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8年5月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公布的近年我市中小学生健康状况数据显示:我市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视力不良的检出率分别为25.54%、50.92%、57.92%;初高中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均超过了50%,加强对我市青少年的近视防控工作仍是当前增强学生体质工作的重点。学生视力不良除原发性因素外,室内照明状况、不良用眼行为等也是其中重要影响因素。2019年我市对567所普通中小学的教学场所环境进行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教室照明符合率为69.7%,课桌椅配置符合率为37.2%;对全市930所托幼机构和761所校外培训机构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采光照明抽检,结果显示: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的采光方向、黑板照度符合率较低,分别为58.1%和56.8%。
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于2019年8月8日印发了《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了“2023年,学校教室照明要100%达标”的要求。目前我市普通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的采光照明状况与该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另外,学校不足四成的课桌椅配置符合率也表明了我市部分学校在落实教学场所课桌椅标准配置方面有待加强。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学校没有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的要求来装设、使用教室灯光照明。部分教室在设计方面没有完全达到《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有关采光照明的要求。二是校外培训机构大部分设在商厦内部,商厦既定的处所方位、外墙装饰等直接造成了这些机构的采光照明“先天不足”;此外,校外培训机构的对象范围并不局限于中小学生,也导致了一些基本教学设施配置不符合学校卫生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学校对课桌椅国家标准的具体内容不熟悉,在申购及分配使用课桌椅时,忽略了学生生长发育的个体差异,未按照标准执行,导致课桌椅型号与学生身高不匹配。
建 议:
一、政府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加强对学校现有设备设施的投入和改造。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等学校卫生标准,规范安装教室采光照明,合理配置使用课桌椅,给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场所环境。
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办学场所的准入关。建议在参照《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市校外培训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具体设置标准;对新、改、扩建的办学场所进行验收时,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教室照明、室内空气等卫生项目进行检测,把检测结果作为是否通过验收的指标之一。
三、加大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办学场所的后续监管力度。教育行政部门需充分发挥主导力量,会同相关部门协同监管,定期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教学场所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等达标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四、建立完善的学校绩效考核综合评估机制。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严禁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因此,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比重,把学校教学环境管理纳入到学校绩效考核综合评估工作中,督促学校落实好学校卫生标准,切实做好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