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意见》的提出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提高服务业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形成新的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自2007年第一家月子中心在上海成立以来,到当前2019年全国已经有4000多家月子中心。月子中心的蓬勃发展是人民群众对健康生命和品质生活不断追求的必然趋势,预计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20亿元。

  积极推动月子中心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号召,符合东莞经济转型需求,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贡献新力量。

  随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将有大批量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并投产,其中必将带来大量的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这些人才来自于全国各地,他们带着梦想来到东莞。如何妥顺地安置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让他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也将越显重要。人才的年轻化必然趋势化。在新的经济竞争中,谁拥有年轻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谁将引领未来。年轻外来人才离开家乡,缺少亲人,面临着缺少人去照看好家庭及出生的小孩。因此,必须安顿好年轻人才,让他们爱上这个“家”。建设月子中心,让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还给大家一个宽松舒适及环境,避免下班还是“上班”。

  “月子中心”在国内还属于新型行业,一直未确定国家层面的主管部门,且行业涉及面较广,各地在监管中也各行其是,主要存在两种现象:

  一种是多部门(如商务部、人力资源及社保、卫生健康、民政、妇联等)均参与管理,干涉经营,政令混淆;

  另一种是无任何部门明确系统的管理,导致部分“月子中心”各行其是,服务秩序混乱,一旦发生服务纠纷时,投诉到市场监管12315系统时,因无相关处罚条款,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执法部门无法可依,只能做调解处理,对“月子中心”无法产生有效的威慑力,由于违法成本较低,导致“月子中心”内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时常发生。

  
建    议:
  1、出台产业化规划和指导性发展意见

  月子中心对产妇服务质量、饮食、居住环境、婴儿专业护理、专业清洁等几个方面的行业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建议出台指导性意见,规划建立完整的产业体系,加速丰富产业门类,拓展产业链,使月子中心服务更细、设备更齐全、更加科学专业,今后走向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母婴服务行业。

  2、推动“月子中心”等母婴照料机构行业协会的成立

  在国家行业标准尚未出台,且地方也无行业标准的地区,建议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推动成立“月子中心”等母婴照料机构行业协会,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方式开展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服务行为。

  3、大力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

  月子中心对护理人员、产康人员、客服人员专业性要求高,应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建议建立专业的培训机构或护理专科院校,对产康护理进行优惠培训或推荐就业,将培养出的专业人才安置好

  4、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建议政府部门对外招商引资或时,可以附上主要月子中心的简介。建议宣传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同时加大宣传,作为滨海湾新区建设中人才引进的优势和亮点。

  

提案者: 虎门镇政协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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