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香在东莞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从盛唐时期,扎根于莞邑,宋代普遍种植。近年来,大岭山的莞香文化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在全市具备突出的地位。大岭山镇当前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莞香制作技艺,有省市级传承人两名;大岭山镇还是莞香地理保护标志产品中心镇和莞香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莞香有机产品认证所在镇;大岭山建设了国家级的莞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园,具备了雄厚的莞香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目前,我镇已申报了广东省“莞香小镇”、莞香地理保护标志产品中心镇和莞香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莞香有机产品认证所在镇;莞香非遗保护园已开发种植莞香3000多亩,年产量达1.5吨,原材料价值达7000多万元,莞香文化产业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基于我镇莞香文化产业的发展实际,我镇定位打造成为东莞莞香文化产业发展的标杆,为更好地推动该目标的实现,建议市政府在发展规划中能将政策中适当倾斜。对此提出以下意见:


  
建    议:
  
  一、建议在用地政策方面向大岭山倾斜。目前,大岭山的“莞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园”、“贡香居女儿香种植基地”等均建设已有一定的规模,但由于用地政策方面的限制,致使包括“莞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莞香制作技艺省级传承基地”、“莞香文化旅游体验”等项目都无法上马建设,影响了莞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园、贡香居女儿香种植基地的总体建设进度。为此,建议市政府能适当在用地政策方面向大岭山倾斜,推进莞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园、贡香居女儿香种植基地的建设进度。

  二、建议在税收方面向大岭山倾斜。大岭山拥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莞香制作技艺,是目前东莞莞香的原产地,每年出产大量莞香。但由于没有设立莞香产品制造区和产品交易展示中心,所产生的税收都不归属大岭山。为此,希望市政府在这方面能适当倾斜,支持在大岭山设立莞香产品制造区和交易展示区,提高莞香生产技术人员对标准化生产的认识度和专业水平,实现高效率标准化生产。

  三、建议在莞香文化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上向大岭山倾斜。大岭山是莞香国家地理保护标志的中心镇,是莞香传统高端产品的原产区,从一定意义来说,大岭山莞香文化产业的发展可引领东莞莞香文化产业的发展。为此,建设市政府在莞香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上适当向大岭山倾斜,推动莞香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带动战略实施。同时,将发展莞香文化产业要坚持走市场化之路,企业要“唱主角”,政策倾斜,扶持企业开发莞香的衍生产品,包括但不局限于茶叶、精油、烟酒、沐浴露、牙膏、纸巾等,莞香不仅仅只作为艺术品、盆景等较为高端的产品,也可以融入平常百姓家中的日常产品。

  四、建议在莞香历史文化复兴宣传方面向大岭山倾斜。近年来,市文广新局和大岭山镇政府在莞香历史文化复兴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组织莞香企业参加国内外的相关展会,逐渐打响了莞香在全国的知名度。为进一步推动了莞香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今后要继续多渠道拓宽莞香文化品牌的宣传,并从尊重历史的角度,突出大岭山莞香生产的历史地位和现实地位。同时,对于新生一代,莞香复兴的缘起、功能等知识普及较为缺乏,为加强莞香宣传、普及、传承和保护工作,建议可将莞香文化知识进校园,以学校为牵头单位在校园举办“莞香”展览、举办以“莞香”为主题的征文比赛、邀请莞香省级传承人到课堂授课或组织学生到现有的莞香种植基地、文化体验园等进行户外课堂等多种丰富的形式,莞香文化是东莞最具特色的本土文化,普及莞香文化知识,让莞香文化得到更好地传承,让广大青少年儿童从小领略到莞香文化的无限魅力。

提案者: 大岭山镇政协小组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局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利用工作,利用我市莞香这一特色文化资源,积极探索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新路径。一是大力支持莞香小镇建设,形成以本土优秀传统莞香文化为主题,集“产、城、人、文”于一体,具有“宜创、宜业、宜游、宜居”等特色小镇,推动多产业跨界融合,积极建设成为香文化产业标杆。二是完善非遗传承保护体系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推荐广东广播电视台《见多识广》栏目组到大岭山莞香小镇拍摄,提升宣传水平,扩大莞香知名度。

下来,我局将继续支持大岭山深化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将莞香小镇纳入旅游精品路线,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文化旅游品牌。依托大岭山镇实施全域旅游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提升莞香小镇文化内涵和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美化综合环境,实施亮化改造工程,培育文创工坊、非遗墟市、研学体验、主题民宿等精品业态,策划举办一系列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活动。


财政局
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岭山镇“莞香”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200020号)收悉。根据财政职能,我局就提案提出的“建议市政府在莞香文化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上向大岭山倾斜。”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目前市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扶持资金主要包括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两个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暂未设立针对某一领域的文化发展扶持政策。提案提出的在莞香文化发展扶持上向大岭山镇倾斜,相关镇可考虑就产业与文化创意相融合的相关内容或项目向市委宣传部申请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2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岭山镇“莞香”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大岭山莞香特色小镇总规划面积约为6652亩,红线范围用地涉及禁建区、限建区和生态控制线等。经了解,目前“莞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莞香制作技艺省级传承基地”“莞香文化旅游体验”等项目的具体位置及规模尚未确定。
  建议贵镇细化该特色小镇的总体规划布局,明确相关项目红线,统计好具体的建设用地规模缺口,以便向省申请特色小镇专项规模指标,并在此次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落实,确保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税务局
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大岭山镇政协小组提出《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岭山镇“莞香”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第20200020号)收悉,根据提案中关于对大岭山镇“莞香”产业在税收政策方面适当倾斜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现回复如下:
一、在支持“莞香”种植生产方面,所涉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六条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在支持“莞香”文化发展方面,所涉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一款规定:“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第十二款规定:“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都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华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五条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用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第三款规定:“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感谢大岭山镇政协小组提出的宝贵建议,市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莞香”产业发展。

大岭山镇

  大岭山政协小组提出《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岭山镇“莞香”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第20200020号)收悉,经综合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局、市财政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土地政策方面。市自然资源局答复:大岭山镇细化大岭山莞香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布局,明确“莞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莞香制作技艺省级传承基地”“莞香文化旅游体验”等项目的红线,统计好具体的建设用地规模缺口,以便向省申请特色小镇专项规模指标。
  二、税收政策方面。市税务局答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政策执行。
  三、资金支持方面。市财政局答复:目前市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扶持资金主要包括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两个专项资金,暂未设立针对某一领域的文化发展扶持政策。关于提案的内容,可考虑就莞香产业与文化创意相融合的相关内容或项目向市委宣传部申请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四、文化资源方面。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复:近年来,市文化广电局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利用工作,利用莞香这一特色文化资源,积极探索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新路径。一是大力支持莞香小镇建设,形成以本土优秀传统 莞香文化为主题,集“产、城、人、文”于一体,具有“宜创、宜业、 宜游、宜居”等特色小镇,推动多产业跨界融合,积极建设成为香 文化产业标杆。二是完善非遗传承保护体系机制建设,积极推进 《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推荐广东广播电视台《见多识广》栏目组到 大岭山莞香小镇拍摄,提升宣传水平,扩大莞香知名度。接下来将继续支持大岭山深化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将莞香小镇纳入旅游精品路线,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文化旅游品牌。依托大岭山镇实施全域旅游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提升莞香小镇文化内涵和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美化综合环境,实施亮化改造工程,培育文创工坊、非遗墟市、研学体验、主题民宿等精品业态,策划举办一系列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活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莞香”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大岭山镇,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