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先进制造业中心的定位,为我市高校与港澳企业的校企合作提供了新契机,也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
目前,我市高校与港澳企业的校企合作,一个突出问题是企业参与高校教育的相关制度缺失和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尚未将企业作为高校教育实施中的一个重要主体。校企合作中,企业因没有清晰的主体地位,权利、义务、职责不明确,致使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多情况下是高校主动向企业寻求合作,依靠人际关系联络的居多,少有政策上的指导、扶持与保障;再者,校、企对合作在认识上与操作上也存在偏差与缺乏融合、连贯性;此外,存在合作范围不广、合作层面不深的现状,例如高校较多为解决实习毕业问题,企业仅提供一定项目支持、定岗实习,乃至视为廉价劳动力来源等;而校企合作的资金、场所、设备等也较为欠缺。
我市高校与港澳企业积极发展校企合作,利于培养港澳企业所需的专业人才、适应东莞发展的高端人才;港澳企业也可籍此借助高校的知识、人才优势,助推转型升级、解决发展瓶颈与布局新兴产业。
建 议:
一、政府的主导调控、扶持保障制度与力度作用明显,亟需加强。由市政府部门牵头,如港澳事务局、人力资源局、教育局等,联合港澳行业商(协)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代表,以及我市高校,共同商讨制定与完善校企合作的指导政策,包括:明确高校、企业在合作中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重视契约精神;高校、港澳企业合作资格、资源对接准则;校、企积极开展合作的激励、扶持措施;所培养人才的岗位等级认证制度与就业措施。
二、组建由政府部门、高校、行业商(协)会和代表企业联合办公小组,负责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宣传与指导,统筹推进、交流协调、沟通协商、跟进落实、解决问题、成果展示等,形成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建设与完善校、企合作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实训的基地,分市级示范性基地与镇级基地两种。市级示范性基地主要面向高校教授、教师、博士、硕士等高端人才以及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高校深度参与企业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以及协助解决企业发展瓶颈与创新管理模式等;企业助力高校发展,共享高校高端人才、大型精密仪器实验平台等。并籍此为改进完善校企合作相关政策、制度提供依据,以及为高校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提供借鉴与指导。镇级实训基地建设以行业商(协)会、企业出资为主,联合高校,以解决师资、场地、学费、教学设备、专业对口实习岗位和人才就业等关键问题。
四、甄选知识、技术密集型的重点港澳企业,联系我市高校,商讨开启人才培养“订制”新模式。针对企业需求,共同制定课程体系、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就业方案;组建企业冠名班级,展示、渗入企业文化;高校教师联合企业的高管、工程师担任课程教学、实践指导教师,引进企业新技术、设备,融入企业管理模式,共同培养、管理,共同考核。促使我市高校学生与港澳企业零距离接触,贯通学习、实践、就业全过程,成长为专用性技能型人力资本,毕业后实现零距离上岗。这利于高校摆脱重于理论学习、技能实践短缺的局面,培养出适合企业岗位所需的专业人才,推进企业聘任与人才就业实现精准对接,使企业减少求才成本、稳定人才,提升品牌的内涵与影响力。
五、鼓励与扶持有条件的港澳企业与我市高校深度融合,出资联合共建实体企业。由学生直接负责业务操作,以真实的企业场所锤炼技能与思维;通过参与实体企业经营管理与业务操作,指导学生实践,更多理论知识强、实操能力相对弱的高校教师也得以提升与反思理论教学;而港澳企业借此可尝试运营管理新模式、培育所需人才与新增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