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目前,我市项目从立项到办理产权平均历时170个工作日左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还存在时间长、环节多等问题。
一、目前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有待完善。目前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在过程覆盖、分类管理项目、审批流程等方面都有不足的地方。
二、审批环节的精简不够彻底。《通知》要求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并则并、能转则转、能调则调。目前,在部门内基本做到了“能减则减”、“能并则并”,但部门间的“并”并不彻底,比如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可以进行整合。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仍需消防部门和人防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减”得不彻底,后期极可能死灰复燃。
三、工程建设注册人员资格改革仍需突破。当前涉及工程注册人员的改革只停留在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方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注册人员的承接业务数量方面涉及不多、仍存在较大限制,不利于工程注册人员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缺少集中的办事窗口,网上审批管理平台有待完善。由于诸多原因,市民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建设进度滞后且进展缓慢,网上审批平台不够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进程。
建 议:
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现有审批制度。在过程覆盖、分类管理项目、审批流程等方面,尽快完善目前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二、重点突破部门间审批环节的“并”和“减”。统筹考虑机构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的内在关系,将部门之间相近、相似的审批环节进行合并,合并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预审、方案审查和建设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彻底取消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消防部门和人防部门只需进行备案。
三、推行监理工程师“多点执业”改革。打破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在3个项目任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在1个项目任职的约束,合理利用监理资源,探索监理工程师扩大任职范围,试行“多点执业”,并逐步推广到建设行业其他人员,推动行业内人员良性流动,增强市场活力。
四、加快建设“两个大厅”。建议加快建设市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完善“政务一网通”审批管理平台。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分阶段集成审批,实现“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同时,同步建立完善预警监察系统,对未按时完成审批的部门,适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