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议案建议提案管理信息系统发来《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的建议》、《关于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加强全市非机动车治理的建议》等2份有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政协提案。经认真研究,就有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9〕398号)要求:一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配合,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严查无证生产、超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来源不明产品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确保生产、销售电动车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新标准要求,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消防安全水平。二是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督促各地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对未获得CCC认证的车辆或者与认证参数不符的车辆不予登记上牌。三是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通过引导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通过产业政策、团体标准等形式,督促厂家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安全性能,电池关键线路采用不燃材料的电线,车体减少可燃材料,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四是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网格组织等基层力量,加大对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及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巡防力度,重点对辖区小产权房、村民自建房、出租屋、居民住宅、“三小”和“三合一”等场所开展“敲门行动”,排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五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鼓励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改造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六是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联合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现状和建设集中充电设施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调研评估,找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形成书面报告推动当地政府研究解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精准开展专项治理。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市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开展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行动,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和消防救援支队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网格组织等基层力量,加大对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及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巡防力度,重点对辖区小产权房、村民自建房、出租屋、居民住宅、“三小”和“三合一”等场所开展“敲门行动”,排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凡排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一律采取措施彻底搬离;凡发现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的,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清通;凡发生电动车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最大限度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积极打造管理样板。2019年12月12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在高埗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工作现场会,提出了“利用街头巷尾闲置空地设置室外集中充放点”、“利用村委会物业铺位改造室内集中充放点”、“利用出租屋首层改造室内集中停放点”、“在出租屋屋前屋后或人行道设置集中停放点”等四种建设模式,督促指导各镇街(园区)学习借鉴高埗镇四种建设模式,明确本镇街(园区)建设规划和数量,分级、分类稳步推进。
三是全力推动基础建设。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立足于着力破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难题,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建设,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水平。尤其是2020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1号),明确:“持续抓好消防事故防范,推行老旧居民区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改造升级,‘三小’场所、出租屋基本配备简易喷淋、联网型感烟探测报警器,推广设置电动自行车便民智能充电柜,工厂企业基本接入电气火灾远程监控系统,593个村(社区)全面建成消防宣传微型体验点。”支队制定《关于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消防工作指引》,并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该指引中明确:“住宅小区要按照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总量、小区面积、楼栋分布,合理确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设置位置和数量。出租屋集中的区域要设置集中充电停放点,电动自行车数量大的区域要适当增大集中充电停放点的密度,确保基本满足停放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要统一规范划分停车位,设置相应的使用提示和安全提示。电动车充电停放点设置要以室外为主,室内为辅总原则。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要设置专用的便民智能充电柜,灭火器,雨棚,门禁监控等设备,具备防火防雨防盗等功能。在室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还要采用实体墙或耐火等级不低于两小时的防火墙与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建筑物进行防火分隔,满足疏散要求,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装置,设置简易喷淋等灭火设施。”
四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有关部门紧密结合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力度。提请市政府印发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防范公告,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制作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提示宣传片,在各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影院滚动播放,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电动车自行车火灾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对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网格组织等基层力量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培训,明确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消防宣传“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普及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依托各类媒体,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突出地区和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倒逼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结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办理,对车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着力提升群众安全充电、守法出行的意识和能力。结合监督检查时机,通过采取现场发放提示宣传资料、观看火灾警示视频、签署安全文明使用承诺、违规停放充电扣除信用积分、发生火灾注销吊销证照等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精准宣传。
市交警支队:
市提案系统转来《关于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加强全市非机动车治理的建议》(第2020020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解决邮政快递业面临的“最后一公里”末端配送问题,2019年10月25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共同印发《东莞市邮政业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东邮管联〔20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切实解决邮政、快递企业服务工具问题,提升我市邮政、快递企业末端配送服务的能力及效率,推进建设一支规范有序、方便快捷、畅通高效、绿色低碳的邮政业末端服务队伍。《工作方案》提出按照“统一车辆标准、统一车辆标识、统一车辆编码、统一车辆保险、统一管理平台、统一人员装佩”的要求对邮政、快递业的末端配送工具—电动三轮车进行管理,并提出“驾驶人员考取包含准驾车型D牌的驾驶证”“组织邮政业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岗前教育培训和邮政业电动三轮车日常通行安全培训工作”“定期通报各邮政快递企业邮政业电动三轮车运行及交通违法情况,强化源头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各邮政快递企业的邮政业电动三轮车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对存在邮政业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的邮政快递企业实施通报、约谈、注销其邮政业电动三轮车登记等措施”等内容,严格抓实抓细邮政业电动三轮车上路通行管理工作。
2020年1月13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举办东莞市邮政业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暨“小蜜蜂”快递服务队上路仪式,中国邮政、顺丰、中通、申通等15家企业共120辆邮政业电动三轮车被授予“小蜜蜂”快递服务队旗帜,标志着今后东莞市邮政业电动三轮车将按照“统一车辆标准、统一车辆标识、统一车辆编码、统一车辆保险、统一管理平台、统一人员装佩”的“六统一”标准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了1172台按“六统一”标准以及254台按“四统一”标准(过渡期)规范上路并纳入“东莞市邮政业电动三轮车智能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的邮政业电动三轮车,不仅满足了人们对快递日益增长的需求,也促进了交通文明,为东莞增添了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
2020年8月开始,为进一步强化交通文明秩序,规范邮政快递业车辆通行管理,我局积极参加多部门联动集中整治,推动邮政快递业电动三轮车按照“六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开展三轮车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清退非标车辆,加强快递员交通安全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形成社会示范效应,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秩序,净化交通环境。
2020年9月,为进一步完善邮政业三轮车监测监管信息化工作,经与贵支队的多次工作沟通,我局拟建设东莞市邮政业电动三轮车路面智能管理系统,系统包括驾驶人管理模块和“邮警通”移动辅助执法系统两个项目。通过信息监测和提醒教育并行的方式对行业配送工具实现多部门线上线下即时联合监管,达到约束快递员不文明驾驶行为、强化企业交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引领行业文明驾驶新风尚、进一步优化行业形象和城市形象的目的。
专此答复。
东莞市邮政管理局
2020年9月8日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0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丽珍、温国炷委员:
你们提出的提案《关于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加强全市非机动车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根据我支队的相关职能和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支队的意见,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专项执法的建议
为加强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监管,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源头管控,组织各镇街道安办、市场监督、交通、城管等部门全面排查辖区两三轮电动车的存量;二是联合各社区、市场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引导农贸集市、商户、店铺将两三轮电动车更换为其他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三是强化路面执法,严查涉电道路交通违法,通过组建联合执法分队,在两三轮电动车较多的道路上设置执勤点,严查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醉驾、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等严重违法行为。截至8月底,今年全市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5.5万宗,同比上升120%。
二、关于修订完善法规的的建议
2019年,我支队就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我市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调整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的建议,拟在我市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调整为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此举有利于改变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无序状态,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也有利于满足群众短距离出行的客观需求,有助于加速淘汰非法摩托车。”
2020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将《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列为东莞市2020年地方性立法预备项目。现阶段已向社会公布《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接下来,我支队将按照相关立法程序和步骤持续推进立法工作。
三、关于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的建议
今年以来,交警支队已对全市4家外卖送餐平台公司和快递企业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强化内部监管,切实遵守交通法规。收到提案后,市场监管局也迅速召集美团外卖、饿了么平台东莞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下一步,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监管:一是督促快递外卖企业落实配送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强人员准入、上岗后监管、安全装备配备、日常配送规范管理。二是持续开展快递外卖车辆通行秩序专项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与快递外卖企业探索建立交通安全联合管理机制,规范外卖送餐及快递车辆、人员的从业标准,建立一人一车一档及违法通报联合处罚机制,约束相关人员做到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四、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今年来,全市交警部门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发放宣传材料、曝光典型事故案例、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快递外卖等行业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与此同时,我们还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想方设法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范围,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规范社区、小区充电行为的建议
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2020年,市消防支队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消防工作指引》,明确要求各住宅小区要按照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总量、小区面积、楼栋分布,合理确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设置位置和数量。出租屋集中的区域要设置集中充电停放点,电动自行车数量大的区域要适当增大集中充电停放点的密度,确保基本满足停放要求。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11日
办理单位: 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