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唐子恩委员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培育和发展我市人工智能产业的建议》。关于“不断完善人才体系建设,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站在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高度谋划推动,积极探索建立分类精准施策、富有地方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大力延揽各类人才来莞就业创业,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是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和《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东莞市特色人才分为五大类,我市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请进行认定或评定。对入选的人才,我们给予科研创业、居留入户、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多方面优惠待遇。
二是博士后人才政策。根据《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我市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5万元、35万元建站资助,对新进站博士后人才提供每年15万元资助(为期2年),对出站后在我市工作且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 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人才分5 年给予接收单位50 万元出站资助。
三是产业创新人才奖励政策。根据《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对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明星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市政府认定的优质企业等其它鼓励发展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纳入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按当年度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四是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我们将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学历、职称或纳税条件分别给予1-30万元综合补贴;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提升项目,符合条件的本土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给予2-5万元能力提升培养扶持;实施新时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对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站资助。
下来,我们还将继续完善我市人才政策体系:根据东莞产业发展需要,为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切实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计划遴选一批引才用才重点单位,对在其中从事研发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研发经济贡献奖励、综合补贴、人才配套服务等系列扶持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研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更多与企业需求相匹配的创新人才来莞就业。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4日
(A)类
东科函〔2020〕78号
市科技局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20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唐子恩代表:
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和发展我市人工智能产业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人社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基本情况
一是我市人工智能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经具有一定基础,智能手机产业在全球占有重要地位,机器人产业发展迅猛;二是人工智能产业链逐渐完善,东莞IC芯片设计能力正在逐步增强,AI产品基础器件制造基础实力较强,AI产品设计研发能力不断提升;三是人工智能产业应用效果显著,“机器换人”有效提升产业效能,信息化服务为东莞大众生活提供便利,应用数字化技术提升了东莞城市运行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政策措施
近年来,我们站在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高度谋划推动,积极探索建立分类精准施策、富有地方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大力延揽各类人才来莞就业创业,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是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和《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东莞市特色人才分为五大类,我市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请进行认定或评定。对入选的人才,我们给予科研创业、居留入户、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多方面优惠待遇。
二是博士后人才政策。根据《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我市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5万元、35万元建站资助,对新进站博士后人才提供每年15万元资助(为期2年),对出站后在我市工作且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 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人才分5 年给予接收单位50 万元出站资助。
三是产业创新人才奖励政策。根据《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对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明星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市政府认定的优质企业等其它鼓励发展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纳入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按当年度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四是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我们将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学历、职称或纳税条件分别给予1-30万元综合补贴;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提升项目,符合条件的本土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给予2-5万元能力提升培养扶持;实施新时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对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站资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东莞人工智能企业库。以落实人工智能专项扶持政策为契机,建立我市人工智能项目库,明确属于人工智能的技术领域范围,对入库企业项目进行择优支持。
(二)搭建发展交流平台。策划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发展高峰论坛,拟邀请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域的顶级专家和业届大咖参与。
(三)成立人工智能研究院。探索创建东莞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集聚人工智能技术服务资源,把东莞打造成为全球人工智能产业重要一极,在技术研发、产品应用等领域进一步培育核心优势,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实践研究的协同创新,推动东莞人工智能产业实现突破发展。
(四)完善我市人才政策体系。根据东莞产业发展需要,为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切实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计划遴选一批引才用才重点单位,对在其中从事研发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研发经济贡献奖励、综合补贴、人才配套服务等系列扶持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研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更多与企业需求相匹配的创新人才来莞就业。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东莞科技创新,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
特此回复。
领导签字:
承办人姓名:刘威
办理单位: 科技局,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