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东莞的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增长,并呈现出“三资迭代”的态势,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土地资源驱动,到农村工业化、城市化时期的物业资产驱动,目前正迈向富余资金驱动的新阶段。
经过调研了解到,目前全市土地开发强度已近50%,村组物业面积增速逐年放缓,2019年前三季度已降至0.6%,村组依靠拼土地、建物业拉动增长的空间越来越小。同时,集体的富余资金不断增加,至2019年9月底,村组两级银行存款加上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高达575亿元,约占净资产总额的1/3。但目前我市村组集体资金有效利用主要存在三大制约:一是基层干部群众投资理财意识有待提高。我市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投资理财意识普遍不强,部分镇街出于风险和责任等考虑,对没有“保本”字眼的理财产品一律不批。至2019年9月底,全市村组货币资金用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的比例为4:4:2,银行存款排前三位镇街占全市村组存款总额的26.5%,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分别只占其货币资金的7.5%、1.0%和2.6%;某社区的银行存款6.2亿元,其中活期存款4.8亿元,比例高达77.7%。二是银行理财产品规模有所收缩。据银行反映,由于资管新规要求对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清理,加上整体经济环境变化,加大了资产配置难度,银行机构普遍压缩理财产品规模,其中村组在东莞银行和东莞农商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从2019年3月的9.9亿元、66.8亿元减少至9月的6.3亿元、48亿元。三是村组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存在障碍。据市“三资”监管平台统计,2019年3-9月,村组以资金、土地等形式参与投资厂房、商铺和其他企业的金额从121.3亿元增加至127.3亿元,增加6亿元,但其增量主要集中在中堂(3.2亿元)、凤岗(2.5亿元)、谢岗(0.6亿元)等3个镇,有11个镇街的投资额度减少。村(社区)希望利用自有资金回购土地、改造物业以及进行村企、村组之间的资金互助,但面临国土、规划、金融监管等多方制约,不知如何入手。
建 议:
一、完善投资理财收益分配机制
目前,我市村组投资理财所得的收益纳入村组经营收入的笼子核算,在提留公积公益金后,还需按集体股和个人股的比例进行切割。如,某村利用土地款进行投资理财收益100万元,公积公益金提留比例为20%,集体股和个人股的比例为6:4,股东分配到的金额=100*(1-20%)*40%=32万元,村民的获得感不强。建议对现行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允许村组利用土地款发展投资型经济产生的收益,在提留公积公益金、弥补经营亏损后,用于增加股东分红。但同时建议,调整范围应仅限于土地款专户资金产生的投资理财收益,这样既不会大面积改变现行收益分配体系,又有利于引导村民同意将更多的土地款留存集体,实现“细水长流”式的持续发展。如按新的规定,上述投资收益股东可分配到的金额=100*(1-20%)=80万元。
二、加快建立城市更新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库
建议市属国有金融机构研究推出更多类似“从莞高速”的优质项目,畅通村组集体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投资渠道。
三、建立村组资金投向属地实体经济的“自循环”机制
建议市金融、农资管理部门及镇街加强研究,探索村企委托贷款、村企融资性租赁、村组资金互助等可行路径,引导村组资金投向当地实体经济,实现集体与企业双赢。
四、鼓励开发更多稳健型金融产品
建议应对资管新规和利率下行影响,鼓励银行研究推出更多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提高村组资金收益。
五、市镇创造条件让村参与优质项目建设
建议资产配置不要全部是金融资产,市镇找一些优质项目让村参与,实现资产增值。同时,市镇牵头,引进优质企业让村组承接,有市和镇做后盾,村组会更有信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