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东莞有残疾人约10.12万,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32.06万人,两类人员共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7.87%,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呈不断增加趋势。除了残障人士,人的一生当中有15%的时间处于残障时间,比如:婴儿、老年、孕妇、伤患、游客(携大件行李)等,都需要无障碍设施。一直以来,东莞坚决落实国家、省一系列部署,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但经调研了解,无障碍设施建设范围广、涉及部门多,与国家规范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多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合力不够,缺少体制保障,责任不清,无具体牵头部门。二是规划不合理,没有编制城市无障碍设施专项规划,设计缺乏系统化。三是建设流于形式,实用效果差,很多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不能真正方便残疾人、老人等人群。四是重建设,轻养护管理,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经常被侵占、被破坏。五是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对具体违反法规、执行不够、甚至不执行等情况进行处罚缺少具体的条文规定。六是对出行无障碍比较重视,但对“视、听、读”需求的无障碍保障重视不够。

  
建    议:
  一、健全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领导机制
  建议参照深圳的做法,由市政府牵头,成立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真正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政府职责,列入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完善合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的经费列入新道路建设、道路改造和新公共建筑建设的财政预算中。加强检查督导,对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制定《东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
  将残疾人等人群的无障碍要求纳入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指南。尽快制定《东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明确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验收以及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规定奖惩机制。邀请残疾人代表、老年人代表参与全市无障碍设施规划的设计、论证评估、监督管理等多个环节,提高公共环境无障碍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切实落实无障碍设施属地管理及属地负责制度,尤其要督促银行网点、水、电、煤气缴费等社会公共服务机构、政府办事中心等行业、部门严格遵照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强化制度执行,对损坏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据法规,采取罚款、重新建设、修复归原等惩罚措施进行处理。加大已建道路和建筑物的改造力度,根据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有计划地逐步实施。
  四、严格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审批和验收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过街天桥和人行地道、公园、广场、商业街及人流集中的道路交叉口)及大中型公共建筑,要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各部门在审批、审查和验收等环节加强把关,保证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一次到位。
  五、树立全新的“无障碍”公众理念
  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宣传,运用各种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宣传和普及无障碍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无障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市民的社会公德教育,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平,提升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度。
  六、强化信息无障碍工作
  大力扶持人工智能技术在特殊教育领域的应用,使盲人可以通过网购平台独立购物,通过信息无障碍技术进行打车、导航、阅读等。加大信息化、智能化辅具研发与政府采购的政策支持。
  

提案者: 姚家庆,张莉明,叶毅朝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