种资源寻找渠道助推消费扶贫,各企业只能通过一次次的随团考察寻找商机。

  二是未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调节作用。帮扶单位和镇街在开展消费扶贫时一般是“因产定销”,即贫困地区生产什么就帮忙销售什么,是“因扶贫才消费”。在不具有成本、品牌或质量优势时,这样的帮扶难以长久,也不利于当地产品和产业的提升。因此,必须调整为“以销促产”,按照市场的需求引导受援地生产受市场欢迎的产品,达到“因消费而扶贫”的效果。
建    议:
  综上分析,我们建议,在全市层面将消费扶贫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建立“政策+平台+市场”的消费扶贫体系。

  1、借助企业打造消费扶贫平台。充分发挥我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众多的优势,支持相关企业在线上和线下打造专门的消费扶贫平台,包括综合平台或农产品分类平台,夯实消费扶贫的后方基础,形成消费扶贫主流渠道,使各受援地产品均能方便地进入而不需各寻渠道。目前我市供销社系统和东莞泽景物流有限公司已经开始这方面的探索,建议予以支持推广。

  2、出台消费扶贫支持政策。在国家和省各项消费扶贫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对上述平台及相关企业在税收、场地、认证和品牌宣传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支持措施;鼓励学校、医院及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平台采购消费扶贫产品。通过上述措施逐步加大消费扶贫产品在我市同类农产品消费份额中的比重。

  3、建立产销双赢机制。引导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与当地合作的方式,在受援地建立种养基地,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支持我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受援地建立加工基地,提升当地的农产品附加值及生产技术;鼓励我市农产品流通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制定农产品种类的相关标准,采取订单式生产的方式,与当地订立购销合同,助推当地农产品的品种改良和产业提升。

提案者: 陈雪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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