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011号《关于加快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提案提出要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为市民提供通行安全和使用使得的无障碍设施,体现东莞的人文关怀,我局深表赞同。
二、在我局已完成《东莞市魅力小城街道设计技术指引》中,以打造“ 安全、绿色、高效、有序、舒适、有趣”的城市街道为发展目标,涵盖街道空间的8大系统和25项重点要素,全面覆盖交通、市政、景观等领域的重要内容,其中包括无障碍设施的设计通则、细则等内容,对提升我市城市道路慢行设施建设水平、营造安全舒适的慢行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我局将积极配合市交通局、市建设局等部门开展慢行系统及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共同推进无障碍化建设工作,营造无障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交通局
市残联: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黎炯森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市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情况
(一)汽车客运站
目前我市共有汽车客运站23个(其中一级站6个,二级站5个,三级站10个,简易站2个),根据《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级复核标准》(2011年版),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均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含盲道)及残疾人服务设施(目前主要是残疾人厕所),简易站未作强制要求。
根据近年来对全市汽车客运站开展站级复核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市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基本均设置了低位售票窗口(部分老旧汽车客运站因之前建站时未设置,采取增设带斜坡通道的增高平台的方式实现低位售票窗口功能),基本均设置了由站房门口至服务咨询处或低位售票窗口的盲道;基本均设置了无障碍通道,基本均设置了无障碍厕所或无障碍厕位。
(二)道路工程
1、在道路路段上铺设视力残疾者行进盲道,并在行进盲道转折处设置提示盲道。
2、交叉口人行道在对应人行横道线的缘石部位设置缘石坡道,贯通道路两侧,经过道路与隔离带处压低高度,满足轮椅车通行。
3、公交车站处在人行道对应的位置设置提示盲道与轮椅坡道,并在行进盲道转折处设置提示盲道。
4、在路段上、交叉口、出入口、人行天桥等地方设置残疾人指示标志,配合盲道及缘石坡道的设计,供残疾人使用。
(三)客运码头
目前我市新建、改建客运码头项目有港澳客运码头搬迁工程,该工程尚在做前期论证工作,需待《东莞港总体规划(2018-2035)》批复后,进行岸线使用申请等相关工作。届时我中心将积极跟踪,及时介入,确保无障碍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
我市客运码头目前仅有一家,东莞虎门龙威客运码头。该码头由于设计建设时间早,原设计并未达到无障碍通行要求,经过升级改造,目前该码头已基本达到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无障碍通道、坡道、洗手间、轮椅等无障碍设施使客运站内实现全程无障碍,让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弱势群体享受越来越多的便利。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汽车客运站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自负营亏;近年来由于客流量持续下降,客运站企业本已经营困难,又受疫情影响,大部分客运站处于亏本经营状态;近年来,已有东坑、横沥等10家汽车客运站因不堪亏损而选择了终止经营。
三、有关意见建议
如确需对各汽车客运站无障碍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应充分考虑汽车客运站企业实际情况,避免强制推行影响行业稳定;应配套相应专项资金,实行升级改造费用财政补助,企业落实日常维护管理。
财政局
市残联:
关于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关于加快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第20200011号)收悉。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建议》提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进程相对缓慢,需从以下四点内容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二是从更深层次角度推进无障碍化建设,三是营造无障碍建设的社会氛围,四是整合政府力量和社会资源。市残联于今年5月向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申请98万元,用于聘请第三方开展“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课题研究”,规划我市无障碍环境未来建设方向。据了解,东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专题研究须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综上所述,我局建议:市残联根据课题结果,结合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制定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方案,专题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实施。接下来,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逐步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住建局
市残联:
根据我市职能部门划分,我局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路桥、园林、绿化、燃气、供水等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工程除外)建设活动的监管。我局要求有关企业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要求,督促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一、抓好设计源头关
一是严格按标准规范设计审图。在长期工作中,我局要求各设计企业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等现行标准或技术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进行设计。在施工图审查环节,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涉及无障碍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部分进行严格把关,对没有按无障碍标准落实设计图纸的一律不予通过。二是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制度。我局不定期地、持续地组织施工图审查专家对已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质量检查,并通过东莞建设网对外公示检查结果。经检查发现勘察设计存在问题的,要求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修改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经检查发现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依法依规对项目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处罚,并实施不良行为扣分及公示处理。
二、严把按图施工关
一是在施工过程中,将不定期抽查涉及无障碍设施的相关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已通过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现未按图施工的及时签发监督文书,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依法给予处罚。二是落实对镇街(园区)涉及无障碍设施的工程项目督查,发现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督促镇街(园区)对其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三是每年组织两次全市大检查,采取抽查形式对抽查单位进行全方面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施工,对其存在的隐患及时签发监督文书,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依法给予处罚。
三、严把竣工验收关
严格按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确保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通过改善环境、完善功能、优化服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残联
黎炯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市政协第202000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无障碍设施是现代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元素,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黎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单位积极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等会办单位沟通联系,综合意见,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一、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2018年,市残联联合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工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2019年6月至今,市残联先后赴深圳、上海等地考察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为谋划做好我市无障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计划从基础调研和专项规划着手,初步制定《以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为导向,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题研究方案》,计划聘请第三方智库学者对全市无障碍环境进行专题研究,为制定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方案提供科学专业的依据。通过积极沟通和联系,今年6月底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己正式复函,同意拨付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题研究经费98万元,目前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流程。
(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1、大力开展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考虑到现阶段大部分残疾人主要在家庭和社区活动,广大残疾人有居家无障碍改造的迫切需求,2010年,我们首先选取东城、莞城两个街道1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探索开展居家无障碍改造试点,残疾人群众反响热烈,试点效果显著;2011年开始至今,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采取“一户一策”的个性化改造方式,累计为全市4600多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了无障碍改造服务,极大改善了残疾人居家和社区生活质量,改造工作还在继续推进。
2、探索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市残联与东莞电视台合作,出台各种便民举措,每周三、周五午间《东莞新闻》播出手语新闻节目,每周六东莞电台策划播出《爱心有约》专题节目,广泛宣传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解读残疾人事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方便视障人士共享新闻资讯;市残联联合市文化馆、市图书馆等单位定期开展“心目影院”志愿者讲电影活动,此活动还会在各镇街开展;市残联计划顺应互联网潮流,在市康复教育基地建设盲人图书馆,系统地为盲人提供阅读、上网等信息服务。
(三)城市公共无障碍建设稳步推进
1、提高公共服务,扩大无障碍覆盖面。目前,在市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25个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均设置了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及铺设了盲道,34条公交线路共计400辆公交汽车均安装导盲系统,轨道交通线路全程15个车站均有较完善的无障碍设施。我市各类市级文体场馆均按要求建成无障碍厕位146个,考虑到残疾人情况,对市人民政府及市残联官网均进行了无障碍话改造。2019年,市残联积极与市交警支队进行沟通,市交警支队建议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人行横道过街信号灯语音提示系统作为信号灯改造的一部分,纳入《交通大会战任务清单》并予以实施。
2、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与维护。2019年至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注无障碍设施建设,先后制定《东莞市城市道路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共修建、新建盲道8450平方米,全市共完善“人非共板”模式下非机动车道与路面存在高差连接1944处,全市共有350座公厕设置了无障碍设施。
(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试点
今年4月,市残联实地调研了东莞轨道2号线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与轨道运营分公司的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主动联系收集轨道公司运营分公司的东莞轨道交通2号线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6月,市残联向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广泛征集了无障碍设施使用建议,近期将邀请残疾人代表实地乘坐体验轨道交通的无障碍设施,最优化地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调研
对比广州、深圳等地,东莞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迎头赶上,市残联计划今年10月初将聘请智库学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调研工作,调研主要围绕三个方面。
1、对无障碍设施及环境认知现状调研。一是重点对老、病、残、孕、幼等直接需求群体的调研,全面了解他们对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的满意度和需求趋势。二是对政策供给与规则制定者的调研,重点就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方向的调研。上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是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政策供给者、标准制定者,也是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者,对以上部门工作人员的调研特别重要。三是对标准执行和设施建设者的调研。对建筑设计院、交通设计院、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等部门开展调研,摸清专业技术人员在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相关标准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2、国内外无障碍制度层面的梳理与检讨。对国际一流城市和国内城市(尤其对香港、澳门、深圳等大湾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相关制度、政策和项目等方面的系统梳理。
3、对公共场所及设施的无障碍现状研究。一是对行政设施的无障碍建设现状调研。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行政办事大厅、服务窗口。二是对教育、医疗、公共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场地的无障碍建设现状调研。主要包括中小学、医院、广场等公共服务场所。三是对城市主干道、地铁、火车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调研。四是对大型商场、商业中心、酒店等经营性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调研。
调研坚持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采取抽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座谈会、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进行全方位研究,形成《东莞市无障碍建设现状专题研究报告》等多份调研报告,并根据调研成果起草《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方案》草案,编制责任分工一览表,进一步明确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建立评估和考核机制。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因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跨部门的系统工程,且存在很多专业技术和知识,对照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发挥各自职责。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加强人行道等无障碍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对影响无障碍通道(路)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整治力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严把工程设计源头关、图纸施工关,严格按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确保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自然资源局将积极配合慢行交通设施及建筑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积极提升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共同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营造无障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残联将以编制《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推进数据共享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居家无障碍改造服务,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托养难等问题,加快推动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建议充分考虑汽车客运站企业实际情况,配套改造费用财政补助,避免强制推行影响行业稳定。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逐步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教育局
市残联:
市政协第20200011号提案《关于加快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东莞市中小学校建设品质,提升东莞教育环境吸引力和师生满意度,创造更加适合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2020年4月,我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印发了《东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是编制、审核和审批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确定学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筑标准的地区指导性标准。指引已充分融入学校无障碍建设的因素,其中指引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普通中小学校建筑的入口、道路、门厅和厕所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电梯可达核心功能空间。指引条文说明第十七条要求学校要考虑部分残疾、特殊生理需求学生等需要,学生宿舍增加1%的调配用房,并配备无障碍学生宿舍。上述无障碍设计要求已应用到我市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改、扩建学校新建校舍中。接下来,我局将补齐我市学校无障碍建设的短板,指导仍存在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系统或没有执行无障碍建设相关技术标准的学校进行改造,真正做到“消除障碍、促进融合”。
办理单位: 市残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教育局,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