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中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东莞市从2017年起,在多个路段斑马线增加了电子警察以抓拍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有效的遏制了人车相撞等交通事故的发生。但由此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1)人流密集路段车辆通行效率低下,极易造成交通拥堵,让本已经承受巨大压力的城市交通百上加斤;
       (2)非十字路口的人行斑马线上的信号灯数量不足,行人与机动车之间的通行缺乏科学的协调;
       (3)行人通过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车辆驾驶员难以辨别是否适合通行,容易造成过度等待或被违法抓拍。
       以莞城罗沙路罗沙市场路口为例,该路段于2018年增加了电子抓拍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该路段段人流量大,机动车在礼让行人时,经常造成路面长时间拥堵,导致通行效率低下。有限的道路资源在行人和车辆之间没有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建    议:
       二、意见建议
       (一)市区道路斑马线采用电子抓拍与信号灯相结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增加信号灯,指引行人过马路。
       既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法规和保障行人的通行安全,做到以人为本,同时也要合理兼顾机动车的通行诉求。电子抓拍能有效监督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信号灯能协调指挥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从而有效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
       (二)在斑马线路边增加明显的标识,引导行人守规文明通行,不乱过马路;
       (三)人行信号灯的设置,可以灵活多样,可以考虑在一些人流量相对较少的道路,设置人工信号灯,当行人有通行需求时,按下信号灯按钮,信号灯发出信号,车辆停车让行。既保障行人安全又可以保证车辆通行的高效率。


提案者: 方廉政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