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根据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数据显示,在咨询来电中,抑郁、焦虑所占比例最高,其中至少有五成是抑郁症,由于认识误区,抑郁症的就医率较低;根据《东莞地区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市小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是比较严峻的,有4.29%的小学生存在问题倾向,1.43%的小学生存在严重心理问题;《东莞市社区居民的积极心理资本水平及其对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调研结果显示,当出现心理问题时,选择求助亲朋好友及自己解决的居民人数比例分别为47.59%、15.06%,仅15.61%的居民选择向专业人员求助。仅41.64%的居民表示其所在社区配置了心理辅导人员。这些社区配置的心理辅导员也不是全部都是专业的心理人才,更多的只是承担聆听角色的人员。

  二、建立心理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重大任务。

  2、《“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到2021年底,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

  3、心理健康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建立健全心理服务体系与人民群众的幸福美好生活息息相关,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普惠性工程,但目前来讲,我市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不够,也缺乏专业的机构力量和专业的心理健康人才,心理问题演变成各种的社会问题,影响长治久安。

  三、存在的问题

  1、心理服务的专业人员不足。目前我市从业专门的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治疗的人才还是比较缺乏的,尤其是公益性或是低偿的心理服务,一般专业心理咨询工作室收费也比较高,普通的群众承担不起完整的治疗过程的费用,现在更多地是由有社工服务的各种服务中心和机关单位的社工充当着心理咨询的角色。

  2、群众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存在着偏差。普遍群众对心理问题,情绪问题比较忌讳,不管是主动求助还是被动救助,都显得比较抗拒,害怕别人以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其他群众普遍歧视心理行为问题人群。

  3、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完整。目前来讲,我市没有建立规范的心理服务体系,涉及到心理健康服务的都是散乱在部分领域,没有统一规范的完整体系,而且彼此之间的信息没有贯通,不能统筹信息、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好地心理健康服务。
建    议:
  1、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我市社工、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志愿者、涉及心理服务的医疗工作者、学校的心理老师等人才资源,切实加强心理服务方面持续的培训和督导;引进更多专业专职的公益或低偿心理咨询师,为群众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治疗等服务。这两方面都需要市投入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心理人才的发展。

  2、加强心理健康的普及宣传。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各园区、镇街、村(社区)、学校等要结合实际,心理健康知识海报,开展主题活动等;社会团体、社工中心等通过主题活动、现场体验等活动普及心理卫生问题。

  3、建立健全规范的心理服务体系。发展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服务室),由市卫健局牵头,联合宣传、教育、民政、人社、财政、工会、团委、妇联等多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由市及镇到村(社区)层层建立心理服务室,逐步建立覆盖市、镇、村(社区)的心理服务网络。

  

提案者: 郭佳荣

市人社局

市卫生健康局:
  郭佳荣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东莞心理服务体系的议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指导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根据“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重点,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到教育教学计划当中,结合院校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全面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开展心理辅导。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院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心理教育专职教师,对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
  二、要求配好心理健康教师。按工作要求,要求各校配好心理教师,确保每校根据学生人数需要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同时,积极指导院校逐步增大专职心理教师配比,不断壮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
  三、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把心理健康教育列入院校的师资培训内容,认真开展技工院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积极组织院校参加省和市级组织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活动,促使教师们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的提升及系统化。

  四、增强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加强指导家长与学校间的沟通,指导家长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式,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同时,推动社会更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媒体宣传、社区共建、心理教材等方面充分考虑学生心理健康发展需要,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68号提案《关于建立东莞心理服务体系的议案》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我市社会工作服务基本情况
  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社会工作者在专业教育或社会学习中接受过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训练,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适当的情绪管理、心理疏导等服务。截止目前我市社会工作者约1800人,社会工作服务点690个,服务涉及教育、民政、禁毒、司法等领域,为全市33个园区、镇(街道)800多万居民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二、关于建立东莞心理服务体系的解决方式
  (一)开展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一是开设心理健康专题培训课程,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队伍的专业能力。二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组建专业心理咨询服务团队,为中度或重度心理健康问题青少年提供公益、专业、长效的心理健康服务。
  (二)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依托各园区、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阵地,由社会工作者设计、开展心理健康主题宣传、体验活动,普及社会大众心理健康知识。


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关于建立东莞心理服务体系的议案》(第20200068号)收悉。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9〕78号)文件精神,2019-2022年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初步形成,推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建议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
郭佳荣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东莞心理服务体系的议案》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综合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 工作情况
  (一)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在原来市第七人民医院、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市滨海湾中心医院、东华医院、康华医院等仅5家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的基础上,我市增加了市人民医院、市东部中心医院、厚街医院、横沥医院、常安医院、沙田曙光医院等6家医院,现共有11家医院可为不同人群提供门诊精神(心理)检查和治疗服务。我市精神科床位数993张,包括市第七人民医院、东华医院、沙田曙光医院。2019年,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服务人次近14万,住院人次4484。其中,睡眠心理科和青少年心理科住院服务共785人次。2019年新增青少年心理专科门诊和住院病房。聘请国内知名的青少年心理治疗领域专家作为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为每一名入院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采用适合其心理特征及社会支持系统的心理治疗方法,为日后心理康复转归奠定基础。
  鼓励和引导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中加强人文关怀,普及心理咨询、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对抑郁、焦虑、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建立多学科心理和躯体疾病联络会诊制度。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心理疾病的筛查与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师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服务工作,在专业机构指导下,为社区居民提供精神疾病筛查与随访评估服务。监管场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机构根据需要创造条件,为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指导。
  (二)开展心理援助热线与心理危机干预
  2006年起,我局依托市第七人民医院已设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0769-22113311),由专职心理咨询师接线,免费为全市市民提供电话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在做好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同时,对高危来电进行紧急介入、转诊入院,做好电话跟综随访及转介相关部门共同跟进。今年初起,我市22113311心理援助热线由原来的一条线增开至两条线,24小时服务,热线人员由原来的6名增加至13名,同时纳入到全省的抗疫专线之中。
  在开展心理援助热线的同时,依托市第七人民医院已组建了一支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在今年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在原有队伍的基础上,新成立了东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心理救援队伍,通过线上与线下,与各镇街小分队共同为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确诊、疑似患者、隔离观察人员、出院患者,为复工复学及常态化防控期间有需要的求助人员提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自今年工作开展以来截止8月21日,共为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人员提供心理评估3736人次,发现心理异常人数248人,开展个体心理访谈及干预服务736人次。心理热线共接听相关心理问题的市民求助电话3307人次。
  (三)壮大服务人才队伍
  1.精神卫生服务人才
  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我市共举办了五期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班,培养转岗医师人数270人。加快精神科转岗人才培养,提升我市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由去年的88名增至106名,心理治疗师由原来的3名增至14名,精神科医务社会工作师5名,从事精神康复人员15名。各镇街(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配备1名及以上相对专职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但与周边城市对比,我市的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仍是十分缺乏。国家要求的每十万人口配置3.8名精神科医生的要求,我市目前仅1.28名。
  2.学校心理教师队伍
  卫健、教育部门加强协作,今年起,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全市学校心理老师到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集中理论培训与临床见习。见习内容包括门诊见习、青少年心理科病房见习、个案分析讨论,临床见习在2周内完成。
  3.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社会工作者在专业教育或社会学习中接受过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训练,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适当的情绪管理、心理疏导等服务。截止目前我市社会工作者约1800人,社会工作服务点690个,服务涉及教育、民政、禁毒、司法等领域,为全市33个园区、镇(街道)800多万居民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四)开展大众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
  每年,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我市各精神卫生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各镇街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运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每年,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组织精神科专家、心理治疗师,到企业、学校、单位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讲授有关常见心理问题及应对策略,做好自我发现与自我调节。今年疫情期间,市第七人民医院面向大众编写发布了《抗疫心理援助指引手册》《面对疫情普通民众如何缓解恐慌?》《被宣布成为密切接触者,我心态崩了》《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我该彻底绝望吗》等“心理处方”,缓解大众抗疫期间的心理压力。在准备复学之际,专门编写了《东莞市疫后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手册》,通过公众号、网易新闻等网络平台宣发,帮助有需要的师生增强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二、 下一步工作建议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9〕78 号)要求,我市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全力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政法部门联合多个部门,依托镇(街)、村(居)二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建立基层心理服务站(室),确保基层心理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建立心理疏导人才库,形成以心理咨询专家、心理教师、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为主体、心理服务志愿者为补充的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社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化的服务体系。
  (二)积极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
  继续推动各级综合医院设立身心医学科或心理科,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市第七人民医院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继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院深入开展妇女、儿童心理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作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加强临床心理学科建设,市第七人民医院做好二期规划建设,建立市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更高品质的心理健康服务。同时,计划筹建我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集平时临床心理服务、战时心理危机干预,将预防、科研、教学、临床、社区心理健康服务融为一体。我局依托市第七人民医院设立的22113311心理热线联合其他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共同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
  (三)推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我局与政法、公安、民政、人社、团委等部门按各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援助热线、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护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依托各心理援助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组织等,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四)加强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师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落实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学、1200人以上的小学配备专职心理教师的要求。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精神卫生专家与学校心理教师共同组成青少年心理教育工作团队,共同制作科普手册、开展讲座、开展学校内高危心理问题学生的筛查。对筛查发现的心理高危学生及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由青少年心理教育工作团队采取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建立部门间对重点学生的信息共享机制,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学生提供转介和收治,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接诊学校转诊的学生。学校心理教师为有心理健康方面出现问题的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每月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了解学习、生活、饮食、睡眠、情绪及行为等相关情况。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辖区管理原则,指定一名负责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精防医生,联同青少年心理教育工作团队精神卫生专家,为重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性指导。
  (五)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我局与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共同牵头负责。教育部门每年分批组织心理教师到市精神卫生中心实践基地,接受精神卫生专业知识面授。拟安排全市300名心理老师分批进行,每批10人,计划2021年前完成。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开展精神心理专业方面培训班,按实际情况通知教育部门一定数量的参加名额,让心理教师参与精神心理专业方面培训。民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组建专业心理咨询服务团队,为青少年提供公益、专业、长效的心理健康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心理咨询师培训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加强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综合服务团队建设。积极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六)广泛开展大众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
  各相关部门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心身同健康”等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各级宣传、网信部门和主流媒体,刊播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广泛运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增强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加强指导家长与学校间的沟通,指导家长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式,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媒体宣传、社区共建、心理教材等方面充分考虑学生心理健康发展需要,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托各园区、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阵地,由社会工作者设计、开展心理健康主题宣传、体验活动,普及社会大众心理健康知识。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政法委,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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