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贡献国家税收、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力军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企业群体,是产业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但这样一个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做出重要贡献的群体,却长期受困于融资难的问题,企业在贷款到期时多半是通过社会途径筹措还贷资金,成本高,风险大,企业财务负担日趋沉重,更制约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及企业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尤其是充分利用企业现有商标品牌融资是当下降低融资成本、激活实体经济、解其燃眉之急的有效手段。目前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无法充分利用商标品牌融资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大多中小企业缺乏商标品牌价值意识,企业在规模化和固定资产等方面无优势,加上企业内动力不足,抗击市场风险能力较差,导致无法获得银行金融机构较高的信用评级,致使融资渠道相对狭窄及融资成本高。
  二是政府部门缺少建立有效商标品牌价值评估体系系统,未对企业商标品牌做价值评级和信用评级。另外,政府部门倾向于支持大型企业和招商工作中的新入住企业,相对于原有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门槛过于高,导致中小企业不能有效、及时的获取银行贷款。
  三是各家银行金融机构在强化信贷风险防控的大背景下,正规的银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认定以大企业的标准作参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达到发放贷款的条件,提高了中小企业贷款门槛,加剧了融资难的矛盾。
  对于帮助中小企业群走出困境,健全商标品牌融资体系来激活实体经济,需要政府、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建    议:
  一、推动商标品牌信用贷体系,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1、由政府牵头联合专业机构共同搭建“商标品牌价值评估体系”系统及信息共享交流平台,通过评估系统给企业授予“商标品牌价值级别和信用级别”,同时制定商标品牌价值级别和信用级别对等融资的金额机制,让企业凭授信书可以直接贷款。
  2、由政府牵头联合专业机构共同设立针对性的中小企业贷款机制,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及贷款成本。
  3、政府部门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为中小企业担保、贴息。
  4、政府联合专业机构共同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便利满足中小企业筹资需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5、政府加强与国有银行和地方银行的沟通,以政府推动、银行主导、中小企业参与的方式,研究制定与大企业脱钩、符合本地区中小企业实际的银行独立信用评级体系,适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
  二、鼓励推动产业链龙头发起组建小额融贷公司
  在支持上下游配套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信息比较对称,显著增强了融贷风险的可控性。因此建议加快推动发展由产业链龙头企业组建小额融贷公司,加大对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组建小额融贷公司的支持。政府要加大对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扶持力度,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建立信用担保补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优惠政策。同时,鼓励其参与大型集团企业原料、生产、销售、市场等环节的分工,争取大企业的资金支持。
  三、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目光下移,关注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进一步发挥好行政监管与服务作用。财政、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指导其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健全财务报表、缴税台账等,为银行信用评级打下基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中小企业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提高经济效益,提升社会形象,履行还贷义务,争取各类金融机构的广泛支持。
  


提案者: 蒋淑军

人民银行

  (一)制定相关政策,着力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是每年结合东莞市政府一号文及重大工作部署,出台信贷指导意见。2018年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信贷工作支持东莞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调整信贷资源配置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配合市政府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非公经济50条),在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方面,人民银行东莞中支着力从纾解非公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投向中小微企业等方面提出5条政策措施;三是与市经信局、金融局联合出台《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确保各项金融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积极发挥央行低成本政策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是人民银行东莞中支严格贯彻落实总行降准政策,及时将总行降准文件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有效释放银行流动性,进而引导企业融资成本下行。2018年以来,共落实4次定向降准政策,释放流动性126.46亿元,并督导降准释放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宏观审慎评估(MPA)严格要求金融机构将定向降准释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截至2018年末,金融机构已完成投放降准资金63.89亿元,宏观审慎评估该项目考核合格率达100%。二是积极用好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提升发放效率,定向支持中小企业。2018年累计发放了24.35亿元再贴现。201811月指导银行机构通过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再贴现模块成功办理首批线上审批再贴现业务,提升了再贴现办理效率。与此同时,根据总分行的要求,新增再贴现限额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票据和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票据,对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三)东莞中支联合政府部门发挥“几家抬”政策合力作用下,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所降低。民营企业贷款(集体控股企业和私人控股企业贷款)余额2789.26亿元,同比增加377.25亿元,增长15.64%,比上年同期多增12.2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12.70亿元,比年初增加172.55亿元,增长11.79%。融资成本方面,截至2018年末,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63%,达到2018年以来最低点,全年来看,融资利率呈总体下行态势,融资贵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四)为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助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人民银行东莞中支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有关部署,将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发挥“几家抬”合力,重点开展“访百万企业 助实体经济”专项行动,组织金融机构在年底前完成近24万家企业的走访工作,通过走访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宣讲金融政策,提供金融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是继续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和窗口指导。出台信贷指导意见,督导辖区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定向支持银行机构扩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规模。将全市季度信贷联席会议延伸到更多镇街召开,加强政银企沟通交流,提升政策传导效率。


东莞银监局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309号提案的答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蒋淑军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商标融资激活实体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提案》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提案中有关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我分局充分发挥监管引领作用,引导辖区银行保险机构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一是督促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在年初规划好年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单列全年监管考核口径下的小微信贷计划,并持续跟踪小微信贷计划执行情况,保持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效满足地方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通过加强考核指标监测、召开座谈会、监管约谈、发出提示单等多种形式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切实落实“两增两控”要求,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
  二、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通过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检查辖内银行机构是否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等七类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收费。二是建立银行服务收费暗访常态化机制,督促辖内银行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规定及“两禁两限”要求,着力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引导辖内银行机构通过业务创新、减费让利、拓宽融资渠道等形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三、着力解决“倒贷”问题。一是督促辖内银行机构认真研究出台续贷方案,切实缩短企业融资时间。如东莞银行已制定《东莞银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符合监管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可采取发放新贷款结清原贷款的方式,实现“无缝转贷”,提高了小微企业贷款续贷效率。二是督促辖内银行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策略,针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创新推出续贷业务品种,减少小微企业转贷、过桥等融资成本。如东莞黄江珠江村镇银行推出“珠江?连连贷”业务;中国银行东莞分行推出了“中银接力通宝”产品;农业银行东莞分行推出了“连贷通”续贷产品。
  四、丰富金融产品体系。一是鼓励辖内银行机构不断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优化业务流程,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等,疏通金融信贷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渠道,提供适应各类现代服务业客户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二是鼓励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开展“银税互动”,利用企业纳税评价结果为小微企业增信,并创新推出银税产品,如渤海银行东莞分行开发了“渤税贷”产品,东莞银行开发了“银税快贷”产品。三是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围绕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积极推出“量体裁衣”式金融产品。如:东莞银行针对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开发了教育快贷、投标贷、倍增贷等特色信贷产品;针对不同成长周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推出孵化快贷、投联贷、三板贷等科技金融专项产品。
  五、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一是鼓励辖内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将资源向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领域倾斜,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深度挖掘自身金融数据和外部征信数据资源,在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探索研究全流程线上贷款业务模式。二是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坚持回归本源、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定位,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把握“地缘、亲缘、人缘”的固有优势,深耕本地小微企业市场,因地制宜创新信用评价方式和信贷产品。三是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情况下,为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并针对小微企业的还贷方式,提供更为灵活的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四是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合理确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如根据客户金融服务需求设定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实施贷款额度管理,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针对不同企业量身设定贷款期限等。
  今后,我分局将继续按照银保监会、广东银保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引领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更积极、更主动地支持和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支持东莞经济稳增长。
  感谢对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309号的会办意见
市金融工作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作为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309号提案《关于推动商标融资激活实体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提案》的会办单位,现根据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完善商标融资顶层制度设计
  我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183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实施意见》作为我市全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中第9点要求提升我市商标品牌资产运用能力,推进商标质押融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业务,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对商标专用权所有者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题,并要求加强经费保障,保障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二、培育孵化商标品牌服务机构
  我局全力支持商标品牌服务机构发展,目前规划在东城商事制度改革试验基地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区,重点服务商标品牌,计划将发挥商改综合试验基地聚集优势、场地优势、政策优势,引进、培育一批商标知识产权评估、运用等专业服务机构。依托东莞市商标品牌研究院,研究商标评估体系的科学性、准确性,提升我市商标品牌价值评估水平和资产运用能力。搭建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与企业的对接平台,鼓励现有服务机构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商标价值评估服务。



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提案第20190309号的会办意见
  市金融工作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关于推动商标融资激活实体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提案》(第20190309号)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优化政策环境、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助推金融创新、大力推动直接融资、维护金融生态为抓手,陆续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通过落实信贷倾斜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丰富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强化增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型金融业态、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等综合措施,着力提高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决策部署,我市出台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出台《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和《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建立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和设立规模为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银行加大对白名单内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和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撬动银行机构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少于50亿元,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实施“三融合”信贷支持政策,通过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贴息力度,缓释试点银行信贷风险,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继续设立设备融资租赁资金,对原政策修订完善形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保留融资租赁贴息补助、融资租赁风险补偿两项资助项目,一是我市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入设备,按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一定比例可申请贴息,二是融资租赁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且发生坏账损失的,根据损失额的一定比例可申请风险补偿;落实《东莞市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实施办法》,通过设立机构奖励、风险补偿和评级补贴,加大对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力度,安排东莞市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可按照文件规定申请该项资金的风险补偿。
  此外,提案提出财政、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指导其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健全财务报表、缴税台账等。按照新会计法、现行会计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会计人员财务知识的更新属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畴,来文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人员培训,我局认为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单位,应担承担主体管理责任,及时对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和学分进行管理。另用人单位还需保障单位会计人员的学习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额度不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会计人员可根据企业管理以及自身知识结构完善等实际需求,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新版)”中选择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获取相关培训课程和政策更新资讯,及时更新会计财务知识,更好的为用人单位财务工作服务。
  下来,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逐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协同效应,多措并举优化企业融资服务,全力破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难。同时,考虑到我市中小企业较多委托社会上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财务核算和出具财务报表,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需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提升财务核算服务水平,我局将鼓励和支持代理记账机构年内成立行业协会,以行业协会管理形式,加强财政业务指导,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的管理,订立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奖惩措施、实行诚信体系建设等,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行为。


市金融工作局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30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蒋淑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商标融资激活实体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提案》(案号:20190309)收悉。感谢您对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的关心和所提出的宝贵建议。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近年来通过政策引导、营造环境,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18年末,东莞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209.45亿元,比年初增加1223.39亿元,同比增长17.51%;其中,全市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25.75%31.16%43.09%,可见,企业贷款流向中小微企业的比例接近75%。我市通过引导驻莞银行机构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截至2018年末,东莞辖内各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126.25亿元,比年初增长18.67%,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16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0.56万户,同比增加3.03万户,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力度不断加大。
  一、我市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大力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
  人民银行东莞中支严格贯彻落实央行降准政策,不断有效释放银行流动性,2018年以来,共落实4次定向降准政策,释放流动性126.46亿元,并督导降准释放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积极用好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中小企业,2018年累计发放了24.35亿元再贴现。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货币信贷工具,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18年末,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63%,达到2018年以来最低点,全年来看,融资利率呈总体下行态势,融资贵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二)大力完善政策扶持措施
  一是通过《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细则,设立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银行提供占贷款本金总额2%的风险补偿,并建立大幅扩容的中小微企业白名单,撬动银行机构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少于100亿元,促成银行机构“敢贷”、“可贷”、“愿贷”,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已选择4家银行作为首批试点合作银行。二是通过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安排贷款贴息资金,引导和鼓励银行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市财政累计拨付风险补偿金2369.97万元,累计拨付贷款贴息14615万元,惠及企业1245家,平均每户贴息约11.74万元。三是继续设立设备融资租赁资金,对原政策修订完善形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保留融资租赁贴息补助、融资租赁风险补偿两项资助项目。四是在原地方金融稳定专项资金运作的基础上,完善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操作规程。持续推动专项资金的使用,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
  (三)大力丰富金融供给
  一是鼓励辖内银行机构不断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优化业务流程,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等,疏通金融信贷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渠道,提供适应各类现代服务业客户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二是税务部门持续扩大参与“银税互动”商业银行的范围和数量,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纳税信息给予便捷高效的信用贷款。截止20193月末,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等13家银行机构已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三是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围绕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积极推出“量体裁衣”式金融产品。如:东莞银行针对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开发了教育快贷、投标贷、倍增贷等特色信贷产品;针对不同成长周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推出孵化快贷、投联贷、三板贷等科技金融专项产品。
  (四)大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一是鼓励辖内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将资源向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领域倾斜,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深度挖掘自身金融数据和外部征信数据资源,在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探索研究全流程线上贷款业务模式。二是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坚持回归本源、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定位,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充分把握“地缘、亲缘、人缘”的固有优势,深耕本地小微企业市场,因地制宜创新信用评价方式和信贷产品。三是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情况下,为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并针对小微企业的还贷方式,提供更为灵活的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四是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合理确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如根据客户金融服务需求设定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实施贷款额度管理,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针对不同企业量身设定贷款期限等。
  (五)大力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是大力开展“广东(东莞)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粤信融平台)运用推广工作,推动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安监、环保等14家行政管理单位信息录入工作,引导全市具备条件的银行机构已接入平台,降低信息获取成本,搭建银行与企业融资对接平台。二是开展“访百万企业助实体经济”专项行动,依托“广东省企业走访管理系统”,加大金融供给端发力,通过提高金融服务可及性,推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提供充分正规金融服务,带动降低总体融资成本,推进解决企业“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整合资源,发挥多部门合力,争取用3-5年左右时间,组织全市银行机构走访超过23万家暂无银行授信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了解融资需求,宣讲金融政策,提供金融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向银行推送企业信息供银行走访对接、提供服务的市场化长效机制。
  (六)大力推动信用增进支持和风险分担
  经过近年来的“减量增质”工作,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整体质量得到一定程度提升,并积极推动设立了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东莞虎门富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3家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提高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整体能力,着力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18年底,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在保余额53.42亿元,同比增加38%20177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试点实施方案》,设立“政银保”合作贷款扶持专项资金,开展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工作,为我市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向合作银行申请政策扶持担保贷款,缓解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的问题。20179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实施办法》,新设融资担保公司按注册资本2‰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可按融资担保公司实际损失的10%给予风险补偿,对单个公司代偿损失补偿每年最多可达50万元。
  (七)大力推进商标质押融资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商标品牌发展工作,全市上下把商标品牌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来抓,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大力推进商标质押融资工作。
  一是颁布实施了《东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资助暂行办法》(东府办〔201486号),对商标质押融资工作进行了探索,在试点的一年期内,共有9家银行完成了业务操作流程并启动商标质押贷款业务,共为7家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约4亿余元。
  二是鼓励辖内银行机构不断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优化业务流程,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等,疏通金融信贷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渠道,提供适应各类现代服务业客户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如东莞银行已制定《东莞银行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对企业准入条件、专利权要求、专利权价值评估及质押率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同时,该行推出了“专利权质押快贷”,质押登记手续可宽限至放款后2个月内完成,确保贷款发放的时效性。
  二、我市推动商标质押融资工作面临的问题
  整体来看,我市多举措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商标质押进行融资方面也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目前在推进该项工作上面临如下问题:
  (一)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难。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技术要求较高,对评估公司的资质有一定的要求,且行业缺乏商标专用权评估的统一技术规范标准,导致不同评估公司可能对同一商标的评估结果也会差异较大,客观上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评估价值采取较为保守的态度。
  (二)商标质押贷款登记手续复杂。商标质押贷款登记涉及的环节较多,所需资料繁多,此前商标质押登记必须到北京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现在虽然可以就近到广州办理,但仍然比一般的融资抵押手续所需时间更长,且质押率较低(一般20%左右),降低了企业申请商标质押融资的意愿。
  (三)商标价值的处置和变现难。受我国现行商标管理制度影响,流通、转让存在困难,使商标专用权质押面临较高的潜在风险,导致银行对此类业务采取较为审慎的态度。且商标价值的高低与企业经营情况的好坏关联紧密,商标价值也会因为企业经营不善而大打折扣,商标减值风险较大。
  (四)商标评估费用较高。考虑到融资成本的问题,企业若具有其他更方便落实贷款的抵、质押物,一般不会优先选择利用商标落实质押申请融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3月,我市印发了《东莞市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为我市商标品牌发展提供纲领性的指引,文件要求推进商标质押融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业务,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对商标专用权所有者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题。下来,我市将着力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支持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政策
  研究和制定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在总结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资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资助方式和额度,从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奖励商标服务机构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资助的企业范围。
  (二)全力支持商标品牌服务机构发展
  目前规划在东城商事制度改革试验基地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区,重点服务商标品牌,计划将发挥商改综合试验基地聚集优势、场地优势、政策优势,引进、培育一批商标知识产权评估、运用等专业服务机构。搭建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与企业的对接平台,鼓励现有服务机构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商标价值评估服务。
  (三)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业务
  一是鼓励和支持辖内银行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体系,创新授信评级,严格授信额度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价值动态评估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二是鼓励辖内银行机构根据出质知识产权的不同类型和担保方式设定有差别的贷款利率。三是鼓励保险机构研究开发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融资推动功能,通过保险分散企业及商业银行风险,推动保险和银行信贷的优势互补。
  (四)拓展应用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渠道
  鉴于科创型小微企业处于初创期,除继续推动银行间接融资外,更需结合企业经营特征,积极引入风投、创投等股权融资,拓宽更适合这类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鼓励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与风投、创投公司的合作,更好推动轻资产科创型企业依靠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融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办理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银监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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