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风淳俗浓、人文荟萃。这里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励志的红色文化、闪光的文化碎片、古老的历史遗存,更有众多祖辈世代传承下来的的绝技绝活。据统计,目前清溪镇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一个,省级非遗项目四个,市级非遗项目一个,还有一批传统的项目有待挖掘和保护。

  近几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清溪镇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形成了挖掘资源、保护名录、有效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为“非遗”的申报、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随着现代化浪潮的冲击,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生活方式的嬗变,许多关于清溪的文化记忆和客家文化传统,正在迅速地离我们远去。不少深藏民间的工艺和技艺亟待拯救和延续,客家传统文化生态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一、“非遗”项目传承后继乏人。目前清溪镇列入国家、省、市级非遗保护名录的麒麟制作、麒麟舞、客家山歌、客家酿酒等多个项目,其传承人大多为五十岁上下的中老年人,而年轻一代普遍对这些项目的传承兴味索然,即使”非遗文化进校园“等推广活动,也是蜻蜓点水、波澜不兴,无法从实质上扶持新生代的传承力量,久而久之必然造成项目传承的“断层”。

  二、“非遗”项目挖掘不够。清溪目前虽然有了一批国家、省、市级保护名录的项目,但是还有一大批项目还没有列入申报计划,如传统”客家猪肠粉“的制作技艺、客家”鹅汤炍“的制作技艺等等。

  三、”非遗“项目开发“贬值”。像清溪麒麟制作这种制作水平较高的非遗产品因缺乏权威或专业机构认证、缺乏市场经纪代理而常常隐藏在民间,局限在很小的交易空间而无法走向更广阔的文创市场,未能完全体现出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价值。


建    议:
  结合清溪“非遗”保护工作现状,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视“非遗”的传承与保护,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非遗”保护工作原则,通过”非遗文化进校园“、编写推行”非遗乡土教材等方式手段,加紧培育各梯次的非遗传承力量。

  二是建议财政、人事部门按上级要求增拨一定的保护经费和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支持。

  三是出台改革、完善措施,解决好“非遗”传承人面临的困境,落实好各项优惠待遇。

  四是利用好已有的非遗保护项目、挖掘好潜在的申报项目,打造清溪的文化名牌,提升地域文化的影响力。

提案者: 尹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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