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是当今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国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让残疾学生融入普通教育不仅可以让所有接受教育的学生都享有高质量的教育,最大限度的提升每个学生、家庭,营造和谐社会,也可以让残疾学生将来能够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实现全社会互利共赢。为了让残疾学生公平地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从2014年起,东莞市针对残疾人教育推出多项利好政策,并将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推动融合教育发展作为全市重点工作之一。经过多年发展,我市的特殊教育已基本形成“特教学校为骨干,融合教育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格局,成为实现“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重要基础。

  目前,大力推动融合教育已经成为全市教育领域的共识,各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还有距离,残疾学生踏入普通学校,要跨越的并非仅有一道校门。在融合之路上,师资匮乏、硬件短缺、社会参与不足等问题都亟待解决,其中无障碍设施滞后问题尤其需要关注。无障碍环境是促进残疾人平等享受教育权利、充分融入社会生活进而实现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大部分新建的公办中小学校都已达标。但与此同时,还有大量建设年代较早的学校缺乏无障碍设施。据统计,我市535所中小学校都已基本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覆盖率达100%。但达到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只有172所,占总体比例仅为33%,而未达到标准的学校有363所,占总体比例达67%。特别是二十年以上校龄学校(数量为153所,占总数的29%)设施特别薄弱,突出表现在电梯、卫生间、通道扶手等方面。这不仅给残疾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也妨碍了融合教育的顺利发展。因此,我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投入力度,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障碍环境设施的全覆盖,让每一名适龄残疾学生都有平等享受教育权利的机会。


建    议: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提供重点支持。近几年来,我市财政支出持续向教育倾斜,但用在学校无障碍设施改造上的比重偏低,距离残疾人学生的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建设好无障碍环境作为重点民生实事来抓,在财政投入中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障碍环境改造的预算,制定相关经费拨款标准,重点支持老旧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维护工作,配齐、配强无障碍学习生活设施。

  二是规范建设标准,提高设施效用。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及《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学校建设的基本要求,原有校舍依据专业标准全面增设和完善无障碍设施。从残疾学生实际需求出发,把教室、宿舍、卫生间、楼梯等方面的无障碍设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发挥实效。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全市统筹指导,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程序,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违反建设规范的项目不予批准,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无障碍设施齐全。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维护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并发挥社会监督、公众监督的作用,治理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的问题,确保其发挥应有作用。

  

提案者: 祝铭,黎炯森,黎丽香

财政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送来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80号提案《20200080--关于全面推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的建议》收悉。祝铭、黎炯森、黎丽香政协委员建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经研究,现对涉及我局职能内容提出以下意见: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园区、镇(街)公办中小学公用经费供给标准的通知》(东府办〔2018〕24号),我市园区、镇(街)公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供给标准设定为小学2340元每生每年,初中4200元每生每年。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用于学校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我们认为,我市目前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已充分保障学校开展日常办学的各项支出需求,包括在校内建设无障碍设施。综上所述,我们建议:

  由市教育局牵头做好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进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调研工作,出台相关建设指引文件后,建设资金在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内列支。


住建局

市教育局:
  根据我市职能部门划分,我局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路桥、园林、绿化、燃气、供水等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工程除外)建设活动的监管。我局要求有关企业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要求,督促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一、抓好设计源头关
  一是严格按标准规范设计审图。在长期工作中,我局要求各设计企业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等现行标准或技术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进行设计。在施工图审查环节,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涉及无障碍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部分进行严格把关,对没有按无障碍标准落实设计图纸的一律不予通过。二是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制度。我局不定期地、持续地组织施工图审查专家对已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质量检查,并通过东莞建设网对外公示检查结果。经检查发现勘察设计存在问题的,要求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修改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经检查发现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依法依规对项目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处罚,并实施不良行为扣分及公示处理。
  二、严把按图施工关
  一是在施工过程中,将不定期抽查涉及无障碍设施的相关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已通过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现未按图施工的及时签发监督文书,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依法给予处罚。二是落实对镇街(园区)涉及无障碍设施的工程项目督查,发现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督促镇街(园区)对其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三是每年组织两次全市大检查,采取抽查形式对抽查单位进行全方面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施工,对其存在的隐患及时签发监督文书,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依法给予处罚。
  三、严把竣工验收关
  严格按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确保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通过改善环境、完善功能、优化服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残联

市教育局:
市政协20200080号提案《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会意见反馈如下:
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残联〔2018〕21号)第四点、相关单位的工作政策措施,其中第(八)项:“市教育局 贯彻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做好学校系统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学校建筑工程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已建成的各类教育建筑的无障碍改造工作,要求做到中小学,托幼建筑应进行无障碍改造,且布局合理,对已建特殊教育学校应进行无障碍改造”的要求,我会建议:
1、由市教育局牵头,制定出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相关指导文件,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校、普通中小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督促学校系统各单位开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2、由市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成立校园无障碍建设验收和监督小组,定期开展检查和验收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工作,促进我市中小学校系统、幼托机构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和促进融合教育发展。




办理单位: 教育局,住建局,市残联,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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