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看一个人,拖累一群人,致贫一家人”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残人家庭的真实写照。因此,社会化托养服务是重度残疾人及其亲属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是关系到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

  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市持证一、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有8733人,重度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有305人。全市没有民办的托养机构,有且仅有一间托养中心即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每年只能为300人提供托养服务,目前登记轮候的重度残疾人已达314人(仅能解决近15%需求),成年重度残疾人托养难的问题突出。

  据了解,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是租用东莞市烟花炮竹厂(下称东炮厂)物业,租期从2007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今年租金204万元。目前这块地是属划拨土地,没有办理土地证,只有红线图,共有90亩(含庵元新路占地面积),其中靠西端由托养中心租用,占地14426㎡。租用合同即将到期,托养中心的建设问题刻不容缓。

  
建    议:
       充分依托现有残疾人托养服务、职业培训等资源,发挥资源整合优势,促使该区域未来建成为集托养、工疗、职业及就业培训等综合性服务场所;另外节省目前托养中心每年需支付的租金,有利于残疾人托养中心、庇护就业工业园等服务机构的长期、稳定发展。
  一、原址扩建现有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是扩建之前须先谈好续约问题,再谈扩建买地的问题。这样可以在扩建托养服务中心的同时,保障现有服务继续开展、不断层。二是购买原东炮厂闲置土地90亩以及托养中心现租用土地14426㎡,作为残疾人就业庇护工业园建设用地。
  二、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作用。一是市政府出台《政府购买托养服务补助方案》,方案规范托养服务的服务模式、岗位设置、人手比例、基本服务标准、从业人员的资格等,分类(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分档给予符合托养服务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托养服务补助,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定点托养服务机构分类分档给予服务建设专项奖励,以支持托养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持续发展。二是增加市国资委和东城街道为分办单位。三是通过“公建民办、民办公助”等多种机构运营形式,建设残联主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运作模式的日间照料、全日制托养服务机构;
  三、构建居家托养与机构托养的有益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利用“社工+康复医生(治疗师)+村(社区)专职委员(协调员)的模式”,鼓励居家康复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机结合,依托镇街(园区)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康复站等公共服务资源,创设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康复及托养服务。
  可在水乡片区、松山湖片区、滨海湾片区等区域实行分片区包干的方式,引进优质的残疾人服务机构、项目和医疗服务,借鉴医养结合成功经验,探索建立集医护、托养为一体的“医托结合”服务体系。
  四、加强监管,建立托养机构和护理人员的服务质量考核体系。根据残疾人托养需求和机构设施,科学核定托养机构收费标准和政策补助标准。可由残联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托养机构进行半年度考核。同时,还要建立残联管理、资源整合、社会参与的社会互助机制。残联负责残疾人托养工作开展的具体业务,托养资源可以与民政、卫生、社保、教育等部门整合。
  五、提高托养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将托养服务人员纳入专业技能岗位设置范围,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快托养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提案者: 王晓蔚,周柯

民政局

市残联:
  现将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00345号提案《关于加快发展重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起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粤财社〔2018〕220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2017〕1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落实和改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300元。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为6485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803.66万元,2019年,全市共为19959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6716.49万元。较好
  地维护我市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二、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城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21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肇庆市民政局对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有关问题的意见》(粤民函〔2017〕1955号)要求,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提出申请,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019年以来,重残单独纳入低保70人,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05.71万元。

  三、依法登记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截至目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共39家。机构主要为自闭症、智力障碍、多动症、学习障碍、语言障碍等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和教育,为特殊家庭家长提供康复培训、咨询、评估等服务。下来,我局将协同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等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65号提案《关于加快发展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租用的东莞市烟花炮竹厂90亩闲置用地,位于东城街道桑园社区银贵路与庵元新路交界处,在土规中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用地,在市总规中规划为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土地所有权人为东城区桑园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二、我局意见
  我局原则支持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在租用的东莞市烟花炮竹厂进行原址扩建。建议贵单位牵头与用地权属方及东城街道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同时理顺上层次相关规划问题,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规划用地服务工作。


市残联

王晓蔚、周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建议》(第20200065号)已收悉。市残联经研究,对此件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一、关于“原址扩建现有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的问题。市残联高度重视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主要领导曾多次就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情况进行调研,相应成立项目建设小组,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部室,积极推进新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筹备工作。
为解决新建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问题,市残联一方面有效核查现中心地块权属情况,自2019年以来,多次与市自然资源局、国资委、东城街道等单位沟通协商解决,积极促成收储现托养中心所在地块;另一方面,做好新托养中心选址工作,积极寻找合适的建设项目地块。多次与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及谢岗、南城、洪梅、麻涌、桥头、凤岗等镇街积极沟通寻找地块,研讨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市残联从实际出发,形成新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计划,已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有关情况报告。在8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的市政府民生工作汇报会上,涉及该项工作的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针对选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争取地块选址落实事宜,进一步推进项目整体建设。
二、关于提案提及的第二至第五点建议的相关工作。建议提及的相关工作已纳入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市残联年度重点工作,市残联已相继到有关镇街进行深入调研,广泛收集先进城市托养服务的工作经验,计划在第三季度初步拟定《东莞市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方案》。下来,将广泛征求各镇街残联等有关部门意见,积极探索孵化社会组织或民办机构承接托养服务的可行性,研究确立本市残疾人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购买标准、资金测算等相关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
市残联:
  根据我局职能,现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65号提案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聘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积极推动培训和规范管理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以满足医疗机构和居家医疗护理需求为导向,开展专业化、精细化培训,打造一支与护士队伍相匹配的医疗护理员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积极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提高其对病患、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照护专业技能。

办理单位: 市残联,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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