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我市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现状
2003年我市引入管道天然气后,通过十多年天然气的推广和建设,截止2019年底已建成“多气源,一张网”的供气格局,新建民用户基本实现全部使用天然气。但经调研了解,目前我市餐饮场所约3万个,虽然天然气经营企业采取了多种开发策略推进该类用户的天然气利用,但经过十几年发展,已使用天然气餐饮用户仍不足5000个,绝大部分仍在使用液化气瓶,天然气利用率远低于广州和深圳等周边城市,影响我市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发展目标。
二、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安全隐患多、管理难度大
近两年,国内餐饮用户发生燃气爆炸事故近100起,死亡人数20余人,受伤超过200人,东莞也发生多起餐饮用户燃气爆燃事故,这些事故中70%原因是钢瓶问题导致。
我市餐饮场所点多面广,受餐饮场所条件限制,往往液化气瓶存放地点不符合规范或缺少报警装置,从使用环境上存在安全隐患;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安全意识薄弱,液化气使用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燃气泄漏,极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还有部分用户使用的是未经检测或违规的“黑气”,直接影响用气安全,由于液化气钢瓶流动性比较强,给政府监管上带来很大难度。
(二)餐饮场所天然气改造遇到的困难
1.天然气改造意愿低
东莞餐饮场所“瓶改管”目前由燃气企业推动,红线外市政管网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红线内燃气管网及相关设备由业主承担。根据调研显示,餐饮场所大多是个人产权房,租给他人从事餐饮经营,业主和经营者不愿意承担此部分改造费用。而有些用户为了节省开支,选用便宜的“黑气”和“劣质气”,这样价格是低了,但又给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2.施工协调难度大
在商户接驳通气中,红线范围内需开挖敷设管道时,部分居民、村委或土地权属方不配合,开挖协调难度大、周期长或无法协调,导致有意向使用天然气餐饮用户无法连通天然气。
建 议:
(一)出台推广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为消除餐饮场所使用燃气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议政府出台“瓶改管”推广政策。一是将存在安全隐患的存量餐饮商户纳入“瓶改管”范围,制定明确的改造计划和目标,本着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可先拿部分集中餐饮街进行试点,形成模式推广;二是针对新建餐饮场所,建议加强源头管控,统一标准要求,明确由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管道天然气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
(二)提供政策支持,从流程上解决施工难度大问题
建议有关部门为餐饮场所“瓶改管”开通“绿色通道”,简化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和流程,缩短用户接驳通气时间;政府统一规划、并联合当地街道、村委出面协调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瓶改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联合燃气企业,从合作模式上降低“瓶改管”门槛
为鼓励餐饮场所报装管道天然气,建议政府联合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瓶改管”整改方案,燃气企业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改造成本,鼓励采用工程费优惠、设施租赁等方式减少用户初期投入,吸引餐饮场所使用管道天然气。
(四)加强推广宣传,从舆论上引导大家“瓶改管”
建议政府利用街道居委会、工作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应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安全供气和用气常识、加强餐饮用户的安全培训,让广大餐饮用户和居民群众知晓转换工作的益处,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商务局
吴晓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市商务局会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研究,根据自身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管道天然气发展情况
到2019年底,我市已建设天然气城市门站4座、高中压调压站11座、液化天然气储配站4座、高中压天然气管道约3100公里;使用天然气民用用户约106万户、天然气商业用户约4500户,民用、商业天然气消费量都保持较大的增长。我市下来将进一步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和提高天然气管道的覆盖率,促进天然气行业保持良性稳步发展。
二、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缩短用户报装通气时间
(一)按照市政府文件(东府〔2019〕34号)的有关要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将行政审批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的 “中低压燃气工程”的审批权委托下放至各园区、镇(街)属地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将中低压天然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纳入“东莞市水电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进行实施,实行并联并审,并联审批办理总时限5个工作日,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精简用气报装程序、时间、成本,工商业用户报装后燃气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勘查及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完成通气点火(与用户另有约定的除外)。目前用气申请、通气事项已进驻市民服务中心,不久市民就可在网上完成用气报装申请。
三、制定管理办法,鼓励餐饮场所使用管道燃气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我市制定了《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155号)。根据《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我市鼓励餐饮场所使用管道燃气,燃气用户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从事餐饮业的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第五十五条,餐饮场所燃气用户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开展打击“环保油”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深刻吸取我市近期发生两起“环保油”引发的事故教训,各镇街(园区)商务部门高度重视,配合本辖区牵头部门参与对餐饮企业的“环保油”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使用“环保油”的危险性,对餐饮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至2019年1月18日,市商务局和各镇街(园区)商务部门共出动检查1883人次,检查餐饮企业1375家,发现有使用环保油的企业47家,同时派发“环保油”危害的宣传单张,提醒企业不再使用。
五、开展燃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根据市安委办《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城镇燃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东安办〔2019〕188号)相关要求,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市城管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市33个镇街(园区)餐饮场所、出租屋的燃气使用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找隐患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联合执法检查通过查阅台账、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现场随机抽查了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含使用燃气的单位饭堂)和使用燃气的出租屋200处,其中餐饮场所113家,出租屋87家,现场发现需要整改落实的隐患问题99处,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当场指出要求整改排除风险,交由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跟进整改情况。市执法检查组在现场还向群众讲解正确的购买燃气胶管、燃气减压阀的知识,向群众指出随意延长、胶管分叉、黑瓶黑气的危险后果。
六、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工作和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减少和优化审批前置条件,缩短办理时限。
(二)督促燃气企业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改造成本,鼓励燃气企业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减少用户初期投入,吸引餐饮场所使用管道燃气。
(三)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履行入户安检法定义务,为用户提供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器具保养和事故紧急处置等知识,并提醒餐饮场所经营者拨打正规送气电话,不要违规使用“黑气”。
(四)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安全使用燃气知识普及和宣传的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宣传栏、燃气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培训,提高餐饮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安全用气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从业人员燃气安全意识。
以上答复,供参阅。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