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唇鱼经济价值、药用价值和生态产业价值极高。(简介见附件),目前,我市黄唇鱼救护基地已成功救护驯养黄唇鱼数量达100尾,最大体长约140cm,最重约25Kg,部分黄唇鱼鱼龄约10年,已逐步进入性成熟年龄,现阶段是开展黄唇鱼人工繁殖的关键时期。加强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控,加大市黄唇鱼救护基地的建设及其人工繁殖科技攻关力度,将有利于黄唇鱼保护。。
  一、当前黄唇鱼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存在多头管理问题。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可能涉及非法捕捞、倾倒垃圾、挖沙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污染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市林业局是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还涉及到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及滨海湾新区等多个部门(园区)的相关职能,具体事项可能存在多头管理问题,特别是林业部门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权,难以及时查处黄唇鱼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2、资金保障不足问题。经初步测算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和救护基地的驯养监测等基本预算需要245万元,其中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护和研究经费需要150万元,黄唇鱼救护基地黄唇鱼驯养、管护经费需要95万元。若开展繁殖研究等工作,资金方面还存在很大缺口,资金保障不足问题影响黄唇鱼工作的长期规划,这不利于黄唇鱼保护和研究工作开展。
  3、存在实验场地设备欠缺和专业技术薄弱问题。机构改革前,原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单位有实验与办公室场地面积3600平方米,实验室具有3类103项指标检测能力,配备生物化学实验室大型仪器30多台套、海洋环境监测车1辆、监测艇1艘,具有水产养殖、环境保护、生物化学、渔业资源等多个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26名。机构改革后,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承接了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任务和养殖、救护职能。但是相关场地和设备缺乏配备,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仅有1名,整体力量严重不足。黄唇鱼科研工作严重滞后,难以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建    议:
  二、建议

  1、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由市林业局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及滨海湾新区等多个部门(园区)建立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机制,根据各自职能开展相关执法,确保黄唇鱼生境得到有效保护,严控非法捕捞。

  2、保障资金投入力度

  将黄唇鱼保护作为一项长远事业开展,完善黄唇鱼保护与人工繁殖研究等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建设。管理单位应争取市财政在资金投入的更大支持,同时争取把黄唇鱼列入东莞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及省级海洋生态保护等专项扶持范围。建议市财政对黄唇鱼有关保护工作开展充分调研,在资金方面给予保障,确保黄唇鱼养活、养好,为人工繁殖研究打好基础。

  3、加强相关专业技术力量的引入与人员培训

  一方面,市林业局要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生境保护和黄唇鱼驯养繁殖研究进行技术合作交流;另一方面,探索引入高校及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合作交流,适时引入社会资本,建立黄唇鱼工厂化养殖(救护)试点车间,推进黄唇鱼人工繁殖科研攻关,并结合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机构人员专业知识。

  4、加强对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的宣传力度

  通过对黄唇鱼救护基地的规划建设,根据黄唇鱼驯养繁殖和相关研究的发展需要,可适当扩大黄唇鱼救护基地的整体规模,打造成集黄唇鱼驯养救护、生物科技创新研究、市民科普教育、水生动物救护展览四大功能为一体的海洋公园式基地,作为东莞促进物种保护与经济融合发展的亮点项目向社会展示。

  


提案者: 覃何贵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