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市的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及主要客流集聚地是出租车不打表、拒载、挑客等不文明经营行为多发的地方,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环境,也严重有损于东莞的文明城市形象。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与出租车企业非常重视,采取多项整治办法,并在东莞火车站、虎门高铁站、汽车客运总站、汽车客运南站和汽车客运东站等五个站场设置有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交通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出租车企业也经常派出大量人力现场巡查,但由于客运站场的出租车秩序管理责任不明确,实际效果不尽人意,近期省、市文明办在多次暗访中也明确反映了客运站场的出租车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客运站场出租车秩序的有效管理需要客运站场、交通执法部门和出租车企业多方协调、联合治理,必须明确和落实各方的主体责任,才能有效提升管理效果。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通过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联合主管部门、公安交警、客运站场、出租车企业等一起行动,争取治标治本。
建    议:
  一、出租车企业要落实对出租车司机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出租汽车企业必须认真做好对出租车司机的安全行车和文明服务方面的教育,要求进入客运站场出租车的必须遵守站场管理规定、服从站场工作人员调度指挥。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驾驶员,各企业严格按照行业公约、相关规定制度进行处理。

  二、落实客运站场的出租车现场秩序管理的主体责任。站场出租车候客通道设置、出租车进出站场和候客秩序的现场维护,属于站场管理的责任范围,须由所在客运站场负责主要管理责任。

  客运站场也可借鉴经营秩序良好的场站管理模式,如聘请第三方管理机构对各客运场站的出租汽车秩序进行管理,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三、借鉴交警的道路车辆监控和管理技术,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重点针对出租车候客通道、站场出入口和禁停、限停区域,增加、完善站场视频监控设备,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四、交通执法部门制订派员进驻站场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站场候客的巡游出租车不打表、拒载、挑客等不文明经营行为及站场候客秩序巡查执法力度。

提案者: 韩炜光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