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香港和澳门是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东莞需抓住战略机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强化与港澳的互动交融,扩大对港澳地区的开放程度,拓展港澳人士在东莞的创业就业空间,大力协助推进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共建粤港澳发展平台。
建    议:
  一、让港澳人士在莞流动办事更便利

  建议针对来莞创业就业人士制定并实行铁路和水路交通价格优惠政策。铁路轨道价格优惠的地域范围可覆盖珠海至东莞范围往返沿线、深圳至东莞范围往返沿线、香港西九龙至虎门往返沿线、虎门至东莞范围往返沿线。水路轨道价格优惠的地域范围可覆盖香港国际机场至东莞虎门往返沿线、澳门氹仔至虎门往返沿线。港澳人士可通过其创业就业所属的在东莞合法注册成立的公司进行申请,优惠对象可放宽至来莞就业港澳人士的亲属,以方便探亲娱乐,从而使得更多的港澳人士接触莞人,促进两地文化交融,增加更多合作的可能性,促进东莞的经济繁荣。

  建议增加香港和澳门来往虎门港澳码头的航运班次,令往返频率更密集,缩短船运班次之间的间隔时间,节省客人的候船时间,提升旅客效能。同时,可考虑增设虎门港澳码头至虎门两个地铁站口的直达往返穿梭巴士,来莞港澳人士凭船票或有效证件上车,发挥虎门地铁站口的重要交通枢纽作用。

  建议在数个重要交通站点专设港澳人士服务窗口,简化港澳人士的交通购票取票程序,开通专门取票检票通道,或出台智能认证取票检票进出站方法,让来莞港澳人士拥有顺畅体验。

  建议在东莞几处重要交通枢纽承接莞港澳中介服务业,增设港澳人士专窗,提供企业注册登记咨询、提供港澳人才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咨询、提供港澳专业人才中介服务、提供港澳人士办理签证等服务。通过服务窗口建设,集中并简化港澳同胞在莞就业创业审批办理程序,为有在东莞就业创业意愿的港澳人士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二、让港澳人士在莞投资更优惠

  建议参考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成功案例,结合东莞其他拥有特色产业优势、营商环境优势的区域,设办多个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子基地,在满足一定资格条件下,向进驻子基地的港澳初创企业提供覆盖各创业关键阶段的资金资助、办公场地及住房租金补贴或获得免租期限、企业培训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贷款利息补贴和投资补贴。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在莞基地创业就业可享受社保补贴、个税补贴、就业补贴等各项创就业扶持政策,为港澳来莞创就业人士减轻负担。

  建议基地整合各大高校、金融、人资等组织机构,搭建集管理咨询、融资担保、创业服务、人才培训、法律服务、政策服务的“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定期开展专家讲座,政策辅导培训,实习见习推荐。建议举办莞港澳校企招聘会。鼓励在东莞的知名企业提供多个人才岗位,为港澳青年施展才华提供优质的岗位选择。

  三、让港澳人士在莞就医和子女入学问题获得更多保障

  建议引进涵盖多个门诊部的港澳独资或合资医疗机构落地东莞,引进港澳先进的医疗技术、设备和经验,与内地现有医疗系统实现资源互补,优势互补,推动港澳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与内地紧密合作,切实增进两地医疗的交流与互动,让在莞的港澳人士能有更多的就医选择,在东莞也能享受到港澳医疗模式服务。建议设立港澳医疗线上问诊服务平台,方便在莞就业的港澳居民能通过网络向医生问诊。

  建议在莞增设港澳商子弟学校,或允许东莞的学校增设港澳子弟班,学段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其学制、课程、教材与港澳接轨,聘用港澳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子女就读满任一学段后,可自行选择转学或升学至港澳地区的学校继续就读,与港澳地区就读的学生适用同等的入学转学升学条件和教育待遇,大陆和港澳共同承认其学历。

提案者: 何启林

交通局

何启林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港澳人士来莞创业就业的建议》提案收悉。该件为分办件,我局作为分办单位之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 “针对来莞创业就业人士制定并实行铁路和水路交通价格优惠政策”
  东莞虎门龙威客运有限公司(下面简称龙威公司)为我市唯一一家水路客运企业,现开通航线2条,分别为虎门至香港机场航线及虎门至澳门氹仔航线,实行市场化经营模式,企业自负盈亏,票价为市场定价。
  我局积极鼓励龙威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研究为来莞创业就业人士、港澳人士及其亲属提供票价、升舱优惠的可行方案。
  二、关于提案中“建议增加香港和澳门来往虎门港澳码头的航运班次,令往返频率更密集,缩短船运航次之间的间隔时间”
  香港航线每日10个航次(每日五进五出),2019年上座率约为29.5%;澳门航线每日4个航次(每日二进二出),自2019年10月11日正式开航以来,由于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上座率不足20%,现有航班安排基本满足客流需求。同时,增加航班存在以下困难:一是运力不足。龙威公司现有运力仅能满足当前航班安排,新增航班需要通过租船或新造船的方式增加运力。二是成本压力大。目前龙威公司经营较为困难,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龙威公司逐步暂停了所有航班,至今尚未恢复,收入急剧减少,恐难以承担新增航班所带来的新增成本压力。
  三、关于提案中“可考虑增设虎门港澳码头至虎门两个地铁站口的直达往返穿梭巴士,来莞港澳人士凭船票或有效证件上车,发挥虎门地铁站口的重要交通枢纽作用”
  虎门镇内目前共有2个轨道站,分别是位于莞太路的东莞轨道交通2号线虎门火车站(可换乘广深港高速铁路、穗深城际铁路),以及位于虎门镇滨海大道与太宝路交汇处东北侧的穗深城际铁路虎门东站。目前,虎门港澳客运码头未设置直达上述轨道站的公交线路,但可在太沙路的“永安”站(相距虎门港澳客运码头约950米)乘坐公交线路229路直达虎门火车站;以及在虎门大道的“黄河时装城”站(相距虎门港澳客运码头约950米)乘坐公交线路238路、261路、263路到达“综合服务中心”站后,步行约500米到达虎门东站。对提案中有关增设虎门港澳客运码头直达虎门2个轨道站的公交线路的建议,我局下来将结合虎门港澳客运码头周边的公交出行需求,在优化滨海湾片区公交线网的工作中予以统筹考虑。
  四、关于提案中“建议在东莞几处重要交通枢纽承接莞港澳中介服务业,增设港澳人士专窗”
  近年来道路运输行业客流量持续下降,即使节假日期间,各汽车客运站也较少出现人流拥挤的状况。为方便旅客购票,我局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信息化工作,目前我市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已实现联网售票,旅客可在“广东联网售票”平台购买车票。同时大部分汽车客运站亦开通了各自的微信售票平台,旅客通过手机即可购买车票。目前港澳人士在我市汽车客运站购票乘车较为便利,在汽车客运站设立港澳人士专窗、专门通道的需求并非十分迫切。下来我局将督促各汽车客运站进一步完善售票、检票系统,提高道路旅客运输的服务水平。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何启林委员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市轨道交通局

尊敬的何启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0002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支持港澳人士来莞创业就业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局职能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针对来莞创业就业人士制定并实行铁路交通价格优惠政策问题
经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国家铁路和城际铁路票价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地方政府无制定铁路交通价格优惠的权力。同时,目前铁路运营亏损较为严重,争取铁路优惠票价政策存在一定困难,建议考虑从其他方面给予优惠措施。
二、关于专设港澳人士服务窗口简化购票取票程序问题
经向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目前铁路12306网上购票系统支持港澳同胞注册使用,同时各铁路站点也设置了足量的自助购票设备,均可实现快捷购票。另一方面,铁路站点现已实行电子车票,港澳同胞采用经注册认证的身份信息购票后,无需取纸质票据,可凭借港澳居民身份证正常进出站。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加强联系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做好港澳人士来莞创业就业的服务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
市台港澳事务局:
  结合我局职能,现就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2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支持港澳人士来莞创业就业的建议》所涉医疗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办医开放水平。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我市举办独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类别、数量、规模、距离等不受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简化审批流程和时限,充分激活港澳台资参与社会办医。同时,鼓励香港医务人员来我市执业。经过积极争取,关于台港澳有关医疗机构设置以及台港澳医师来莞办理短期行医的审批权限已顺利下放我市实施,大大便利了台港澳人士创业。目前港资与内地合建的医院有东莞健力口腔医院、东莞光明眼科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目前有13家医疗机构经我局批准设置并同意其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在莞就业的港澳居民可在网络医院就诊。
  下来,鼓励所在镇街(园区)通过“香港城”、“香港青创城”等项目引入高端医疗机构及精准医学研究机构进驻东莞。鼓励和引导台港澳资本投资举办具有特色、高端、特需的专科医院和专科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鼓励发展妇产、儿科、心脑血管、肿瘤、精神等专科医疗机构,以及进入康复、护理、老年、体检等专业服务领域,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市台港澳事务局
市人社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2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支持港澳人士来莞创业就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就办法里的第三点“让港澳人士在莞就医和子女入学问题获得更多保障”,我办将继续加强与香港教育界的沟通联系,加强与香港知名院校的交流合作,激发香港学校来莞合作办学、投资建校的意愿,扩大幼儿园和中小学的教育资源供给。支持我市教育部门及相关院校对接香港教育资源,深入了解香港地区在教育理念和课程设置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快两地学籍互认和学分互换,深化莞港在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会同我市教育部门推动已配对成功的莞港姊妹学校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助推我市在师资、教学、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方面与国际接轨。

市人社局
何启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港澳人士来莞创业就业的建议》收悉。该件为分办件,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决策部署,积极优化港澳人士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和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建设,为港澳人士来莞就业创业搭建舞台,营造开放共融的政策环境。
  一、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一)出台顶层方案。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东莞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函〔2019〕56号),明确了我市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即突出产业特色,坚持错位发展,以东莞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龙头,在东莞滨海湾新区、常平、水乡功能区、莞城等建设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我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1+N”的空间布局。同时,还密切结合我市当前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实际情况,从构建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打造产业服务链、优化宜居宜业环境、建立促进粤港澳青年深度交流融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
  (二)推进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平台建设。一是推进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引进专业港澳项目转化服务团队,按照“一中心多站点”模式,统筹建设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目前,已吸引59个港澳青年项目、86名港澳人才。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做好沟通对接和政策推介。二是加大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的支持。在松山湖、莞城、虎门、东城、南城、厚街、长安、塘厦、常平等9个镇街(园区),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集中向港澳人员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镇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资金,目前经费已下拨先行区。三是推动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向港澳人员开放。依托全市1家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40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吸引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同等享受创业扶持。
  (三)提供良好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港澳人员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同等享受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岗位推荐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二、制定落实优惠政策
  (一)破除就业创业制度壁垒。一是取消就业许可。按照国家的要求,已全面放开港澳人士在内地就业,不需要审批和许可,进一步便利港澳人士在内地就业、创业。二是放开行业准入。根据国家对职业资格清理的相关政策,我市取消了一大批行业准入证书。如在烹饪、美容美发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取消了行业准入,港澳人士可按照市场导向自由择业。
  (二)推动政策覆盖均等化。一是启动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建筑、机电、化工等8个工程领域和医药行业的中初级职称评审,面向港澳人员开放。二是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在莞创业的港澳人士可享受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孵化服务补贴、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比如,将创业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30万元,由财政全额贴息。同时,在出台“2.0版促进就业九条”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港澳人士的需求,同等享受政策。
  (三)大力引进港澳专业人才。把港澳人才纳入人才政策的重点引进培养对象。一是搭建特色人才政策体系。符合相关条件的港澳人才可享受对应的资助待遇,包括配套资助、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住房补贴、税收奖励、社保补助、医疗健康、引才奖励、生活待遇等。二是实施产业创新人才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纳入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按当年度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三是实施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和个税财政补贴政策。对港澳台人士等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我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四是实施博士后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进站博士后港澳人才提供每年15万元资助(为期2年),对出站后在我市工作且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 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港澳人才分5 年给予接收单位50 万元出站资助。
  三、优化“线上+线下”就业服务
  (一)设置“湾区青创荟莞港”专栏。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我局着力打造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市人社局官网设置“湾区青创荟莞港”专栏,集中向港澳青年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和最新岗位信息,累计已通过该专栏向港澳青年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
  (二)设置港澳青年招聘专区。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专栏中设置港澳青年招聘专区,有序推进民营企业招聘周及各行业专场招聘活动,目前已有376家企业发布1.3万个岗位需求。
  (三)收集发布青年实习岗位。动员我市优质企业,提供适合港澳青年实习的岗位,推动港澳青年来莞实习交流,目前已收集78个实习岗位,通过台港澳办平台对外发布。
  (四)开展线上校企合作。举办“2020年东莞市(第十一届)校企合作洽谈会”,搭建线上院校、企业和毕业生对接模式。其中,专门开设港澳院校展示专区,邀请港澳院校线上设展,共有7家港澳学校参展,推动港澳高校毕业生来莞就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结合长期、短期推进港澳青年来莞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及时更新港澳青年赴莞就业创业“十环”服务内容、岗位信息等,继续加强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为来莞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高效服务。
  (二)进一步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先行区建设。继续指导支持全市9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建设,落实专项经费的拨付,整合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就业创业资源,下半年根据省文件指引,认定一批条件成熟、发展前景良好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形成“1+N”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格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局
市人社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2020002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支持港澳人士来莞创业就业的建议》,依据我局职能,现就有关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按照省教育厅“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省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要求,我市已将将港澳户籍的随迁子女纳入积分入学范畴,享受随迁子女通过积分方式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或民办学位补贴同等教育公共服务。
  省教育厅已在2019年12月出台相关港澳子弟学校(班)课程和教材管理办法,鼓励将港澳学生和内地学生混班就读。我市近期暂未收到举办港澳子弟班(学校)的申请,港澳学生主要以混班就读为主。对于符合条件来莞开设港澳子弟学校的申办者,市教育局持欢迎态度,将按照程序进行审批。
  目前,莞港澳三地中小学教育模式、考试制度、课程教材等各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需要从国家层面来进行顶层设计,从长计议,进一步打通三地教育融合发展的通道,便利教育同城化待遇的实施。我市暂无权限出台相关政策,需等国家、省出台有关政策后,再贯彻执行。

办理单位: 市人社局,交通局,市台港澳事务局,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轨道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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