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多、办事难、耗时长等问题仍比较突出。项目落地慢,不能及时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如何积极探索、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政策,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审批全流程、工程项目类别和办理事项全覆盖改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建 议:
一、实行“五个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并实现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积极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窗口综合受理新模式。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4大主流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4个综合服务窗口,一个窗口对口办理一个阶段的所有审批事项。实现一个服务窗口同时受理同一申请人多个不同申请事项。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把表单规范化,申报的要件、申报的内容一一列清楚。明确一张表单要提取出申请人在每个阶段需要提交的资料中的重复资料作为共性资料,改变申请人同一材料多次提供现状,并大力推行“无纸化”审批,最大限度减少所需核对的原件资料。
“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结合我市改革主要举措,尽快制定完善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为我市改革工作,提出更具体,更科学的细化措施。
“一个系统”,实现“一网通办”。本次改革涉及部门多,事项多,实现并联审批是关键中的关键。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立则是实现并联审批的技术保障。为此我市需建设整合建设覆盖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阶段审批事项的审批管理系统,并逐步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二、不断精简审批环节
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并则并、能转则转、能调则调。一是“减”,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比如,取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等。二是“放”,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扩大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范围,并确保下级机关接得住、管得好。三是“并”,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如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同步核发。四是“转”,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解决的事项,转变为政府内部协调事项。五是“调”,完善相应制度设计,让审批时序更加符合工作实际。如将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调整到开工前完成,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积极探索、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政策,能有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行高水平的投资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好、更快、更方便,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展和改革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案《关于积极探索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政策的 建议》(第 20200053 号)收悉。提案建议一是实行“五个一”
审批管理体系,二是不断精简审批环节。经研究,我局会办 意见如下:
一、提案提出的建议,对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建议给予大力支持。
二、我局已牵头制定出台《东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程序》,整合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内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制定阶段并联审批一张办事指南和一张申请表单。同时,在工作程序中明确审批材料共享机制,即阶段内各审批事项之间存在先后关系,后一审批事项以前一审批事项审批结果为申请材料的,由并联审批部门通过联合审批系统调阅,不再由申请人提供,具体包括:自然资源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海预审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土地项目),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建议书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
三、涉及发改的工作,我局将大力支持配合,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住建局:
关于第20200053号提案《关于积极探索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就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改革背景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将工程建设改革范围扩展至全国,提出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个统一”的更高要求。按照我省工作部署,2019年底前,要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在2018年我市建成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松山湖市级试点专区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审批子系统的基础上,目前我市已基本建成系统建设并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伴随着市民服务中心的启用,松山湖试点专区已整体搬迁到市民服务中心,从试点专区正式升级为市级专区,为全市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7月起,市住建局先后印发《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任务分解表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主要审批事项清单等文件,推动2018年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建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审批子系统并全面运用,依托事项梳理成果和系统功能建设,推进项目审批耗时更短、流程更简、效率更高,实现审批时间压缩64%,超额完成省市改革任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主要做法如下:
(一)进行“结构精简化”事项梳理
按照改革事项清单,对项目全过程各环节的事项进行情形逻辑梳理,并展现到一张结构化思维导图,按照情形设置智能问答模块,实行标准化收件,实现收件、审批流程快速准确。
(二)实现前后台审批一体化
推进事项梳理、收件登记、审批办结等前后台各环节一个平台,实现受理登记、业务审批(包括并联审批)和系统配置三大模块闭环完成。提供单项或多项并联快速收件、智能分拣、一键加签、事项审批、加注意见、环节流转、数据信息反馈等功能,支撑并联审批和审批信息全程共享。
(三)容缺受理功能点开发
依据《东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审查实施办法》的业务规则,正在对相关系统功能进行调整或开发,2020年5月,根据最新调整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单,进行系统功能迭代(更新),并组织部门重新梳理容缺受理的材料清单。
(四)并联审批开展情况
依据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东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程序》《东莞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程序》《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程序》《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指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并联审批的业务规则。
(五)区域评估功能点开发
依据7个业务部门制定的《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文件明确了业务规则。
(六)实现相关系统互联互通
1.加强与省层面相关系统对接。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成初步对接,将项目审批数据报送至省级系统。与省中介超市系统完成初步对接,获取省中介超市相关数据,以及将审批系统关联中介超市的数据推送至省级系统,与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完成对接及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初步实现平台数据互通。
2.加强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依据最新改革事项清单涉及的15个行政审批部门,已经开展对接了4个业务部门系统,其余10个行政审批部门全流程纳入工建系统不需要对接,剩余1个行政审批部门(发改局)正在开展中。
3.加强与材料共享复用库对接。正在与材料共享复用库对接,并调整申办收件界面的部分适应性功能,推动材料数据共享传输保障109个符合省、市电子证照发证标准的材料可按需调取复用,通过材料复用,从而减少需办事人提供的材料。
4.加强与信用体系对接。与发改局信用联合奖惩库进行对接,通过系统改造和开发接口,正向获取企业红黑名单信息与事项信用奖惩信息,并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奖惩措施应用于事项申报每个环节(预约、收件、审批、出证等),反向推动各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信用奖惩应用情况反馈给信用联合奖惩库,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库的数据,红黑名单信息校用已实现运行,其余审批环节的应用功能已开发完成,目前待辅助告知功能开发完成后推动上线。
5.加强与联合测绘对接。前期参与相关内容数据的标准探讨,并协调自然资源局联合测绘系统数据进行共享与对接,目前已完成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七)实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1.全面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2019年9月29日,顺利完成将试点专区搬迁至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并正式对外提供服务。建设工程区后台进驻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1个单位。前台一共设置了33个综合服务窗口,共进驻了涉及21个审批部门的406项行政服务事项,其中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事项为95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不分部门、不分阶段、不分事项实行“一窗通办”窗口服务。截至2020年7月31日,建设工程区共为2621家企业办理8127宗业务。
2.推进窗口服务“全流程、全覆盖”。目前,市级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单位基本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八)市镇层级功能开发
根据东莞市本地层级特色,加强市镇联动与系统管理统筹,已完成对功能区、镇街园区等层级管理操作界面与功能点的开发;并于2020年7月9号开展了镇街系统管理员的培训与工作要求安排,逐步推进系统与事项落地。
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53号提案《关于积极探索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政策的建设》收悉。结合《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任务分解》确定的工作任务及分工,现就提案中涉及我局职能的相关改革情况,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结合2018年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局已完成东莞市“三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搭建工作,并通过专家初步验收,平台运行稳定,符合预期目标。该平台已实现一张蓝图功能,在同一空间坐标系(2000坐标系)上实现各类规划相互衔接和规划信息共享。数据图层共计31个,主要图层包括:基础现状数据图层、三规合一核心数据图层、部门规划数据图层、部门审批数据图层,已实现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V2.0 ),目前平台缺少生态空间图层、建设用海空间图层。已实现项目策划生成功能,明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平台的“一张蓝图”平台的项目策划生成功能技术上已实现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
二、关于“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一)社会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
前期,我局多次与市发改局就社会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事项类型、审批流程、业务流转规则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了《东莞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程序》及配套的《东莞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东莞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申请表》。前述政策文件报经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于2020年3月12日正式印发实施。其后,市政数局多次组织我局、市发改局召开研讨会,会上已就本阶段内并联审批收件方式、运行规则、物料流转、时限计算等进行讨论并确定了基本方向。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
我局已形成《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程序》及相配套的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经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于2019年11月21日印发实施。其后,对照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改革要求,对“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事项(含市政类和建筑类)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印发了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文件编制指引》。建设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经改革优化后,通过转变管理方式,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同时采取简化申报材料、缩减审批时限、优化审查环节和 “一张表单” 整合申报材料等多种措施,审批时限从原来的5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提升了政府服务水平。另外,“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事项已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
三、关于精简审批环节
(一)完成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
2019年12月11日,我局印发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改革的通知》,明确将项目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事项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事项,并同步印发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12月16日,正式全面启用该事项线上业务系统并开展事项办理工作。
(二)加速推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
2020年3月17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启用新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根据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用地规划改革要求,将建设用地批准内容纳入新证,实现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通过附文印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样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要点》,并召开业务培训会,向经办人员明确新证填写要点、统一填写规范,确保顺利过渡。
(三)整合国有工业、仓储土地使用条件变更及用地规划许可
2019年7月23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整合国有工业、仓储土地使用条件变更及用地规划许可办理业务流程的通知》,通过整合优化“土地使用条件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项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表申请、同步办理”,审批时限从38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提速80%,实现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网上办事系统一键办理、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
住建局
道滘镇政协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探索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综合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了新一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关于“五个一”审批管理体系的建议的开展情况
市住建局于2019年7月19日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方案全面涵盖项目前期策划、土地出让、审批事项设置、审批流程设置、审批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等环节和内容,目标是实现项目审批的“五个一”,即“一张蓝图、一张表单、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套机制”。
(一)“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情况
我市已基本建成“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成功构建了“一张蓝图”,并与省级系统完成了对接。《东莞市“三规合一”会议规程》《东莞市“三规合一”差异图斑处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已印发实施。目前,市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编制《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将在项目策划生成等工作中加强对“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多部门业务协同。
(二)“一张表单”整合申报工作情况
推进并联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一份指南、一张表单、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先后印发了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程序》,由市政数局会同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组织实施,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经全面优化,阶段内全部事项均改成并行推进,目前市住建局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已压缩至3个工作日。
推进联合验收,印发了《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指引(试行)》,按照“一家牵头、一窗受理、限时办结、集中反馈”的方式,将规划条件核实、消防验收或备案、竣工验收监督(含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档案验收和移交、竣工验收备案、市区排水(雨水)设施接驳工程验收、二次供水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验收备案、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涉及7个部门的10个事项纳入联合验收。
(三)“一个系统”“一网通办”工作情况
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已开发完成,并在市民服务中心工程区投入使用。包括事项梳理、收件登记、审批办结等前后台各环节一个平台,实现受理登记、业务审批(包括并联审批)和系统配置三大模块闭环完成。提供单项或多项并联快速收件、智能分拣、一键加签、事项审批、加注意见、环节流转、数据信息反馈等功能,支撑并联审批和审批信息全程共享。
2019年6月24日,我市系统通过省级系统成功对接国家系统,成为全省首批对接成功的城市,其后陆续完成实时数据上传、审批详情页面、电子附件接口、身份认证接口对接。并与省中介超市系统完成初步对接,获取省中介超市相关数据,以及将审批系统关联中介超市的数据推送至省级系统;与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完成对接及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初步实现平台数据互通。
(四)“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情况
2019年10月9日,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成为全省进驻部门最全、事项最多、综合窗集成度最高的办事大厅。其中,建设工程区后台进驻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1个单位。前台一共设置了33个综合服务窗口,共进驻了涉及21个审批部门的406项行政服务事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事项为95项,真正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门受理、一窗通办”的改革目标。截至2020年7月31日,建设工程区共为2621家企业办理8127宗业务。
(五)建立了“一套机制”规范审批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程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先后出台相关改革配套文件共69份,推动相关改革事项。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在改革过程中,先后召开工作会议58次(其中:市领导主持的工作汇报会13次,部门领导主持的沟通协调会25次,业务科室负责人主持的具体工作研讨会20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创新审批机制,根据《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承诺制审批。目前有14个部门63个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相关事项清单、各事项实施细则在“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实行动态更新。印发了《东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办法》,组建了工程代办服务团队,累计为31个项目或企业提供代办服务42次,服务时长达2320分钟,服务项目总投资额达304亿元。同时加快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修改或废止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相符的相关制度,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不断精简审批环节的建议推进情况
审批流程的优化简化是本轮工程审批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们按照“减、放、并、转、调”的思路,对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减”。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着力推进“减事项、减条件、减资料、减时间”改革。通过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压减申报材料和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如取消施工合同备案、预算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备案等事项;环评审批不再作为用地审核前置条件,施工图审查备案、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根据新印发的审批流程,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在2018年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压减14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3日,比省要求的100日缩短47%;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可压缩至43日,比省要求的60日缩短28%,同时超额完成市实施方案提出的80日/50日的既定目标。
二是“放”。我市不设县、区,实行市直管镇街、园区的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为支持镇街、园区发展,近年来,各职能部门已将大量审批事权下放至镇一级。为进一步优化市直管镇体制,2019年4月又印发了《关于通过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试行)》,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园)及周边9镇、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5镇进行试点,通过委托等方式向功能区下放市一级168项事权,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服务和便利度,提升审批效率。
三是“并”。落实联合审图。市住建局顺利承接人防、消防管理职能,并将消防设计审查、结建式人防工程设计审查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推行多审合一数字化审图,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无纸化申报、审查和审核确认,大幅提高审图效率。推进阶段并联审批,将原本互为前置的用地、规划、立项手续纳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行并联办理,将规划条件核实、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纳入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一并办理,大大缩短了审批主流程的审批时限。推进联合测绘。我市印发了《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不动产测绘纳入联合测绘范畴,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一次委托一家符合资质条件的测绘单位承担联合测绘工作,避免多次测绘、重复测绘,降低企业成本,实现成果共享,提升审批效率。制定《关于开展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联合测绘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镇街至少选取一个联合测绘项目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然后在全市推广联合测绘工作,目前已开展联合测绘试点项目19个。
四是“转”。着力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依法变通,灵活处理审批过程遇到的瓶颈问题。结合事项审批的实际情况,探索打破固定思维,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能办理的可先办理,不受限于前置条件,减少企业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等审查环节,由审批部门按需、限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他部门不再进行单独审查。对包含技术审查的事项,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并试行审批改备案,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省专家委员会随机抽取专家进行审查后,报住建部门备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后,报主管部门批复;企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由企业自主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依据规范设计论证。
五是“调”。调整审批时序。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关联度不大的前置事项原则上取消前置,改为并行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服务单位(勘察、设计除外)采购工作可与前期工作经费申请同步进行,研究优化前期经费申请程序。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施工图审查备案(未取消前)、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污许可等事项不作为相关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在适当环节并行开展。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已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办理基坑基础施工许可手续。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占用、迁改市政基础设施以及排水、道路、公路、绿地等审批事项,相关部门并行审批,限时办结。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不设置任何前置要件,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三、改革经验亮点
(一)推进国有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多审合一”改革
2019年7月23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整合国有工业、仓储土地使用条件变更及用地规划许可办理业务流程的通知》(东自然资〔2019〕326号),通过“整合、优化土地使用条件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项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国有工业、仓储土地使用条件变更及用地规划许可“一表申请、同步办理”,审批时限从38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提速80%,实现“网上办理,全程无纸化”。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已累计办理工业仓储用地(含工改M0)变更土地使用条件业务124宗,面积6944.5亩(其中提容87宗,面积3761亩),累计增加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36.4万平方米。增容的建筑面积已经超过2019年全年增加总数,为推动全市产业项目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活力。该项业务改革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评价,普遍认为提升了办事效率。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
我市于2019年3月开始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对属我市审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城镇粪便处置工程、动物医院等非工业类建设项目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经实践后,于2019年11月、2020年3月两次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从仅有非工业类项目,扩大到工业类项目,从仅有报告表类别,扩大到报告书类别,再将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17大类44个小类行业的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
在办事流程方面,参照备案办理流程,简化公示环节,压缩办事时间,取消“环评受理公示”及“环评拟审批情况公示”,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承诺制审批表》后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公示”,即完成事项办理。从交件到事项办结,平均办理时间(含受理、公示等环节)不超过48个小时。截至2020年6月19日,我市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办理的环评事项数量共96个。我市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受到企业群众普遍欢迎及认可。
(三)实施民航航行区域评估
2017年,我市长安镇对位于深圳宝安机场净空控制区的长安新区、科技商务区(总面积26.47平方公里)实施了民航航行评估,为以上区域的开发建设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也为全市开展区域评估工作探索了宝贵经验。该项区域评估为项目实施节省超过3个月时间;对照同区域某项目单独实施民航航行评估的情况,按照单个项目占地0.2平方公里、耗资300万元计算,该项区域评估为建设单位节省评估费用约3.8亿元。
(四)全面优化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
一是简化施工许可阶段事项,把原质量安全监督等10项事项并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核发”;二是落实联合审图,将消防、结建式人防工程设计审查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并进行;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取消前置条件,将串联环节改成并联或并行推进;四是精简审批材料,将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五是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并试行审批改备案,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省专家委员会随机抽取专家进行审查后报住建部门备案、取消“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事项,改由企业自主负责落实。经全面优化之后,我市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五)分段报建加快项目开工
我市施工许可阶段实施分段报建政策,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察文件审查合格、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之后,即可办理基坑工程施工许可。这样一来,工程项目可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同步开展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工作,建设周期一般可以压缩3个月以上。2019年至今,通过办理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报建项目共148项。该政策实施以来,深得建设单位好评。
(六)信息资料共享复用减免书面申报材料
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在行政审批中的有效利用,市住建局于2015年建成“东莞市住建局工程项目信息库”,主动为每个项目建立项目档案,该平台可将系统中现有的工程信息收集起来,归集其审批信息和证照批文,供业务审批系统调用,做到:前置批文无需申请单位提交,直接用电子信息代替;其他资料“一次收取、反复应用”。从而为申请单位减免了大量书面申报材料。截至目前,该平台共为3250个项目豁免24.23万份书面材料,平均每个项目豁免了75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工程审批系统开发完善进度
加快我市工程审批系统开发完善进度,为并联审批、联合验收、事项下放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尽快完成事项下放的系统配置工作,确保全市使用统一的系统平台。选取条件较好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优先实施综合窗建设,再逐步扩展至全市。
(二)推动“多规合一”平台使用
近期将组织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政数局就现阶段如何使用“多规合一”平台、如何在平台中运作项目策划、业务协同等方面进行研讨,初步计划选取教育扩容项目为试点,推动“多规合一”平台使用。
(三)进一步巩固提升
对照国家、省的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全面改革方案,推动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区域评估等方面政策落地实施,及时做好政策实施的效果评估和优化完善。根据运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审批管理系统及信息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市民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运作模式,大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继续加强督促督导
加大对有关部门工作的督导力度,跟踪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