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东莞每年出国求学人员数以千计,近四年来,留学归国人员回莞人数逐渐减少,根据东莞市侨联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统计(此统计仅含已入会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含未入会的留学归国人员),2016年新增258人,2017年新增381人,2018年新增280人,2019年新增220人,出国留学人数在增加,归国回莞人数却有所减少,据调查,部分归国人员选择去北京、南京、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发展,这些城市都有相关留学归国人员的优惠政策,东莞作为新一线城市,不仅要巩固制造业名城这张名片,还要建设好科技创新走廊和粤港澳大湾区,东莞相对其他一线城市缺乏针对留学归国人员的优惠政策,以至于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吸取优秀的留学归国人员。
一直以来,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受关注度较高,其在海外学习的对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的人才流失,分析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东莞没有就归国留学人员出台新的政策,在制定人才政策时归国留学人员群体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对归国留学人员安居、创新创业提供的服务不足够;二是北京、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已针对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回国创业政策优化,东莞城市软环境与上述城市有差距;三是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回莞就业,子女上学没有优势,对于其长期发展不具稳定性。随着科技创新走廊日渐成熟,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珠三角城市群已经进入了区域分工格局调整的关键时期,应当抓进难得的历史机遇。针对这些问题,建议从如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优我市归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环境。
建 议:
一是提供租用政府提供的留学生公寓,购买政策房或经济适用房。针对科研创新、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优秀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来莞初期免费提供公寓,稳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生活住所,条件成熟的人才,可放宽限购条件,购买政策房或经济适用房,从而吸引这方面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来莞就业。
二是出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来莞创业政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广泛分布在科技、服务、文化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具有明显的国际化特征,与全球各国家的相关经贸活动和专业服务领域,有着密切的交流和合作,是我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持力量。吸引这些人才来莞,需要更细化归国留学人员创业政策的扶持,如创业初期公司租用办公地点给予补助、创业支持资金申请放宽条件等,吸引海外留学归国的优秀人才来莞留莞发展。
三是增加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就学优势。针对部分在海外生活多年后的留学人员,为更好地鼓励优秀人才来莞就业,在子女就学方面,给予适当的入学优惠或加分制度等,如深圳市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费,有限申请,并可以报考市重点高中等。
四是引导社会力量为留学人员建设创新创业场地与设施。在我市众多创业园区中,选取部分条件成熟的园区,划出归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的场所,与社会力量共同进行支持和建设,营造好专属归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的软硬环境。
市外事局
市人社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00038号提案收悉,我办现答复如下: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受关注度较高,他们的学成归来对东莞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直以来,市委外办高度关注海外留学生这一群体,在涉外安全方面做好有关工作,特别是疫情期间做好关爱莞籍留学生工作,向海外留学生家长发出一封信,请他们与海外留学生子女保持联系,积极疏导孩子紧张情绪,做好防疫知识普及,让留学生感受到祖国、家乡的温暖和对他们的关心。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有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关爱留学人员,为留学生服好务,解决实际困难,引导海外留学归国回莞。一是做好人才政策宣讲。利用重要出访等外事场合,联合有关部门,向莞籍海外留学生宣讲东莞的人才政策和最新发展情况,增进他们对东莞的了解和认同,吸引他们回莞创业就业;以多语种形式发布我市人才政策,并通过东莞外事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外公布,扩大东莞人才政策在海外留学生中的认知度。二是加强海外领事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和我驻外使领馆的沟通,强化海外领事保护知识宣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我们留学生的健康安全。依托友协理事、相关民间组织等,积极向海外留学生宣传海外领事保护知识,提高其海外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和海外留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诉求和困难,协助其妥善处理涉外突发事件,并提供领事保护,指导大家加强自我防护,维护自身健康安全和正当权益,助力提高留学生对祖国、对东莞的认同,感受家乡的温度,提高回国回莞的意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外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住建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来市政协第20200038号提案《关于搭建更好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参与我市建设发展平台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涉及我局职能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留学生公寓问题。根据《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送审稿)第六条规定“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入紧缺人才,或符合我市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条件,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以及符合学历、技能等条件在我市创业的人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人才范畴,可纳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目前,我市通过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配建(或计划配建)人才安居房有36宗地,共129.28万平方米。市属人才住房运营机构(东实安居公司)筹集人才住房4700多套。其中新配建的安居房预计今年年底开始陆续交楼,届时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我市人才住房。东实集团安居公司全面推动人才安居工作,共推出8大人才住房项目,分别有东城街道的莞寓·市人才安居社区、莞寓·同沙店、莞寓·柏洲边店、莞寓·智荟谷1号店、莞寓·汇众中心店,莞城街道的莞寓·花园新村店、莞寓·创业新村店,以及万江街道的莞寓·都会广场店,各位留学生人才如需入住市属人才住房,可直接联系各项目店长。
二是购买政策房或经济适用房问题。根据《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 12 号)的文件精神,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结合《关于将雅园新村剩余未分配住房转为公租房和周转房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2〕 677 号)文件,2012 年起我市不再出售经适房。
现行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入户人员等群体。若留学生符合上述类别的申请条件,可申请通过房屋修葺、租赁补贴、租金核减、实物配租、租金优惠、租房补贴等方式享受住房保障。详情可登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申请指南及表格下载进行参阅,网址:http://zjj.dg.gov.cn/zjj/ztzl/zfbz/index.html。
三是放宽留学生限购条件问题。目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 2 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 1 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 2 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能提供购房之日前 3 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 2 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境外人士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参照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条件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我市留学生住房问题,发布最新住房政策,最大限度解决我市留学生的住房需求。
科技局
市人社局:
关于贵局主办的“关于搭建更好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参与我市建设发展平台的建议”,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在我市发展建设方面一直十分重视海外人才的力量,积极承办创新创业大赛,推动海外留学人员与本土之间的交流,吸引了一批海外留学人员带项目回莞落地;并依托我市8个海外人才工作站,2019年组织了204名海外人才、40个海外创新创业项目参与百名博士“南粤行”、高层次人才活动周等活动,促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归莞创业就业;另外,通过发挥市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东莞(硅谷)海外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鼓励优秀海外人才项目与我市企业对接,营造了良好的海外人才科技发展生态。
下来,我局将继续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任务,积极推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参与我市建设。加快修订《东莞市海外人才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在原政策基础上加大工作站招科引智的奖励力度,并支持站点在海外组织科技创新对接活动;面向海内外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在莞创新创业,研究打造青年科研人才项目,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创业空间、创业指导、技术对接、市场对接等创业服务,提升海内外青年科研人员创业成功率;继续发挥市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东莞(硅谷)海外创新中心等作用,持续推动一批海外项目转化落地。
市人社局
韩炜光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搭建更好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参与我市建设发展平台的建议》收悉。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我局加强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外事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现综合相关意见答复如下: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是我市人才队伍和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回莞助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我们积极开展各项人才引进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施展才华搭建舞台。
一、加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引进工作
我们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纳入市人才政策体系,现行重点人才政策均面向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开放。具体如下:
(一)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8〕32号),东莞市特色人才分为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共五大类,不设国籍、户籍等身份限制,在我市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请进行特色人才认定或评定。对入选的特色人才,我市提供创业贷款贴息和场地补贴、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社保、税收、通关、配偶安置等多方面优惠待遇,同时对用人单位提供引才奖励。截至目前,全市已认定评定特色人才444名。
(二)博士后人才政策。根据《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东府办〔2017〕145号),对我市新进站博士后人才提供每年15万元进站资助(为期2年),对在站博士后人才提供每年最高1.2万元学术交流资助和最高2万元探亲补助,对出站后在我市工作且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人才分5年给予接收单位50万元出站资助。截至目前,全市已建博士后工作平台73家,其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6家、分站10家、创新实践基地37家,累计招收博士后人才396名。
(三)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06号),对我市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学历、职称或纳税条件分别提供每人1-30万元综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本土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分别提供每人2-5万元能力提升培养扶持。截至目前,共向1157名人才提供综合补贴,向1675名人才提供能力提升培养扶持。
(四)经济贡献奖励政策。根据《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东府〔2018〕75号),对在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等单位中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符合条件人才,按当年度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截至目前,共向615名人才提供经济贡献奖励。
(五)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根据《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东财〔2019〕250号),对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等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我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目前,正在开展首批补贴的申报受理工作。
此外,我们还注重依托各项重点赛事和平台大力延揽海外留学人员回莞参与我市建设发展。如,连续多年承办“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推动海外留学人员与本土之间的交流,吸引一批海外留学人员带项目回莞落地;依托我市8个海外人才工作站,2019年组织204名海外人才、40个海外创新创业项目参与百名博士“南粤行”、“东莞高层次人才活动周”等活动,促进海外人才归莞就业创业;通过发挥市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东莞(硅谷)海外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鼓励优秀海外人才项目与我市企业对接,营造良好的海外人才科技发展生态。
二、做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服务保障
我们从创业扶持、场地支持、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多方面入手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提供服务保障,结合您提出的四项建议简述如下:
(一)创业扶持政策
除东莞市特色人才可享受创业贷款贴息和场地补贴外,今年7月31日我市最新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51号),提出九条政策39项51款具体措施,进一步放宽创业扶持条件,吸引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来莞创业。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均可享受以下扶持:
1.创业贷款贴息:创业人才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期限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2.一次性创业资助: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等群体,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本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且初创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1万元。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4.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等群体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5.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人才提供一年期以上创业孵化服务,成功孵化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等群体,可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孵化基地每户5000元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6.创业培训补贴: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负责对有创业和培训需求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群体进行SIYB创业培训。对完成课程并通过考核的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每人最高补贴12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补贴2000元。
(二)创业场地支持
我们着力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各镇(街道、园区)、大企业、高校、行业组织依托发展成熟的园区资源、挖掘闲置的社会资源,创建专业化或综合性的孵化基地,打造面向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创业人才的优质创业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有1家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40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可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提供创业平台和服务。
(三)人才安居保障
1.关于留学生公寓问题
今年6月29日,我市最新出台《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健全人才安居服务机制。根据其中第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纳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目前,我市通过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配建(或计划配建)人才安居房36宗地,共129.28万平方米。市属人才住房运营机构(东实集团安居公司)筹集人才住房4700多套。其中新配建的安居房预计今年年底开始陆续交楼,届时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申请我市人才住房。东实集团安居公司已全面推动人才安居工作,共推出9大人才住房项目,分别有东城街道的莞寓?市人才安居社区、莞寓?同沙店、莞寓?柏洲边店、莞寓?智荟谷1号店、莞寓?汇众中心店,莞城街道的莞寓?花园新村店、莞寓?创业新村1号、2号店,以及万江街道的莞寓?都会广场店,如有需要可联系入住。
2.关于政策房和经济适用房问题
根据《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结合《关于将雅园新村剩余未分配住房转为公租房和周转房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2〕677号),2012年起我市不再出售经济适用房。现行住房保障政策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入户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符合上述类别申请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通过申请实物配租、租金优惠、租房补贴、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方式享受住房保障。详情可登陆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申请指南及表格下载进行参阅,网址:http://zjj.dg.gov.cn/zjj/ztzl/zfbz/index.html。
3.关于放宽留学生限购条件问题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境外人士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参照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条件执行。
(四)人才子女入学
1.我市现行人才子女入学和学位供给概况
目前,我市已建立较为成熟的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体系,受益群体既包括东莞市特色人才、在站博士后人才等各类高端人才,也包括对我市具有较突出贡献的各类企业人才。但随着近年我市户籍政策放宽和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优化,全市学位供给特别是公办学位供给面临极大压力。根据各镇(街道、园区)上报的2020年秋季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数据,结合现有学生人数、入户趋势、积分入学、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需求等进行初步测算,多数镇(街道、园区)存在学位缺口情况。特别是公办学位方面,初步统计20个镇街小学一年级公办学位存在缺口,其中缺口超过200个的有5个镇街;30个镇街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存在缺口,其中缺口超过200个的有17个镇街。虽然我市已启动教育扩容千日攻坚计划,将新建改扩建200多个公办学校,新增近30万学位,但目前各类学校改扩建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暂时还不能大量增加学位;且这些都是基于现有招生政策(包含现有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基础上作出学位扩充计划。
2.关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入学的建议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办学由各镇(街道、园区)负责为主,市教育局一直指导各镇街不断挖掘办学潜力、克服压力,切实落实好现行市级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关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入学,现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鉴于我市已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8〕32号)和《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等政策,还计划研究制定《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暂定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通过申请认定评定为东莞市特色人才等高端人才或申请东莞优才卡从而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也可通过所服务企业获得的入学指标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二是我市已有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含入读民办学校给予学位补贴)政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可通过积分制申请入学,也可参与民办学校招生摇号抽签入读优质民办学校。三是我市户籍政策也在不断放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其子女可通过入户我市,按户籍生政策解决入学问题。四是各镇(街道、园区)也有结合实际,对符合有关要求的群体给予相关入学政策优惠,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关注镇街入学政策并按规定申请入学。
下阶段,为继续做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的引进和服务工作,我们还将结合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促进海内外人才来莞创新创业,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一)研究制定《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暂定名),计划遴选一批引才用才重点单位,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研发人才提供经济贡献和素质提升奖励、云课堂培训平台、人才服务保障等多方面扶持措施。
(二)研究制定《东莞市综合领域项目资助暂行办法》(暂定名),计划每年遴选一批含企业经营管理类项目、金融类项目、现代服务类项目等在内的综合领域项目给予资金资助,同时为项目带头人提供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系列配套待遇。
(三)加快修订《东莞市海外人才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在原政策基础上加大海外人才工作站招才引智的奖励力度,支持工作站在海外组织科技创新对接活动。继续发挥市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东莞(硅谷)海外创新中心等作用,持续推动一批海外项目转化落地。
(四)通过专场推广、品牌活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网络直播等多元途径宣传我市人才政策,同时借助重要出访等外事场合向海外留学人员进行宣讲,增进其对我市人才政策的认知度和创新创业环境的认同感,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莞创新发展。
二、继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
(一)研究制定《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暂定名),推出东莞优才卡,并为持卡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社保、商事登记、金融服务、户籍办理、停居留和出入境、政务服务等全方位配套公共服务。
(二)鼓励海内外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在莞创新创业,研究打造青年科研人才项目,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创业空间、创业指导、技术和市场对接等多项创业服务,提升海内外青年科研人员创业成功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局
市人社局:
第20200038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此提案涉及留学人员子女接受教育问题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一、我市现有学位供给和人才子女入学概况
近年来我市户籍政策放宽和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优化等导致我市学位供给特别是公办学位供给面临极大压力。根据2020年2月下旬各园区、镇(街道)上报的2020年秋季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数据,结合现有学生人数、入户趋势、积分入学及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需求等进行初步测算,多数镇街存在学位缺口情况。特别是公办学位方面,全市仅有茶山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均不存在学位缺口,其余32个园区、镇街均有缺口。初步统计,20个镇街小学一年级公办学位存在缺口,其中缺口超过200个的有5个镇街,30个镇街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存在缺口,其中缺口超过200个的有17个镇街。
虽然,我市已启动教育扩容千日攻坚计划未来新建改扩建200多个公办学校,新增近30万学位,但目前各类学校改扩建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暂时还不能大量增加学位。且这些都是基于现有招生政策包含现有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基础上作出学位扩充计划。
目前,我市已建立较为成熟的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体系,我市已出台了《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该政策受益群体既包括特色人才、在站博士后在内各类高端人才,也包括对我市具有较突出贡献各类企业人才。另外,市倍增办还出台专门对倍增企业人才子女入读民办学校学位补贴政策。同时,各类人才还可通过积分制入学政策,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二、关于留学人才子女入学事项的建议
鉴于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办学由镇街园区负责为主。一直以来,我局都在指导镇街不断挖掘办学潜力,指导镇街园区克服压力,切实落实好市里已定各类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我们对做好留学人才子女入学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鉴于我市已出台《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等政策文件,贵局也正准备出台有关玉兰卡和莞香卡等政策文件,对持卡人子女给予户籍同等待遇入读我市相关学校。很多留学人才可通过申请认定为特色人才等高端人才或申请成为玉兰卡或莞香卡持有人从而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也可通过所服务企业获得的入学指标,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二是我市已有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含入读民办学校给予学位补贴)政策,留学人才子女可通过积分制申请入学。也可参与民办学校招生摇号抽签,入读优质民办学校。三是我市户籍政策也在不断放宽,留学人员及其子女可通过入户我市后,按户籍生政策来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四是各镇街园区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对符合有关要求的群体给予相关政策优惠,留学人才可关注本镇街园区政策,按其政策申请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