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久发力、久久为功,建设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经过调研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东莞市委、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人居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村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截至2017年,全市累计建成美丽幸福村居(宜居社区)389个、市级名村14个、镇级名村28个、省宜居社区228个、省宜居示范村庄41个、广东省名村3个。2019年以来,全市拆除(整改)在建违法建设581宗、共28万平方米,治理违法建设2779万平方米;4月至10月,市领导共开展“行走东莞”行动249次,行走超过424个村(社区),发现“脏、乱、差”等问题约2000处;全市共建设1901个垃圾收集点,设置了5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
  当前仍然存在突出问题:一是市民参与人居环境工作自主性比较弱,部分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卫生习惯较差。二是少数地方存在比较严重的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现象,一些黑臭水体整治进度偏慢。三是从点到面整体规划还比较滞后,连线连片规划打造不多,建筑风貌整体仍然较乱。四是多数村居环境建设项目较小,达不到立项手续要求,要迅速落地比较困难。五是对项目建设的投入资金总体不足,后续管理维护资金紧缺,弱化了整治效果。
  
建    议:
  一、强化村民参与,真正发挥出村民的主体作用
  联合农村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爱护环境、动手保护环境的意识。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到各家各户持续深入开展提升村居环境品质、建设美丽乡村宣讲活动。加强对村规民约执行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村规民约保护环境的威力。严格进行执法检查,强化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坚决纠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垃圾治理,全域创建干净整洁村
  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对前期基础整治工作进行补缺补漏,特别注重抓好反复“脏、乱、差”区域的整治和保洁。提升环卫作业的成效,给予村(社区)对保洁公司和环卫作业管理的权限及责任;健全考核和奖惩手段,完善退出机制;鼓励采取市场化以外的多元化管理方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政策,明确市民、商铺、企业等的责任范围。加快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补齐设施短板,尽快完成现有20个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
  三、强化污水治理,加快消除黑臭水体
  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科学布局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着力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截污管网和雨污分流建设进度,督促加快管网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完成地下管线摸查工作,落实已建好管网的检查、维修和养护工作。加强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放企业严格依法从重查处。着力实现科学精准治污攻坚,实现“全河段、全流域、全天候”治理;压实河长责任制,加强水质动态监测。
  四、强化规划建设,推动连线连片建设
  突出规划引领,以市级部门为指导、镇街为主体,加强与各类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编制好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单村或连片村庄建设规划。突出连片建设,点面结合,推动连线连片整治;加快推进重要道路、廊道整治。突出风貌管控,在全市推行规划师或建筑师驻村指导规划建设工作制度,分片指导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五、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资源保障
  创新乡村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制定有别于城市建设的乡村建设用地制度,适当放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用地控制。优化项目立项和审批程序,镇政府(街道办)采取集中联合会审的方式,出具审核批复意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的筹措与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市镇财政的投资效能。
  

提案者: 姚家庆

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71号提案《关于全域提升村居环境、助推品质东莞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全域提升村居环境、助推品质东莞建设工作,全力做好项目用地服务,每年安排10%省下达给我市的指标专项用于保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项目,并积极为非营利性的教育、医疗、养老、殡葬、体育设施及农民住房等民生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向省申请核销用地指标,切实为我市提升村居环境品质落实用地保障工作。
  二、按照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部署,市委农办与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落实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东委工办函〔2019〕10号),并按要求于2019年年底完成了市、镇、村三个层面的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三、我局编制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乡村风貌导则”。该导则针对东莞市乡村地区现状风貌存在问题,结合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资源特色,提出系统完善的风貌控制框架体系及具体的风貌要素设计指引,有利于改善村容村貌、打造宜居环境、传承地域乡土文化、彰显岭南村庄特色、促进城乡互动。


民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上,姚家庆委员提出的第2020071号“关于全域提升村居环境、助推品质东莞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为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工程,我市从2011年起大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142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了“一站式”社区服务平台。为营造宜居社区环境,强化居民参与意识,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将环境卫生保护纳入服务范畴,通过发动社区志愿力量及整合校园资源开展环保教育活动,如长安镇宵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的“和谐小区,我是环保小卫士”社区清洁活动,带动志愿者用实际行动参与社区环境保护;高埗镇三联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的“走进校园”护航青少年主题班会项目,通过组织环保主题班会,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同时,为强化村(居)民主体作用,我局还着力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面普及及推广工作,印发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参考样本,指导各村(社区)将“环境卫生”
  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并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成情况纳入法制建设及民政工作考评体系中。截至目前,全市593个村(社区)中,已有509个村(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
  村(社区)环境品质关系着村(居)民幸福指数,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村(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接下来,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鼓励有条件的镇街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逐步扩大中心覆盖面,不断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平台载体作用,将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护作为中心重点服务内容,通过联合学校宣传、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动志愿者力量等方式开展环保教育;要求村(居)委会利用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办公大楼、微信微博等方式,多途径、广覆盖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三是加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督导力度。通过工作进度报送、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全市村(社区)于2020年年底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同时抓好修订完成后的落地实施工作,推动村(居)民真正成为环境卫生保护的主体。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71号提案《关于全域提升村居环境、助推品质东莞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提案提出“黑臭水体整治进度偏慢”,建议“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截污管网和雨污分流建设进度,落实已建好管网的检查、维修和养护工作。加强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放企业严格依法从重查处”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全市城乡“一盘棋”的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统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补齐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全面打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突出解决农村截污治水短板问题,系统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主要做法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进,加强污水治理组织领导
  我市把治水工作摆上市委市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了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市委书记、市长、分管环保副市长分别担任组长、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由市与镇立下“军令状”,签订责任书,定出“时间表”,挂出“作战图”。近3年多来全市投入近600亿元,加大治水设施建设,全市截污管网总长从2016年1562公里提升至6384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3万吨/日、占总数28.6%,完成35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41座,全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BOD进水浓度分别从2016年70.13%、58.56 mg/L提升至2019年98.72%、70.13 mg/L。
  二、坚持全方位,系统治理农村水环境
  (一)加快污水处理收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力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2016~2019年累计建成截污次支管网4122公里,2020年上半年建成截污次支管网699公里,目前新建成截污管网超过6300公里。二是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在全市各自然村截污纳管基本覆盖基础上,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农户的污水接驳。按照按“自然村内建成雨、污两套不同的系统(污水管+雨水管(渠)、污水管+地表漫流等模式)、污水或雨污合流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站)、雨水可通过地面散排”的标准,全市有1131条自然村已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三是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以来,新增污水处理项目16项,已投入运营污水处理规模113万吨/天,全市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59项(其中1项停产),处理规模370万吨/天,目前仍有2家正在试运行(处理规模6万吨/天),正式运营后我市污水处理规模将达到376万吨/天,完成35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四是全面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各镇街(园区)已按照“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思路,提出了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并将相应镇街的排水(污水)专项规划进行全面修订。目前,41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一是成立“市水务集团管网建设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水务集团管网公司筹建办,统筹开展有关组建工作。组建管网运营维护管理队伍,承接管网建设运营的日常业务管理,并编制《管网运营管理专题报告》,为全市截污管网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完成了GIS系统建设,已录入污水管网约2200公里,管网运维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完成了30个管道排水实时监测点的试点建设工作。三是根据《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有关要求,制定相关的巡查检测制度,并采购一批仪器开展有关检测工作。目前正对东江下游14镇街的管道开展检测工作。
  (三)大力开展内河涌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基本完成整治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已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上报完成整治,达到初见成效。2020年原有10条黑臭水体片区中,长安、东城,万江雨污分流均已动工;南城白马大氹片区管网完善工程即将进场。同时配合水务局开展内河涌整治,2019年新增完成109条内河涌整治。2020年目前新增完成73条内河涌整治。
  (四)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结合楼宇式分租厂房环境整治、四大国考断面流域强化执法以及石马河驻点强化执法等专项工作,聚焦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守法经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计划及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围绕“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的阶段性目标,扎实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继续完善污水收集体系,全面做好地下雨污管网核查、检测、修复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建立完善清晰健康的地下雨污水管网系统。加快完成已建管网验收通水,同步实施排水户与雨污管网系统错接、漏接等问题整改,全面铺开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对于目前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系统性评估,对于处理能力存在缺口的片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建设。
  (二)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全面实施《关于全面加强监管执法 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推动组建一支“专职+专业”的生态环境专管员队伍,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水平。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强两法衔接,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依法打击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三)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整治。落实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和各镇街落实非法畜禽养殖业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严防禁养区内非法畜禽养殖业回潮反弹。实施了重点流域21个垃圾填埋场配套渗滤液处理设施,基本解决垃圾渗滤液直排河涌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市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姚家庆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全域提升村居环境、助推品质东莞建设的建议》收悉。提案中反映的情况、指出的问题也符合我市实际,并提出:“强化村民参与、强化垃圾治理,强化污水治理、强化规划建设和强化资源保障”等工作建议。该建议有针对性,且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所提建议能为下来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助推品质东莞建设拓展思路。经与市委宣传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共同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作以下回复:
  一、强化村民参与,真正发挥出村民的主体作用方面
  (一)宣传教育方面。我市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动员全市上下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各镇街(园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团,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宣讲,引导群众提升文明素质。制定印发《东莞市关于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行动方案》,充分调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扎实推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各项宣传引导工作。制定印发了《东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公益广告刊播指引》,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主题作为宣传重点,要求全市户外广告、通讯行业、电视机顶盒、餐饮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物业小区、医疗卫生行业、学校、窗口单位、政务大厅、银行网点、(邮政、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等重点部门、行业刊播“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主题公益广告,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宣传氛围。村居环境作为文明创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标准,一直以来都是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市正开展市、镇、村三级文明联创,全域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市文明办每季度开展文明创建督导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至属地,并向全市公布测评成绩。同时,将测评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倒逼各镇(街道)抓好落实。目前,全市共有文明村(社区)562个,文明标兵村(社区)259个。市文明办每三年还将对照测评标准对各文明村(社区)和文明标兵村(社区)进行复评,复评不通过将取消荣誉称号。
  (二)完善村规民约方面。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厅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我市出台了《东莞市民政局发挥民政职能作用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东民﹝2018﹞338号),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作为健全村民自治体系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市593个村(社区)中,共有509个村(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并将村(社区)环境卫生维护作为一项重要约定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畴,以此推动村(居)民成为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参与主体。同时,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搭建社区协商议事平台,邀请非户籍常住人口代表、驻村(社区)企业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等多元主体参与协商村(社区)公共议题(含环境卫生议题)。今年1月至6月,全市593个村(社区)共开展协商活动1290场次,协商议题数量1995项。为深入发掘和推广先进典型,我市还组织开展了城乡社区治理六个“十优”品牌创建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本和社区协商成果,充分调动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垃圾治理,全域创建干净整洁村
  (一)完善精细化考核机制,助推城市品质提升。为加强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建立全面、系统的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体系,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市城管委办公室统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按照“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的方式,对33个园区、镇(街)城市精细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在考核评比中设置“考评监督”事项,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聘请城管监督员,定期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每季度开展“公众满意测评”,结合市民投诉、媒体报道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努力使城市管理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精准对接。
  (二)持续开展“洁净城市”专项行动。以每月“洁净东莞指数测评”及“红黑榜”为活动范围,对各园区、镇(街)“洁净城市活动日”开展情况进行清单化、具体化,以实现精准整改、精准治理的效果。同时,每月邀全民参与“洁净城市活动日”对全市建成区内所有公共区域、背街小巷开展大清扫、大清洗活动。开展门前屋后清理整治活动。做好各企业、各社会团体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他们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大清洁活动中来,引导他们自觉做好门前屋后、背街小巷的清理清洁工作,将建筑物料、木柴等杂物摆放整齐并进行覆盖。
  (三)高位统筹“行走东莞”专项行动。2020年1至6月,市四套班子领导行走共139次,覆盖32个园区、镇(街),行走超过191个村(社区),发现问题超过491处,步行深入全市大街小巷,足迹遍布全市;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及各园区、镇(街)、村(社区)也建立了行走机制。2020年,优化“行走东莞”工作机制,将村(社区)行走频次及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范畴,并与绩效评价挂钩。同时,对每月“洁净东莞指数测评”通报的“黑榜”区域进行重点行走,建立行走和整改督办机制,采取曝光式、直播式行走等措施,形成以行走倒逼常态化管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四)完善环卫基础设施。目前,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3000吨/日,共建成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站500多座,基本形成“一村一站”格局。以“垃圾不落地”为目标,采取定点投放、上门收集等形式,生活垃圾从垃圾收集桶(或村民家中)直接运至村级压缩转运站进行压缩,再运至环保热电厂或无害化填埋场进行处理。建有市区、麻涌、横沥、厚街4家环保热电厂,总设计处理规模12000吨/日,最大处理能力达到12500吨/日,加上樟木头无害化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日无害化处理率可达100%。为提高我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运营水平,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我市启动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专项行动。通过制定《东莞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升级改造及管理技术指引》,分两年对所有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可与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合建),打造一批“质量有保证、作业有监督、污染有控制”的高水平生活垃圾转运站。
  (五)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宣传发动,督促各镇(街、园区)要组织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和各有关单位全面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宣传工作,争取有关商铺(企业、单位)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同时,积极发动群众对有关商铺(企业、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通过“政府主导、全面发动、群众参与”的方式,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路长”制度,推动“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在全市推行“路长”制,与网格化管理融合对接,加强全区域巡查监管,以进一步保障“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六)持续强化执法检查。为有效促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我市加强镇、村城市“六乱”整治。针对镇、村乱摆卖、乱堆放等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城市“六乱”整治,营造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加强日常流动商贩的监管和查处。对流动商贩实施实行“一教育二警告三处罚”执法方式,对屡教不改及严重阻塞交通的流动商贩立案查处。对镇、村保洁工作实行常态化巡查监管,严格执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牛皮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020年以来,全市城管系统教育改正和查处占道经营9.3万宗,教育改正和查处乱堆放违法行为约3.9万宗。
  三、强化污水治理,加快消除黑臭水体方面
  (一)加快污水处理收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力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2016~2019年累计建成截污次支管网4122公里,2020年上半年建成截污次支管网699公里,目前新建成截污管网超过6300公里。二是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在全市各自然村截污纳管基本覆盖基础上,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农户的污水接驳。按照按“自然村内建成雨、污两套不同的系统(污水管+雨水管(渠)、污水管+地表漫流等模式)、污水或雨污合流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站)、雨水可通过地面散排”的标准,全市有1131条自然村已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三是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以来,新增污水处理项目16项,已投入运营污水处理规模113万吨/天,全市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59项(其中1项停产),处理规模370万吨/天,目前仍有2家正在试运行(处理规模6万吨/天),正式运营后我市污水处理规模将达到376万吨/天,完成35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四是全面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各镇街(园区)已按照“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思路,提出了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并将相应镇街的排水(污水)专项规划进行全面修订。目前,41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大力开展内河涌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基本完成整治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已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上报完成整治,达到初见成效。2020年原有10条黑臭水体片区中,长安、东城,万江雨污分流均已动工;南城白马大氹片区管网完善工程即将进场。同时配合水务局开展内河涌整治,2019年新增完成109条内河涌整治。2020年目前新增完成73条内河涌整治。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结合楼宇式分租厂房环境整治、四大国考断面流域强化执法以及石马河驻点强化执法等专项工作,聚焦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守法经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规划建设,推动连线连片建设方面
  (一)强化规划引领。按照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部署,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快落实我市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并按要求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了市、镇、村三个层面的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正在编制“东莞市农民安居房乡村风貌导则”,该导则针对东莞市乡村地区现状风貌存在问题,结合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资源特色,提出系统完善的风貌控制框架体系及具体的风貌要素设计指引,有利于改善村容村貌、打造宜居环境、传承地域乡土文化、彰显岭南村庄特色、促进城乡互动。我市还推行乡村(社区)规划师工作制度,建立技术服务单位资源库,鼓励相关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提升东莞市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构建以“乡村规划师—村民代表—规划设计单位”三方力量为主体的基层规划沟通与协调平台。
  (二)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情况。我市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以镇街为建设主体,选取面积不少于3平方公里的跨村片区开展建设,按照“整合资源、市镇共建、打造典型、稳步推进”的建设思路,重点围绕优化人居环境、挖掘塑造东莞本土特色、传承弘扬文化文明、提升人文精神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辐射、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示范片区。2018和2019年,在经镇(街)自愿申报、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市政府批复等一系列流程后,选出了第一批东城(周屋-余屋-温塘-桑园)、万江(滘联-谷涌)、长安(涌头-霄边)和第二批石排(塘尾-埔心-谷吓-李家坊-横山-田边-中坑-燕窝)、谢岗(南面-大龙-大厚-黎村)、东坑(丁屋-彭屋-黄屋-角社)等6个优胜片区,每批建设周期为2-3年。目前第一批已基本建成;第二批石排、东坑、谢岗三个特色示范区大部分项目已完成深化设计,并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个别项目已开工。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是依托自然生态优势和民俗文化特色,科学的把握各片区的特异性,因地制宜地通过整治综合环境、修复山水生态、优化内部交通网、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凸显区域特色等方面综合提升特色片区的空间品质。目前随着第一批三个片区的建设项目初见成效,片区内道路、河涌、绿化、公园等人居环境和配套设施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和提升。
  (三)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情况。根据广东省《关于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贯彻意见》,为加快推进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市创建工作,我市坚持基础整治与示范引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在全面推进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建设的同时,2020年全市率先创建约50个特色精品示范村,力争到2022年全市有120个行政村(社区)达到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在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和“特色精品村”过程中,我市要求创建村(社区)要在基本达到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和完善“十个一”工程。通过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和“特色精品村”,做到点有风景,线有风光,引领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助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50个村(社区)已启动“特色精品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其中,38个村(社区)已进入动工阶段,其余村(社区)已基本完成设计规划工作。
  五、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资源保障
  (一)用地保障方面。我市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全域提升村居环境、助推品质东莞建设工作,全力做好项目用地服务,每年安排10%省下达给我市的指标专项用于保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项目,并积极为非营利性的教育、医疗、养老、殡葬、体育设施及农民住房等民生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向省申请核销用地指标,切实为我市提升村居环境品质落实用地保障工作。
  (二)财政资金保障方面。为加快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由市财政新增设立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投入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预计2019-2023年市财政共需安排9.2亿元。具体包括:1、加大对次发达村(社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工作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对全市70个次发达村(社区),按照每村(社区)补助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统筹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共安排补助资金7000万元。2、鼓励各镇(街道)开展“特色精品村”创建工作。一是对于第一批率先在2020年底前成功创建并通过验收的50个“特色精品示范村”,市财政按照每村(社区)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二是对于第二批在2022年底前成功创建并通过验收的70个“特色精品村”,市财政按照每村(社区)5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以上“特色精品示范村”和“特色精品村”奖补约需市财政资金85000万元,同时各镇(街道)财政按照不低于1:1比例进行配套奖补,以鼓励各村(社区)开展“特色精品示范村”和“特色精品村”创建时,重点是建设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环卫设施、文化设施、改造建筑景观、打造人文元素和乡村景观小品等工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2020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实现“三年取得重大进展”收官之年。根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19年东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2020年东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分解表》和《2020年东莞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点》强化工作保障机制的要求,公共财政将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我们也认识到推进乡村振兴、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容包括村庄规划、环境综合整治、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道路交通设施配套完善、绿化美化等多方面工作,涉及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多个职能部门。
  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压实责任,抓紧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和“特色精品示范村”的项目建设进度。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改善农村公共卫生条件,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创建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市,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 ,进一步深化田间窝棚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全面完成“干净整洁村”的达标创建;全力推进珠三角美丽乡村建设“五大美丽行动”,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与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相匹配的美丽村居。
  以上是对您所提问题及建议的答复。感谢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教育局

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71号提案《关于全域提升村居环境、助推品质东莞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垃圾分类纳入教材和综合实践活动。垃圾分类教育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小学科学以及初中生物等学科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上均有设计,具体情况如下:
1.小学阶段课程:粤教科技版小学《科学》六年级下册第四单元《我们的家园》第23课《网上学习:我的绿色生活》一课围绕“环保”这个主题,让学生通过网络学习,分享有关环境污染的案例、环境保护的措施、绿色生活方式等资料。
2.中学阶段课程:《生物》七年级下册“第七章人类活动对生物圈的影响”中的“第三节拟定保护生态环境的计划”专门介绍了物质利用的知识,并要求开展垃圾分类等为主题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提升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
课程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了解: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减少废弃物、重复利用物品以及循环再造可回收物等,同时初步认识一次性用品对环境的危害;引导学生如何去表达、交流分享,并在此过程中懂得人与环境密切相关,进而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
3.综合实践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学科强调“做中学、学中做”的课程属性,包括考察探究活动、设计制作活动,在“实验”“探究”“设计”“创作”“反思”过程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创新能力。在各年级段有效融入垃圾分类课程,提升学生垃圾分类的知识与技能,并组织教师开展相关专题课题研究和举行案例征集评选的方式,加强相关课程的研究,以此推动环保教育实践活动的常态化实施,让学生从小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形成行为习惯,以小手拉大手,形成合力,共同打好环境保卫战。例如,莞城实验小学于2019年就在全校各年级开展了“环保梦共践行——垃圾分类进校园”的综合实践活动主题活动。老师通过组织学生参观环保发电厂,让学生感知到在日常生活中,每一天人们都制造了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但却因为不经意的浪费而成为厨余的垃圾。引发思考:自己可以做些什么才能减少食物的浪费,才能不让食物变成厨余垃圾,提出“光盘行动”,倡导不浪费食物等环保理念。
今年疫情期间,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学科骨干团队在研发线上课程时,也把“垃圾分类和居家劳动实践”的课程内容设计放在重要的位置,指导学生围绕着全民抗疫行动,开展好相关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复课后,很多学校也继续加强环保教育,开展相关的实践活动。例如,开展“垃圾分类大行动”“美化校园我能行”“绿色环保征文”“创作环保创意作品”等主题活动,帮助学生增长环保知识,树立环保意识。寮步镇香市小学的李雯婕老师开发了“垃圾分类我做起”的主题活动案例,里面有“垃圾也有自己的家”、“我为垃圾安个家”等鲜活有趣的活动,让垃圾分类走近学生的内心,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厚街镇教育管理中心的黄晓明老师进行了“小学本土环境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的课题研究,该课题响应 “绿色发展”理念号召,加强环境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全面、客观看待身边存在的环境问题、环境事件,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环保意识外化为学生自觉的日常行为,课题实验学校的学生在环保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都有了进步。
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学校的校本课程都有结合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和研学旅行活动等方式积极研发、开设垃圾分类教育,强化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在中小学课程体系中的渗透。
下来,我们将建议各学科进一步充分挖掘教材中生活垃圾分类教学内容,结合学校和学科实际,扎实做好垃圾分类教育,积极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垃圾分类要求。我局制订并下发了《东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学校按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进行区分。各中小学、幼儿园需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相关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
(三)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全市各中小学校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开设环境教育课程,通过学科课堂渗透,教会学生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同时,组织环保主题活动、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各类活动,并借助学校宣传栏、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资源节约、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等生态文明知识理念,培养中小学生(幼儿)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形成健康环保、绿色消费的生活习惯。
(四)积极打造垃圾分类学校典型。2019年10月,东莞中学、石龙镇中心小学、沙田镇第一幼儿园等3所学校创建为广东省省级校园生活垃圾教育基地学校。全市共有459所学校、幼儿园获评为“绿色学校(幼儿园)”,将环保教育和垃圾分类教育渗透到学校生活学习全过程。今年将积极配合市城管局打造一批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近期有4所具备条件的学校申请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下来,将积极探索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的新作法、好经验,形成一批适合全市推广和富有特色的学校进行推广,带动整体推进。


办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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