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座城市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是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伤病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独立自主、安全出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是为全社会成员提供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发挥着积极作用。
  今年4月10日至12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对东莞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全社会无障碍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新建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系统,无障碍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尚未得到有效执行;部分城市已建的设施未进行无障碍改造;盲道破损和被占用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无障碍设施管理亟待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乡村无障碍建设较为滞后。”同时,检查组提出了“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的建议。

  对标国家、省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要求,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尚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尚未充分融入国家、省市的战略和政策,缺少了“全市一盘棋”的理念和布局,社会对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识还不够,对无障碍设施的通用性认识不足。而广东省先后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汕头、中山、江门、惠州、肇庆等一批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活动,突显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进程相对缓慢。


建    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融入品质东莞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邀请资质或专业性强的智库、专家学者参与我市无障碍建设和规划,
  制定出台我市无障碍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无障碍建设各方资源,补齐我市无障碍建设的短板,并积极协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如“文明城市指标”、“乡村振兴战略”等政府正在推进的各个项目中同步考核,扩大覆盖面,对于建设成效优秀的单位和组织,可给予适当的奖励,全面推进全市无障碍建设。
  二、从更深层次角度推进无障碍化建设。不仅要在硬件设施上进行无障碍化建设,而且还要从使用关怀等方面给予帮助。学习借鉴深圳、上海等地的建设经验,加强对全市无障碍环境的评估。建立无障碍建设工作任务清单,通过专项计划或行动,形成工作时序安排,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工作落实。前期选取几间公园、医院、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进行无障碍建设试点,体现“多通道”感知元素,以点带面、待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建设。
  三、营造无障碍建设的社会氛围。积极倡导“消除障碍、促进融合”的理念,加强无障碍理念和内容的普及推广。据了解,深圳目前正着手开展无障碍启蒙教育,将全面无障碍城市基本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让专业的社会团体和组织机构参与无障碍推广活动和环境设计,提高全社会关注无障碍的意识。同时利用心目影院、《爱心有约》等现有的资源,普及无障碍通用设计理念,让每个人都能有意识地成为无障碍环境的建设者。
  四、整合政府力量和社会资源。市、镇两级财政应逐步加大对无障碍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向无障碍建设方面倾斜,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创新投资模式参与无障碍建设,引导慈善捐助关注困难家庭的无障碍改造等,形成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无障碍建设广泛关注与支持的聚集效应。

提案者: 黎炯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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