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唇鱼经济价值、药用价值和生态产业价值极高。(简介见附件),目前,我市黄唇鱼救护基地已成功救护驯养黄唇鱼数量达100尾,最大体长约140cm,最重约25Kg,部分黄唇鱼鱼龄约10年,已逐步进入性成熟年龄,现阶段是开展黄唇鱼人工繁殖的关键时期。加强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控,加大市黄唇鱼救护基地的建设及其人工繁殖科技攻关力度,将有利于黄唇鱼保护。。
一、当前黄唇鱼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存在多头管理问题。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可能涉及非法捕捞、倾倒垃圾、挖沙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污染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市林业局是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还涉及到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及滨海湾新区等多个部门(园区)的相关职能,具体事项可能存在多头管理问题,特别是林业部门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权,难以及时查处黄唇鱼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2、资金保障不足问题。经初步测算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和救护基地的驯养监测等基本预算需要245万元,其中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护和研究经费需要150万元,黄唇鱼救护基地黄唇鱼驯养、管护经费需要95万元。若开展繁殖研究等工作,资金方面还存在很大缺口,资金保障不足问题影响黄唇鱼工作的长期规划,这不利于黄唇鱼保护和研究工作开展。
3、存在实验场地设备欠缺和专业技术薄弱问题。机构改革前,原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单位有实验与办公室场地面积3600平方米,实验室具有3类103项指标检测能力,配备生物化学实验室大型仪器30多台套、海洋环境监测车1辆、监测艇1艘,具有水产养殖、环境保护、生物化学、渔业资源等多个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26名。机构改革后,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承接了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任务和养殖、救护职能。但是相关场地和设备缺乏配备,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仅有1名,整体力量严重不足。黄唇鱼科研工作严重滞后,难以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建 议:
二、建议
1、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由市林业局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及滨海湾新区等多个部门(园区)建立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机制,根据各自职能开展相关执法,确保黄唇鱼生境得到有效保护,严控非法捕捞。
2、保障资金投入力度
将黄唇鱼保护作为一项长远事业开展,完善黄唇鱼保护与人工繁殖研究等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建设。管理单位应争取市财政在资金投入的更大支持,同时争取把黄唇鱼列入东莞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及省级海洋生态保护等专项扶持范围。建议市财政对黄唇鱼有关保护工作开展充分调研,在资金方面给予保障,确保黄唇鱼养活、养好,为人工繁殖研究打好基础。
3、加强相关专业技术力量的引入与人员培训
一方面,市林业局要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生境保护和黄唇鱼驯养繁殖研究进行技术合作交流;另一方面,探索引入高校及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合作交流,适时引入社会资本,建立黄唇鱼工厂化养殖(救护)试点车间,推进黄唇鱼人工繁殖科研攻关,并结合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机构人员专业知识。
4、加强对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的宣传力度
通过对黄唇鱼救护基地的规划建设,根据黄唇鱼驯养繁殖和相关研究的发展需要,可适当扩大黄唇鱼救护基地的整体规模,打造成集黄唇鱼驯养救护、生物科技创新研究、市民科普教育、水生动物救护展览四大功能为一体的海洋公园式基地,作为东莞促进物种保护与经济融合发展的亮点项目向社会展示。
滨海湾新区
现状黄唇鱼保护基地位于滨海湾新区威远岛南面社区上围涌附近,占地面积约60亩,为临时租用,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经了解,黄唇鱼对栖息环境的要求十分严格,救护基地紧邻珠江主航道,水运交通非常繁忙,来往的大型货船产生的噪声不利于黄唇鱼的救护,且威远岛处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区,根据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威远岛南部将打造国际交流合作与科创智慧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威远岛将进入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阶段,现有区域可能不利于黄唇鱼的保护,建议后续人工繁殖基地重新选择更为合适的地方进行更好保护。
市自然资源局
政协提案第20200002号《关于加大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控及黄唇鱼人工繁殖科技攻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用途管制,划入红线管控。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是我市唯一的海洋自然保护区,为加强对该保护区自然资源环境的保护,一是在《东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中专门划定虎门自然保护区,面积663公顷,明确该功能区海域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二是在《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中将该保护区全部划入海洋生态红线,特别是将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划入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进一步强化管控要求;三是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根据相关规程和要求将黄唇鱼保护区绝大部分面积划入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
二、坚持生态优先,严格审批项目用海。我局在项目用海过程中严格落实海域用途管制要求,对于不符合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控要求的项目用海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用海也须经过严格论证,截至目前,我市在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仅办理过一宗项目用海手续,属于海洋整治修复项目,符合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功能定位。
三、完善共管机制,加强监管巡查。机构改革以来,我局结合职责分工,主动加强与海警、海监等海上执法部门以及属地镇政府的沟通合作。制定《2020年东莞市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方案》,将完善全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及跨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将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纳入海域动态监管范围,力争对违法用海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2020年以来,共对该海域开展动态监管巡查2次,未发现违法用海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
市林业局: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002号提案《关于加大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控及黄唇鱼人工繁殖科技攻关的建议》已收悉。提案指出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可能涉及非法捕捞、倾倒垃圾、挖沙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污染等情况,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我局作为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部门,对我市自然保护区进行监管。2017年,按照《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粤环〔2017〕39号)文件要求,结合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国家环保部开展的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专项行动工作,对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开展自查自纠,经检查发现保护区内有32处违法构筑物。我局已督促黄唇鱼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对违法构筑物进行清理。同年12月全部拆除并恢复原状,拆除违法用海面积2130平方米。
一、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排查。2019年2月我局制定出台了《东莞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分别于1月和12月组织了黄唇鱼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保护区内基本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暂未发现从事违法开发建设、生产排污等破坏自然生态行为。
二是初步建立定期会商制度。2019年8月,我局与主管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的市林业局召开自然保护区实地巡查排查情况反馈会,明确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对各地块所有权情况和生态现场造册列表。
三是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开展海洋环境监测。2020年,安排专项资金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按照东莞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落实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重金属等28个项目的监测工作,为海洋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继续巩固东江北干流、麻涌河、淡水河、东江南支流、太阳洲东海、太阳洲西海、茅洲河等河流现有的整治成果,在继续维持目前水质现状的基础上稳中求好,建立水质稳定维持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沿河截污和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水体环境质量。同时,印发《关于推进太平水道消除劣V类水体综合整治工作的函》、《关于推进磨碟河消除劣V类水体综合整治工作的函》,重点推进磨碟河、太平水道整治,加快推进入海河流水质达标攻坚计划,争取今年底消除劣Ⅴ类水质。涉及太平水道的“沙田、虎门镇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已动工建设,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涉及磨碟河整治的“磨碟河片区雨污管网及配套工程”,目前已完成综合整治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初步方案专家评审,积极推进相关项目挂网招标工作。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2020年3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开展入海排污口核查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全市入海排污口分布地图以及排污类型,建立了排污口整治进度报送制度、监测情况报送制度,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工作跟踪督导,及时掌握整治进度,对其中 28个工业及城镇污水处理类型入海排污口,强化长效监管,要求属地政府加强现场检查和环境监管,确保其持续达标排放。对另外50个城镇村生活污水类型入海排污口,由各镇街因地制宜采取适合的整治措施,定期上报整治进展情况,切实减少污染物入海总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保护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力度。作为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专责小组的牵头单位,我局负责组织核心单位编制《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专责小组报告》,通过整合水源地、水系、林地、草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绿地等各类保护边界,提出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明确生态空间保护、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修改完善专责小组报告,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加强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力度。
二是改善自然保护区内海域水质质量。落实《东莞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入海污染源和排污口摸查整治,对161个入海污染源进行专项排查,制定《入海污染源整治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8个沿海镇区和滨海湾新区属地政府责任,大力开展入海污染源问题整治,进一步改善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所在海域水质质量。
财政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大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控及黄唇鱼人工繁殖科技攻关的建议》(第20200002号)的会办意见
市林业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大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控及黄唇鱼人工繁殖科技攻关的建议》(第20200002号)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资金保障不足”的问题。根据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的申请,2020年市财政在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中已安排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和救护基地的驯养监测等240.89万元,其中东莞市黄唇鱼救护基地黄唇鱼驯养、管护经费95.98万元,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护和研究经费144.91万元,已确保黄唇鱼保护和研究工作开展。
二、关于“建议市财政对黄唇鱼有关保护工作开展充分调研,在资金方面给予保障”的问题。根据《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东府办〔2019〕37号),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制定、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对黄唇鱼有关保护工作开展充分调研,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涉及资金需求,我局建议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做好相关资金方案,按照相关年度预算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关于加大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控及黄唇鱼人工繁殖科技攻关的建议》回复意见的函
市林业局:
关于覃何贵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控及黄唇鱼人工繁殖科技攻关的建议》(第20200002号)提案由我局会办。结合我局渔业管理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职能,现对此建议提出的“存在多头管理问题—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权,难以及时查处黄唇鱼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问题回复如下:
一、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内渔业执法基本情况
为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好黄唇鱼生存环境,近年来我局渔政执法支队不断加大渔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内渔业违法行为。我们以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水域为日常巡查重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在夜间、周末及节假日开展突击检查,每年还围绕“亮剑”专项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清除违规网具、打击电鱼、打击违反休渔规定偷捕行为等系列执法行动,坚决打击违法捕捞行为。2018年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在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内,共清除违规网具15张(个)230米,查处违法捕捞案件1宗,没收“三无”船舶1艘、张网5张,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非法捕捞行为基本得到遏制。
二、关于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执法建议
建议:一是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东府〔2016〕33号)赋予的职权,尽快协调落实关于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的执法主体问题。二是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牵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内渔业违法行为,全力配合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渔业执法工作。
林业局
覃何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控及黄唇鱼人工繁殖科技攻关的建议》(提案号:20200002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黄唇鱼保护区管护问题:东莞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由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东莞市自然保护服务中心(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所)(以下统称:保护地中心)负责管护,保护地中心根据自身职责针对黄唇鱼保护区制定了《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巡护工作制度》、《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保护区进行巡护。
由于保护地中心没有执法权,在管护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护地中心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虎门镇镇府等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并得到各单位部门积极支持。今年6月在市林业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大力支持下,保护地中心和市渔政支队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就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阻止、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在海域污染防治方面通过专项排查、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加强近海岸污染防治等措施,市自然资源局在海域使用方面通过将黄唇鱼保护区划入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审批项目用海、加强监管巡查等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在渔业管理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通过将黄唇鱼保护区水域列为巡查重点、开展突击行动和专项行动等措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黄唇鱼保护区进行管控。
在各有关单位的通力配合下,目前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未发现倾倒垃圾、挖沙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偷排污等情况,保护区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关于黄唇鱼保护相关资金保障问题:2020年保护地中心涉及黄唇鱼保护区年度预算共240.89万元,主要用于黄唇鱼保护区环境监测、保护宣传、黄唇鱼救护、保护区巡护等项目和黄唇鱼救护基地租金、黄唇鱼驯养管护、黄唇鱼饵料购买等,基本能够满足黄唇鱼保护区和黄唇鱼救护基地日常运作。目前由于相关技术人员不足,有关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本底科考和发展规划、黄唇鱼生物学特征、病害防治、遗传育种等研究进展缓慢,所需资金未得到落实。我局将按需向市财政申请资金。
关于专业技术不足与人员培训问题:根据海洋渔业相关技术人员不足实际情况,保护地中心通过聘请相关海洋渔业专家为技术顾问,成立由渔业专家组成的黄唇鱼救护基地技术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研讨黄唇鱼的救护、驯养、繁育和研究等相关事项,为黄唇鱼人工繁殖创造条件;另外东莞市自然保护服务中心通过委托相关科研院校等技术单位参与黄唇鱼保护区的环境监测和资源调查;2020年下半年计划招聘海洋渔业相关专业技术员1名,逐步充实技术力量。
关于保护区宣传教育问题:保护地中心利用移动短信端口服务,对进入保护区及临近保护区范围的市民、游客发送警示信息进行保护区宣传;沿保护区海岸线设置宣传警示牌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措施,加强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宣传工作。下来我局计划结合威远岛旅游资源和东莞市滨海湾新区规划建设,将黄唇鱼救护基地打造成集旅游、自然教育、科普宣传为一体的省级自然教育基地。
以上是我局的回复意见,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