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了中华文化的精华,是民族之根,是连接民族感情的纽带,它的保护与发展有着难以估测的意义和价值,而其延续的主要载体则是人。非遗保护人才队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非遗保护人才队伍的发展遇到了老龄化问题严重、后继乏人、项目传承发展不平衡、专业性管理人才缺乏、保护经费投入不足、非遗保护全民意识不高等问题。
建    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品,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大力培养科研人才。”

  一、建立“非遗”人才智库

  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开展普查工作,并根据项目传承状况和特点进行科学分类、建档、建立非遗人才数据库等工作,全面掌握了我市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状况及传承人生存状况。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对有志于从事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定期安排培训及考试,并颁发从业人员上岗证书。

  二、加大品牌活动策划力度

  积极搭建有效传承载体如非遗展示馆、项目传习所等等,为传承人充分发挥传承能力提供硬件支撑。继续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故事大赛”等活动,打造东莞特色。

  三、注重引入人才激励机制

  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与民间资金相结合的形式,通过采取资金补贴、政府采购和后期奖励等多种途径,减轻非遗人才在传承场所规划用地、材料购置税赋减免和选徒带徒等方面压力;适时授予相关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的管理、研究型人才“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以此和工作绩效直接挂钩;组织专家跟踪研究当前非遗人才队伍中出现的问题,特别关注社会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改变对非遗人才队伍造成的影响,重点解决“招不来、留不住、传不下”等问题。

  四、搭建平台

  一是产业平台,将人才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起来,通过申报文化产业项目、争取文化企业优惠政策等方式,对非遗产业和企业给予扶持;二是节庆平台,组织全市 “非遗”相关人员、单位或企业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博览会、展销会,并在参展经费上予以扶持;三是宣传平台,通过制作电视节目、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知名度。

  

提案者: 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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